当员工在尚未结束
劳动合同时选择离职时,根据我们国家所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第四十六条明确指出,该员工有权在此期间享受到自己已提供有效劳动的报酬。
换句话说,只要
劳动者依法履行告知原雇佣单位的义务,那么原雇佣单位便应该严格按照劳动者实际上已经工作的周期以及依据双方于
签署合同时达成的薪酬标准来向其支付薪资费用。
然而,当劳动者在提出离职的过程中导致原雇佣单位遭受严重的
经济损失时,原雇用单位可能会要求该劳动者负担起相应的
经济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这时原雇佣单位必须通过确凿的
证据证明该损失确实发生,并且该损失与其所提出的
辞职能否产生直接的因果关系。
综上所述,只要您在履行自身的工作职责方面表现得足够专业、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并且没有任何违反行为,那么您所在的
工资应当如往常一样得到全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