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租赁合同被解除后的
清算事项,首要遵循的都是如下核心原则以及明确的
执行程序:其一,双方均须暂停履行先前
签订合同中所载明的各项义务;另外,针对已然生效的履约部分,当遵守共担责任之基本原则,据双方各自的过失大小划分责任界限。
假设
承租方已经全额支付了租费,那么出租方即须按照实际的使用期限退还相应的费用金额。
除此之外,承租方还应当归还租赁物件,倘若租赁物件遭受任何损害,则需依据损害发生的原因来界定责任归属。
至于所收的
保证金,只要未出现任何
违规行为,出租方就必须全数退还。
在整个清算过程之中,双方所承受的
经济损失都应依照公平公正这一前提原则加以分配承担。
倘若面临着有关装修、调剂附属设施等复杂问题,也应根据实际状况与双方事先达成的协议来妥善处置。
如双方未能达成共识,便可以采取诸如诉诸法律手段之类的合法方式进行解决,让受理案件的法庭根据提供的
证据及现行法律条款做出最终的裁断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