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向对方披露相关至关重要的信息时
签署合同,可能会引发两种不同类型的责任,即
违约责任和
缔约过失责任。
违约责任,通常是在合同正式生效之后,一方未能按照合约中的约定认真履行其义务,从而产生的
赔偿责任。
例如,由于隐瞒未公开的关键信息,最终致使整个交易流程陷入了僵局,无法正常进行。
缔约过失责任,则主要涉及到在缔结合同这一过程中,有哪一方因为背离了诚信至上的原则,使另一方对合同期待的利益受到了损害,并由此引起的赔偿责任。
举例来说,故意掩盖
签订合同时所需了解的重要性事实,或提供不实
伪造的情况资料。
至于究竟应该如何来分担这些责任,我们需要深入研究考量未公开信息的本质特征、对合同稳定性产生的影响大小以及因此而给对方带来的损失规模等等诸多因素。
假如您能为我们提供更详细的额外未揭示部分及其所涉及的
合同条款信息,那么我们将会以更为精确的法学观点给予相应的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