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
定金法律属性主要体现于其
担保功能方面。
在您已经缴纳定金但又改变主意不想够买某套房产之际,究竟能否顺利地取回所支付的定金,需依实际状况综合分析做出判断。
假如该开发商的确存在
违反合同约定的情节,如尚未获取预售许可证或房屋存在显著质量缺陷之类的情形,那么您完全有权利索要回所
付定金,并且在此基础之上,还可提出追加相应的
赔偿请求。
然而,若确实是由于您本人主观意愿发生变化,决定不再购入该房源,原则上来讲,开发商有权不予退还已收取的定金。
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建议您积极尝试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尽量向对方阐述清楚您此时此刻所面临的特别困境,以期获得开发商本身的同情和理解,继而实现
退款事项的妥善处理。
若经过反复磋商仍无果,您可以审阅
购房合同中涉及定金的相关条款内容,以期寻找出对于自身有利的地方,这也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的重要环节之一。
然而务必请您注意,
法律诉讼的过程中往往伴随着较高的时间和经济成本,甚至可能需要面对相应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