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把周转金用于个人方面或进行非法活动等未获批准的用途,有可能构成
挪用公款行为。挪用公款指的是
国家工作人员凭借职务之便,将公款挪作个人使用,要么用于非法活动,要么挪用
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活动,又或者挪用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的这种行为。
倘若周转金属于公款范畴,并且在未经过合法程序批准的情况下被挪作其他用途,就有触犯
挪用公款罪的可能。然而,具体是否构成该罪,需要综合考虑款项的性质、用途、挪用时间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来进行判断。倘若对是否构成挪用公款存在疑问,建议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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