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要是父母给儿子买的房子,登记在儿子名下,并且父母没特意约定这是只给儿子的赠与,那这房子就可以被看作是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家庭共有财产。
当
被执行人(儿子)没履行法律义务时,法院有权利对他名下的财产,其中包括这房子,进行
强制执行。
然而要是父母能证明
购房款完全是自己出的,并且和儿子明确约定是借款,又或者有其他能避免被执行的情况,那这房子就有可能不会
被强制执行。
总之,得依据具体的购房
出资情况、
产权登记以及相关约定等因素,来综合判定父母给儿子买的房子能不能被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