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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入股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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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 | 2024-02-28

股东大会未经全体股东签字也可能是有效的,但是具体还是要根据决议事项是一般事项还是重大事项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来分析。一般事项半数以上表决权通过就可以,重大事项一般是三分之二以上,如果公司章程有特别约定,约定优先。

公司章程的效力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效力。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效力表现在,公司自身的行为要受公司章程的约束。具体而言:

1、是公司应当依其章程规定的办法,产生权力机构,业务执行和经营意思决定机构、监督机构等公司组织机构,并按章程规定的权限范围行使职权。

2、是公司应当使用公司章程上规定的名称,在公司章程确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是公司依其章程对公司股东负有义务,股东的权利如果受到公司侵犯时,可对公司起诉。

(二)公司章程对股东的效力。公司章程系由公司股东制定,并对股东具有约束力。这种约束力不仅限于起草、制定公司章程的股东,而且对后来加入公司的股东是同样的,这是由公司章程的自治规则性质所决定的。公司章程对股东的效力主要表现为股东依章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三)公司章程对董事、监事和经理的效力。公司章程对董事、监事,经理的效力表现为,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若董事、监事、经理之行为超出公司章程对其赋予的职权范围,其应就自己的行为对公司负责。

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大会的开展主要就是公司有些业务很重要或者公司的内部要发生一些变化而且可能涉及到股东的利益,因此要寻求一下大家的意见后得到同意就可以继续进行下去了,至于最后没有得到全部签字的协议有没有效果就要看法律规定这些事项是需要多少人同意的。


股东入股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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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未经全体股东签字有效吗?
股东大会未经全体股东签字也可能是有效的,但是具体是否确实有效还是要看股东大会所讨论的内容是不是对公司的发展有直接决定的效果,如果说事项非常的重要而且是对所有人和公司的利益直接挂钩的就可能需要让所有股东签字才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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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公司分立后一年内股权转让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公司在进行分立操作之后,可以选择随时进行股权的转让。
然而,如果根据公司的内部章程中有特殊的约定,那么就需要依照这些明确的条款来执行。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则从公司正式成立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在一年之内是不允许进行转让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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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股机制怎样议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实行限制性股权制度。
其中涵盖了分阶段成熟限制及兑现条件限制等多个层面,目的在于确保每位股东均能享受到与其相应责任相匹配的权益。
约定退出期限。
可通过制定在某特定时间段内(例如三年内)禁止股东退股的规则,并依持有股票的年限差异,调整退还股权的比例。
设定退出情景。
这包括因过失而退出以及无过失退出两种情形,例如辞职、违反协议、失去工作能力等情况。
确定回购价格。
这部分内容主要涉及到强制回购时的价格问题,例如折价回购或者平价回购,同时还需明确无过失退出时的股权补偿方式。
设立违约条款。
为了避免合伙人在退出过程中对公司回购其股权表示异议,可设定高额违约金作为约束措施。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股东出资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相应减少出资额或者股份,法律另有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另有约定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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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是否须全体股东签字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股权质押是否须全体股东签字,股权质押合同公证的注意事项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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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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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章程要全体股东签字吗?
股份公司的章程是需要全体股东签字的,并且股东签字完毕之后,需要把这个公司的章程报到工商局进行备案。虽然在公司的一些股东大会的决议上只需要2/3以上的股东或者是过半数的股东通过,但是公司的章程是涉及到全体股东利益的,因此需要全体股东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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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发起人股东未实缴后破产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在面临企业破产的困境之后,毫无疑问,我们必须着手进行破产清算这一关键步骤。
在此过程中,企业将通过其现有的资产承担起偿还所有债务的重任。
然而,对于公司的股东而言,他们应该采取何种行动来应对这样的局面?
根据公司法中的相关条款,公司股东应以其在公司中所认缴的出资额为最大上限,对公司的所有经营风险及债务负责。
假如股东已经全额并及时地向公司交纳了自己的出资份额,已然尽到了自身的出资义务,那么在公司宣告破产之际,股东无需再承担任何额外的责任。
但是,如果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其应缴的出资份额,或者未能完全履行出资义务,那么在公司破产之时,股东有义务向公司补充其所认缴的全部出资。
值得注意的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当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试图逃避债务,从而给公司债权人带来严重损失的时候,这些股东可能会被要求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股份有限公司在正式成立之后,如果发起人未能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额缴足其出资份额,他们应当补缴这部分款项;
而其他的发起人则需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同样地,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后,如果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值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格存在明显差距,那么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
其他的发起人也需要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三条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
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
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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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全责保险住院单间能报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涉及到民事赔偿方面,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具体的项目:
医疗费用、误工工资、护理费用、交通运输费用、住宿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贴费用以及必需的营养支持费用等。
此外,对于那些因为受伤而导致身体残疾的受害者来说,他们还可能会面临额外的生活需求和因失去劳动力而带来的收入损失,这些都将包括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用以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用等赔偿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如何凭法院确权申请法院解除保全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解除财产保全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申请保全的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解除保全措施;
其次是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自行判断决定是否需要解除保全;
第三种情形则是,当事人可以采取提供相应的保证为条件,书面递交至法院,以请求解除保全措施。
在实践操作中,为了使法院更为信任其所作的保证,通常需要提供足够的保证金作为担保。
值得注意的是,《民事诉讼法》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只要被告人按照法律规定提供了充分的担保,人民法院就必须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而这部分提供的担保金额,必须要达到足以赔偿受害人损失的标准。
此外,解除财产保全的途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是由申请保全的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解除保全措施;
其次是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自行判断决定是否需要解除保全;
最后一种情形则是,被告人可以采取提供相应的保证为条件,书面递交至法院,以请求解除保全措施。
同样地,《民事诉讼法》对此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只要被告人按照法律规定提供了充分的担保,人民法院就必须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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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变更后的新章程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吗
我国《公司法》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同时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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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法定代表人的风险和好处具体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关于法定代表人所面临的行政责任风险,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情况:
当企业法人出现以下任何一种行为,除了该法人需要为其行为负责之外,法定代表人也可能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甚至罚款。
如果情节严重构成了犯罪,则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来说,这些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
1.超越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信息;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债务;
4.在公司解散、被撤销或被宣告破产之后,未经合法程序擅自处置企业财产;
5.在企业变更、终止时未能及时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并进行公告,从而给利害关系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6.从事法律明令禁止的其他活动,从而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
其次,我们来谈谈担任法人代表的优势所在。
首先,法人代表拥有企业签订合同的最终决策权,在订立合同时,法人往往是合同的生效要件。
其次,法人代表是企业财产的最终掌控者,与企业生产经营、资金流转等息息相关的各项活动均由法人代表进行控制和管理。
最后,法人作为法律主体,享有一项基本的权利——诉讼权。
所有企业都必须由法人代表来行使这一权利,尤其在保障企业股东权益方面,此项权利显得尤为关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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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变更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吗?
选举和更换公司法定代表人,须召开股东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所以,法人变更不需要所有股东到场认可,只要过半数股权的股东通过就行。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按章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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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朋友帮手续不全的沙厂拉沙子会怎样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的是,车辆本身只是运载砂石的工具,其主要责任在于运送物品本身,而不是针对其他因素做出考虑。
其次,若该砂场并未取得合法的采砂许可证,那么它很有可能存在非法经营的嫌疑。
此外,对于那些从事非法售卖砂石行为者,他们无疑涉及到法律问题,然而购买砂石的人士则未必属于违法范畴。
最后,我建议您采取合法途径向本地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但是请注意,您无权擅自扣押购买砂石人员的车辆,因为这将被视为非法拦截车辆的行为,并可能导致您面临法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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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委员会股东都有谁
[律师回复] 解析:
持有某家公司股票的人被我们称为股东。
在全球资本市场里,股票可分为普通股及优先股两大类别,无论持有何种类型的股票,他们均可以被统称为股东。
然而,由于两种股票所享有的权益存在差异性,
因此,尽管股东的身份相同,但其实际享有权益却是千差万别。
在证券市场中,股东指的是在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抑或是股份有限公司之中拥有部分股权的投资人。
这些投资人具有出席股东大会以及参与投票表决的权力,同时,他们也是其他形式的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主要投资者。
在股东与其所投资的公司之间,股东通常以出资额为基础(除非股东事先已达成其他协议),享有所有者应得的收益分享、重大决策以及挑选管理层等多项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八条
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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