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市计划供应住宅用地1028公顷,比供应量增长26%。各地应在4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年度本地住宅用地出让计划。对房价上涨预期较大区域,各地应尽快增加住宅用地供应,加快土地投放速度。要优化供地结构,提高适建中小套型的住宅用地供应比例,优先保障保障性安居工程土地供应。 (二)各地要组织开展已
出让土地专项检查,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
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建设,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增加市场供应。 (三)完善土地出让竞价方式,当溢价率达到100%时,自动转入竞配保障性住房。 二、实施区域限购限贷 (四)限购范围为以机场路—鄞州大道—福庆南路—甬台温高速—盛莫路—聚贤路—甬江—世纪大道—东昌路—望
海南路—北环路所围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