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可以在开发商、银行、房管局和你个人手里都有一份的,如果你的合同丢了,你最好抓紧时间登报,带着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去找开发商,他们会给你补办的。如果
购房发票丢了,可以拿着购房合同去找房开商,开发商那儿有购房发票的底根,然后请开发商在当地的市级以上的报纸上登一则遗失并声明作废的广告,再由开发商派业务人员到当地税务局补开发票即可。 根据《城市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
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
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
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