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借款合同属于
实践性合同吗"的答案如下:实践合同,是指除
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比如
定金合同,
保管合同等。
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
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
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避免出现欠条可以省去
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
举证责任。 (二)要写清楚
债权人和
债务人的全名 实践上
出借人与
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
借条,万一借款人
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
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三)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
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还款到期日之后的两年内向其
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
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
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