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未签劳动合同被员工恶意劳动仲裁?
[律师回复] 首先,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公司的失误,但这并不意味着员工一定是“恶意仲裁”。员工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法律角度讲,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公司确实存在未签合同的情况,仲裁庭很可能会支持员工的这部分诉求。在应对仲裁时,公司可以收集一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例如,证明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据;证明已经按照约定支付工资、奖金等报酬的记录;员工工作期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证据等。如果仲裁裁决对公司不利,公司觉得裁决有误,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还是建议公司在今后的经营中,规范用工制度,及时签订劳动合同,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