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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谁指导监督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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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监督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援助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和保障人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国家保障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五条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监督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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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案件如何指派?
1、法援中心负责本辖区法律援助案件的统一指派工作,指派应遵循公平、合理、有利受援人的基本原则。2、法援案件优先由法援专职人员具体承办,确需指派社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提供援助的,尽可能以轮流的方式指派,确保辖内有义务提供法援服务的人员,合理承担援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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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
法律援助刑事指派民事指派内容
1、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指派:1、刑事案件中存在侦查、审查起诉、公诉三个阶段,诉讼阶段又分一审、二审两个审判级别,根据《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从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即可委托辩护人参与诉讼,被害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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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
指定法律援助范围是什么?
指定法律援助范围是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如果被告人确实是经济非常困难或者是其他的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那么人民法院在指定辩护的情况之下,法院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还有就是如果是未成年人的话也是需要法律援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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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
政府免费的法律援助指什么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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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
法律援助对象指的是哪些人
(1)经济困难或因突发事故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的公民;(2)刑事诉讼中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被告人;对于第一类受援对象中,经济困难的标准,通常参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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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
取保候审传唤回去要收监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当事人在服刑期内不会被立刻收押。在取保候审阶段,受到公安局的传唤并不等同于即将面临收监,这是常见的程序操作。
1.在取保候审之后,检察院通常会对案件进行询问以核实案情,并履行告知义务,明确告知当事人案件有可能在近期提交至法院进行审理。
然而,检察院并无权力直接实施拘留,拘留行为应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2.只要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那么公安局的传唤就只是例行公事,旨在调查了解案件各项具体情况,而非意味着将面临收监。
3.依据既定法律规定,传唤和拘传的持续时间均不得超过十二个小时;但若案件情节特别严重或复杂,需采取拘留或逮捕措施时,传唤和拘传的持续时间则不得超过二十四个小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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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监控侵占罪怎么弄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任何企业、机构或其他事业单位的员工,在职务范围内,以权谋私,将本应属于本单位的财务据为己有,其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则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当公安机关接收到关于此类犯罪行为的举报时,应当依照程序进行受理和审查,若发现确有犯罪事实存在并且符合法定立案要求的,应当立即启动立案程序,同时通过合法手段收集相关证据,以便对犯罪分子进行依法惩处;反之,如果经审查发现该案件不构成刑事犯罪,但需要进行行政处理的,也会依法进行相应处理或者移交至相关部门。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第一百七十四条
经过审查,对于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取保候审是不是都会被收监
[律师回复] 解析:
取保候审之后并不必然导致犯罪嫌疑者被重新羁押归案。
然而,若在此期间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者被判定为实际刑罚,则有可能面临收监处置。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仅属于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之一,并非意味着一经获得此项权利便万事大吉,也并非必定会被判处缓刑。在量刑阶段,只要犯罪嫌疑者不再对社会构成威胁,通常情况下均不会被重新收监;反之,若最终被判定为实际刑罚,仍需严格履行相应义务。取保候审,即侦查机关依法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同时向其出具保证书,以确保其不逃避或阻碍侦查工作,且能够随时接受传唤。该制度主要适用于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无需进行拘留或逮捕,但需对其行动自由予以一定程度限制的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律师可以去会见监狱罪犯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原则上来说,是可以允许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所颁布实施的《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所有律师在与在押罪犯进行会面时,必须严格遵守在监狱内部设立的专门会见场所进行的规定。在涉及到刑事诉讼程序的过程中,如果有在押罪犯委托律师或者由法院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担任辩护人或代理人等角色;而在民事、行政诉讼程序中,若有在押罪犯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或者接受在押罪犯委托,代理调解、仲裁等事宜的律师,都有权会见在押罪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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