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成都市征地补偿新标准

#补偿标准 最新修订 | 2024-09-30
4.3k浏览
曹静律师
曹静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694人
专业处理补偿标准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补偿标准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补偿标准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1、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2、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无锡152****1850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77****270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1****432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507人选择咨询律师
619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成都市征地补偿新标准
一键咨询
  • 166****74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0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6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2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0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5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2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6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2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6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5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6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6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7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4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6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8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2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8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4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5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5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8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4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4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0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0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3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6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5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4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3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8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7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7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7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6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1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1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6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7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1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8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7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2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4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3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1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4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1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177****521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52****499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34****781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成都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成都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土地前三年的平均产值来进行确定。对局土地在进行征收的时候,那么是需要考虑到当地的经济发展的状况,然后综合的确定最终的补偿的标准。地上附着物也是需要补偿。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成都市征地补偿新标准
1、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2、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1w浏览2024-10-29
重庆市征地补偿新标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征用土地应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使用、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地上建筑物补偿以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合法面积为准计算,构筑物按实计算。青苗补偿按征地时实际种植面积计算。
第七条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成片栽种的一般树木,按粮食类青苗补偿标准计算补偿费。
零星栽种的一般树木按实际补偿。
果园、茶园、桑园、苗圃、花园按当地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2至1.5倍计算补偿费。
对珍稀名贵树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下列地上建(构)筑物、青苗不予补偿:
(一)不具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和其他建(构)筑物
(二)政府征地批文下达之日后栽插的花草、林木、青苗及搭建的建(构)筑物
(三)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虽未确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2年以上的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
(四)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修建的建(构)筑物
(五)天然野生杂丛。
第九条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参照农房造价给予适当补偿。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不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按照前款规定的标准上浮50予以补偿。
第十条征地农转非人员的住房在征地拆迁范围以外的,不拆迁、不补偿、不安置。但应根据集体土地使用权属证书确定的宅基地面积,按所在地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至2倍,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次性支付征地农转非人员占用宅基地综合补偿费。补偿后,农转非人员在公共设施使用、公益事业等方面与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同等待遇。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该宅基地时,房屋的补偿、安置按征地时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被征地单位(不含被征地的村民住户)的水、电设施按实际安装费用补偿。水利工程补偿,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有线广播线路、闭路电视线路、天然气安装按实际安装费用补偿。电话移装按电信部门规定的移机费标准补偿。被拆除房屋的装饰物,由所有人自行拆除,不予补偿不能自行拆除的,给予适当补偿。
村民的住房改作其他用途的,按住房补偿。
第十二条征地拆迁具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和其他合法权证的企业建(构)筑物,按重置价格计算补偿费后,原建(构)筑物归国家所有,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置。被拆迁企业的搬迁损失费(含设备搬迁损耗、停工损失及搬迁费)按所搬迁设备折旧后净值的15至20计算。
4.2w浏览
成都市征地补偿新标准
10w+浏览2024-11-23
宝鸡市征地补偿新标准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宝鸡市征地补偿新标准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成都市征地补偿新标准
1、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2、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1w浏览2024-09-29
重庆市征地补偿新标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征用土地应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使用、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地上建筑物补偿以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合法面积为准计算,构筑物按实计算。青苗补偿按征地时实际种植面积计算。
第七条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成片栽种的一般树木,按粮食类青苗补偿标准计算补偿费。
零星栽种的一般树木按实际补偿。
果园、茶园、桑园、苗圃、花园按当地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2至1.5倍计算补偿费。
对珍稀名贵树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下列地上建(构)筑物、青苗不予补偿:
(一)不具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和其他建(构)筑物
(二)政府征地批文下达之日后栽插的花草、林木、青苗及搭建的建(构)筑物
(三)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虽未确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2年以上的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
(四)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修建的建(构)筑物
(五)天然野生杂丛。
第九条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参照农房造价给予适当补偿。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不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按照前款规定的标准上浮50予以补偿。
第十条征地农转非人员的住房在征地拆迁范围以外的,不拆迁、不补偿、不安置。但应根据集体土地使用权属证书确定的宅基地面积,按所在地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至2倍,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次性支付征地农转非人员占用宅基地综合补偿费。补偿后,农转非人员在公共设施使用、公益事业等方面与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同等待遇。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该宅基地时,房屋的补偿、安置按征地时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被征地单位(不含被征地的村民住户)的水、电设施按实际安装费用补偿。水利工程补偿,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有线广播线路、闭路电视线路、天然气安装按实际安装费用补偿。电话移装按电信部门规定的移机费标准补偿。被拆除房屋的装饰物,由所有人自行拆除,不予补偿不能自行拆除的,给予适当补偿。
村民的住房改作其他用途的,按住房补偿。
第十二条征地拆迁具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和其他合法权证的企业建(构)筑物,按重置价格计算补偿费后,原建(构)筑物归国家所有,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置。被拆迁企业的搬迁损失费(含设备搬迁损耗、停工损失及搬迁费)按所搬迁设备折旧后净值的15至20计算。
4.2w浏览
成都市高新区征地补偿
10w+浏览2024-10-12
成都市三绕征地补偿标准
在前期收集征地农户对土地补偿意见的基础上,经安龙镇“三绕”拆迁专题会研究,提出了本次“三绕”征地以平均55000/亩的标准(不分耕非)进行补偿,并征得市“三绕”指挥部同意。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成都市征地拆迁补偿树木标准最新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 1、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3、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4、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1w浏览2024-10-05
重庆市征地补偿新标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征用土地应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使用、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地上建筑物补偿以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合法面积为准计算,构筑物按实计算。青苗补偿按征地时实际种植面积计算。
第七条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成片栽种的一般树木,按粮食类青苗补偿标准计算补偿费。
零星栽种的一般树木按实际补偿。
果园、茶园、桑园、苗圃、花园按当地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2至1.5倍计算补偿费。
对珍稀名贵树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下列地上建(构)筑物、青苗不予补偿:
(一)不具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和其他建(构)筑物
(二)政府征地批文下达之日后栽插的花草、林木、青苗及搭建的建(构)筑物
(三)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虽未确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2年以上的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
(四)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修建的建(构)筑物
(五)天然野生杂丛。
第九条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参照农房造价给予适当补偿。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不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按照前款规定的标准上浮50予以补偿。
第十条征地农转非人员的住房在征地拆迁范围以外的,不拆迁、不补偿、不安置。但应根据集体土地使用权属证书确定的宅基地面积,按所在地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至2倍,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次性支付征地农转非人员占用宅基地综合补偿费。补偿后,农转非人员在公共设施使用、公益事业等方面与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同等待遇。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该宅基地时,房屋的补偿、安置按征地时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被征地单位(不含被征地的村民住户)的水、电设施按实际安装费用补偿。水利工程补偿,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有线广播线路、闭路电视线路、天然气安装按实际安装费用补偿。电话移装按电信部门规定的移机费标准补偿。被拆除房屋的装饰物,由所有人自行拆除,不予补偿不能自行拆除的,给予适当补偿。
村民的住房改作其他用途的,按住房补偿。
第十二条征地拆迁具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和其他合法权证的企业建(构)筑物,按重置价格计算补偿费后,原建(构)筑物归国家所有,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置。被拆迁企业的搬迁损失费(含设备搬迁损耗、停工损失及搬迁费)按所搬迁设备折旧后净值的15至20计算。
4.2w浏览
宜都市征地补偿新标准
10w+浏览2024-10-24
最新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征地补偿标准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东城:十里铺村、原种场望城岗村;南郊:柳树淌社区、白云社区、马家榨社区、前进村、花木公司。补偿标准:耕地:41160元/亩;菜地:45276元/亩;果园:45276元/亩;茶园:45276元/亩;精养鱼池:49392元/亩;林地:32928元/亩;未利用地:20580元/亩。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彬州市征地补偿新标准
征收房屋补偿标准是:1、房屋征收的补偿款、安置补偿费、土地上附着的青苗费、拆迁造成的损失补偿以及奖励;2、每个地方的具体征地补偿政策会根据具体的经济情况和其他因素来决定;3、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1w浏览2024-09-14
重庆市征地补偿新标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征用土地应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使用、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地上建筑物补偿以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合法面积为准计算,构筑物按实计算。青苗补偿按征地时实际种植面积计算。
第七条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成片栽种的一般树木,按粮食类青苗补偿标准计算补偿费。
零星栽种的一般树木按实际补偿。
果园、茶园、桑园、苗圃、花园按当地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2至1.5倍计算补偿费。
对珍稀名贵树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下列地上建(构)筑物、青苗不予补偿:
(一)不具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和其他建(构)筑物
(二)政府征地批文下达之日后栽插的花草、林木、青苗及搭建的建(构)筑物
(三)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虽未确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2年以上的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
(四)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修建的建(构)筑物
(五)天然野生杂丛。
第九条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参照农房造价给予适当补偿。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不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按照前款规定的标准上浮50予以补偿。
第十条征地农转非人员的住房在征地拆迁范围以外的,不拆迁、不补偿、不安置。但应根据集体土地使用权属证书确定的宅基地面积,按所在地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至2倍,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次性支付征地农转非人员占用宅基地综合补偿费。补偿后,农转非人员在公共设施使用、公益事业等方面与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同等待遇。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该宅基地时,房屋的补偿、安置按征地时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被征地单位(不含被征地的村民住户)的水、电设施按实际安装费用补偿。水利工程补偿,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有线广播线路、闭路电视线路、天然气安装按实际安装费用补偿。电话移装按电信部门规定的移机费标准补偿。被拆除房屋的装饰物,由所有人自行拆除,不予补偿不能自行拆除的,给予适当补偿。
村民的住房改作其他用途的,按住房补偿。
第十二条征地拆迁具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和其他合法权证的企业建(构)筑物,按重置价格计算补偿费后,原建(构)筑物归国家所有,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置。被拆迁企业的搬迁损失费(含设备搬迁损耗、停工损失及搬迁费)按所搬迁设备折旧后净值的15至20计算。
4.2w浏览
都匀市征地补偿新标准
10w+浏览2024-11-05
2024韶关市征地补偿新标准都包括什么项目?
包括了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以及安置补助费用等。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城市更新征地如何补偿
1w浏览2025-05-22
重庆市征地补偿新标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征用土地应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使用、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地上建筑物补偿以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合法面积为准计算,构筑物按实计算。青苗补偿按征地时实际种植面积计算。
第七条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成片栽种的一般树木,按粮食类青苗补偿标准计算补偿费。
零星栽种的一般树木按实际补偿。
果园、茶园、桑园、苗圃、花园按当地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2至1.5倍计算补偿费。
对珍稀名贵树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下列地上建(构)筑物、青苗不予补偿:
(一)不具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和其他建(构)筑物
(二)政府征地批文下达之日后栽插的花草、林木、青苗及搭建的建(构)筑物
(三)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虽未确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2年以上的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
(四)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修建的建(构)筑物
(五)天然野生杂丛。
第九条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参照农房造价给予适当补偿。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不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按照前款规定的标准上浮50予以补偿。
第十条征地农转非人员的住房在征地拆迁范围以外的,不拆迁、不补偿、不安置。但应根据集体土地使用权属证书确定的宅基地面积,按所在地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至2倍,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次性支付征地农转非人员占用宅基地综合补偿费。补偿后,农转非人员在公共设施使用、公益事业等方面与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同等待遇。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该宅基地时,房屋的补偿、安置按征地时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被征地单位(不含被征地的村民住户)的水、电设施按实际安装费用补偿。水利工程补偿,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有线广播线路、闭路电视线路、天然气安装按实际安装费用补偿。电话移装按电信部门规定的移机费标准补偿。被拆除房屋的装饰物,由所有人自行拆除,不予补偿不能自行拆除的,给予适当补偿。
村民的住房改作其他用途的,按住房补偿。
第十二条征地拆迁具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和其他合法权证的企业建(构)筑物,按重置价格计算补偿费后,原建(构)筑物归国家所有,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置。被拆迁企业的搬迁损失费(含设备搬迁损耗、停工损失及搬迁费)按所搬迁设备折旧后净值的15至20计算。
4.2w浏览
成都市新都区征地补偿标准
10w+浏览2024-10-07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常州180****3753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通134****547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88****1891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沭阳180****911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77****6804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连云港134****8650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