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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的特殊保护有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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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诉讼离婚中的特殊保护体现有:
1、在诉讼离婚中对现役军人的特殊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失的除外。
2、在诉讼离婚中对女方的特殊保护。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请求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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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中对女方有什么特殊保护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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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女工特殊期法律保护
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活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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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对账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签署竞业限制协议之后,若劳动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则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其支付相关费用;
如无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将依照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的12个月内所获得的平均工资的[具体百分比,一般为30%],以每月为单位计算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已经对竞业限制进行了明确约定,但是却未提及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事宜,那么当劳动者严格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12个月内所获得的平均工资的[具体百分比,一般为30%],以每月为单位计算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同样地,如果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已经对竞业限制及经济补偿进行了明确约定,那么在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时,除非另行约定,否则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在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通常情况下,企业会与那些掌握着公司商业机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部分公司管理层可能会混淆保密义务与竞业禁止之间的区别。
事实上,竞业禁止仅是保护商业秘密的众多手段之一,通过实施竞业禁止,能够有效降低劳动者在离职后前往与原用人单位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从而减少其泄露、使用原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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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在检察院辩护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在检查机关审查起诉环节中,辩护律师有权利提交书面形式的辩护意见书,以此来展现自已对于此案的处理建议。
此类辩护意见函应包含事实真相、证据证明、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全面内容。
其次,辩护律师在这一阶段有权力翻阅、摘录及复制相关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资料。
这些资料包括立案决定书、拘留证、逮捕决定书、搜查证、起诉意见书等程序性文件,以及法医鉴定、司法精神病鉴定、物证技术鉴定等鉴定材料。
再者,辩护律师在此阶段享有与犯罪嫌疑人会面的权利,以便深入了解案件详情,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在与犯罪嫌疑人会面期间,检察机关不会派员出席。
此外,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还可以申请向被害人、其近亲属或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本案相关的材料。
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详细阐述申请原因,然后等待检察机关的书面回复。
根据辩护律师的申请,若需要收集、调取证据,则可通知辩护律师到场,或者将收集、调取证据的结果尽快告知辩护律师。
最后,辩护律师有权依法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辩护意见。
同时,如果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已经超出法定期限,辩护律师同样有权请求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女职工有哪些特殊保护
《集体合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主要包括:1、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2、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3、女职工、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4、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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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诉讼时效和连带保证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诉讼时效制度与保证期间这两个法律概念具有本质上的区别。
鉴于法律所规定的保证方式主要包括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两种类型,因此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皆是相同的设定。
在设立保证合同时,必须对保证期间进行明确的规定。
若当事人未能就此达成共识,则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共计六个月。
然而,当保证合同中出现诸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表述时,将被视为约定不明确,此时保证期间应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共两年。
此外,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亦为两年。
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期间属于可变期间,其起算点为债权人已知晓或者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之时,并适用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等相关规定。
一旦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债权人便会失去胜诉权。
需要指出的是,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之间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主张权利的对象、方式以及诉讼时效的计算时间等方面存在着不同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有哪些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比较多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自办或者联办的形式,逐步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等设施,并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照料婴儿方面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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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关于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对驰名商标的扩展保护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禁止不当注册。2.禁止不当使用。3.禁止作为商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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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同桌侵权我怎么自我防护
[律师回复] 解析:
精确的防护层级分类划定为一至三等三个级别。
第一级别防护规定,应严格执行以下穿着规范:
着全套工作制服(白色防护服)、佩戴一次性使用的帽子、另需穿上一次性的隔离衣并配备一次性的手套以及一次性的外科口罩(建议每四小时进行一次更换,或者当感觉到湿润的时候进行更换,如果发现有任何污染情况,应立即更换)。
第二级别防护则需要额外佩戴一次性的帽子、医用防护口罩(N95或更高等级的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防雾型)或防护面罩(防雾型)、医用防护服或在原有工作制服(白色防护服)的基础上再加罩一件医用防护服、同样需要佩戴一次性的手套以及一次性的鞋套。
至于第三级别防护,除了遵循上述第二级别防护的所有要求之外,还需要将护目镜(防雾型)或防护面罩替换为全面型呼吸防护器或更高级别的带电动送风式过滤式呼吸器(正压式头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第五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发现检疫传染病或者疑似检疫传染病时,除采取必要措施外,必须立即通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用最快的方法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最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邮电部门对疫情报告应当优先传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之间的传染病疫情通报,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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