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对方次要责任拒赔是否能申请代位求偿

最新修订 | 2024-02-23
5.6w浏览
律师解析
对方次要责任拒赔能申请代位求偿,只要满足代位求偿条件的,都可以行使权利。代位求偿条件是:
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主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
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
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60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保险理赔案件·推荐文章

宿迁152****520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88****946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78****417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354人选择咨询律师
647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对方次要责任拒赔是否能申请代位求偿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4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3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0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4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7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7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1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7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2****80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6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5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6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7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3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4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8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8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6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4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2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2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8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5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4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1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3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5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8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8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2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8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2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6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4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4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3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6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8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7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8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6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5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5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7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1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0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7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6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4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4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188****191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80****311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52****818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代位追偿和代位求偿是否一致?
代位追偿和代位求偿是不一样的,追偿权主要是规定在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当中的司法解释当中的,也就是醉酒驾驶情况之下,保险人向侵权人所享有的追偿权利。但是代位求偿权是基于《保险法》当中的规定。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代位求偿权与物上代位权的区别
1、权利性质不同,代位求偿权属于债权的法定转让,代位权则属于债的保全范畴。2、权利内容不同,代位求偿权行使的是属于债权人自己的权利,代位权行使的则是属于债务人的权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代签合同造成损失的罪名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1)若代理行为发生于授权范围之内,那么法律责任将由被代理人承担。
(2)但若代理人无代理权限或超越了所授之代理权,甚至是在代理权已经终止后仍进行了代签活动,且未经被代理人的确认和同意,则该代理行为不对被代理人产生任何法律约束力。
在此情况下,如因代签行为给被代理人带来经济上的损失,代理人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
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代偿请求权和代位求偿权规定是什么?
代偿请求权和代位求偿权规定主要是集中在保险当中的,比如说保险人在将保险的赔偿款项赔付给被保险人之后,那么就转移给保险人某些的权利,这种权利仅仅是限于财产的权利,比如说物上代位和权力代位。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不服事故认定书的行政复议应该如何申请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对交通事故的责任判定存在疑义,您可依法行使申诉权利。
对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存有质疑的一方,应在收到该文书之日起的第三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递交复核申请,且这种复核仅限于一次。
在递交申请时,必须明确提出请求事项、阐述理由及其所具备的核心证据。
那么,交通事故复议的流程究竟又是怎样的呢?
首先,申请人需在得知具体行政行为后的六十天内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其次,复议机构将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上的审查,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受理的决定;
再次,如果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则会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以书面方式通知申请人;
而对于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并非由本机构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我们会告知申请人向其他相关复议机构提出申请;
最后,对于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并且属于本机构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便视为正式受理。
复议机构在做出行政复议决定后,需要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加盖单位公章,并以书面形式送达给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同时,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也应该严格遵守并执行行政复议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管辖权异议可要求法院撤案再另行起诉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就提出管辖权异议所需满足的具体条件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作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案件的当事人;
其次,针对的对象仅限于对第一审法院管辖权产生争议的情况,这其中包括对地域管辖权提出质疑或者对级别管辖权持有异议两种情形;
再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适宜时间段通常为递交答辩状的过程中;
最后,应当将撰写好的管辖权异议书提交至负责受理此案的人民法院进行审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受诉人民法院违反级别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或者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并在受理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
(一)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二)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二条
在管辖权异议裁定作出前,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受诉人民法院作出准予撤回起诉裁定的,对管辖权异议不再审查,并在裁定书中一并写明。
第三条
提交答辩状期间届满后,原告增加诉讼请求金额致使案件标的额超过受诉人民法院级别管辖标准,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一条
审查并作出裁定。
代位求偿权不适用于雇主责任保险吗?
代位求偿权不适用于雇主责任保险,这是由于保险公司代位请求权基础是被保险人享有请求赔偿权利,而在雇主责任保险中,被保险人雇主不是权利主体,保险公司没有行使代位权的基础。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法院判决了还不还钱可以要求执行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此情况下,当事人可依法请求法院实施强制执行程序。
所谓强制执行,即法院依据法律裁决所载明的赔偿金额或其他责任承担形式,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这是一种特别类型的强制手段,其执行过程通常由人民法院派出的执法人员依照法律文件的具体规定进行操作,以确保被请求执行人必须按照规定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若被请求执行人未能按照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履行其义务,那么人民法院将有权对其名下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拍卖或者变卖等处置措施。
其中,查封是一种暂时性的强制措施,它意味着人民法院会在被请求执行人的相关财产上张贴封条,并将其原地封存,禁止任何个人擅自转移或处理这些财产。
而拍卖则是人民法院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以竞争的方式确定最终的成交价,然后当场出售被请求执行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619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退休前5年单位能开除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雇主有权在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前解聘员工,前提条件是员工存在违规行为。
然而,若劳动者在同一公司或机构连续服务满十五年,并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尚有五年以内的时间,则雇主无权解除与该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
如雇主违反上述规定,擅自解除或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又坚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那么雇主必须尊重其意愿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反之,若劳动者选择不再续约,雇主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金额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代位追偿权和代位求偿权的区别有哪些?
代位追偿权和代位求偿权的区别有适用的对象不同、再者就是立法的目的不同、以及还有法律的性质是不一样的;追究只会针对于交强保险,而对于代位求偿权只会针对于商业的保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