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再次开庭是什么原因

最新修订 | 2024-02-21
1.6w浏览
律师解析
再次开庭是为了更准确的查清事实,做出公证合理的审判。在法院诉讼中,经第一次开庭审理后,如果承办法官认为第一次开庭没有能完全查清案件情况、或认为有些证据和事实需要进一步核实调查的、或出现了新的证据需要双方质证等情况,都可以决定进行第二次开庭,甚至第三次开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办案流程案件·推荐文章

镇江156****756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56****701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52****165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584人选择咨询律师
694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再次开庭是什么原因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1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3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4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6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3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0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6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5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6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0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7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6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8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8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8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8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1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7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1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4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3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1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2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7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6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6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4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7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4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4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0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4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3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1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3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3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3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5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3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7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8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2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8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1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7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3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2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3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4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3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152****879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77****324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78****941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原告开庭不到庭能否再次起诉?
原告开庭不到庭能再次起诉,因为如果原告没有到现场,而且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情况,之前是按照自动撤诉来进行处理,之后是可以再次的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主要符合民事类型案件起诉条件即可。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开庭时原告可以再次拿证据吗
开庭后还可以提交新的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的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规定的期间限制。
10w+浏览
诉讼仲裁
诉讼中原告开庭不到庭能否再次起诉?
诉讼中如果原告开庭不到庭是不能再次起诉的。碰到这种情况,一般法庭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原告不到庭的原因并做出相应的处理,如果是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如果被告反诉,可以缺席判决。
10w+浏览
诉讼仲裁
第三次签合同不签终身合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现行规定,当雇员连续签署三份或以上相同类型的劳动合同后,就将自动视为签署了终生劳动合同。
倘若雇员本身并未明确表示拒绝签署指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他/她理应被赋予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
劳动合同,也被称作劳动契约或劳动协议,它作为调整劳动关系的主要法律形式,同时也设定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务关系的基础条件。
值得强调的是,在我们国家的劳动法规中,劳动合同居于核心并且不可替代的地位。
其中,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指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共同商定好合同到期日期的劳动合同类型。
当然,如果雇主与雇员能够达成共识,同样可以通过互相签署来达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至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之后,是否需要进行续签,这主要还是看用人单位的决断。
从商业角度来看,雇主若想保持他们的用工灵活度和降低劳动力成本,往往会倾向于选择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而相反地,对劳动者来说,恰恰因为他们无法保证自己能不能长期留在这个岗位上工作,也就预示着他们可能缺乏较强的职业稳定性。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66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离婚官司延期开庭的原因
原因主要有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已经裁定不予执行的案件能否再立案执行
[律师回复] 解析:
一、关于被裁定驳回的不予执行申请是否可以再次提起的问题,其答案是:
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明确表示,若是同一被执行人在前次申请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之后,再次向法院提交申请,那么人民法院将不会再予受理。
二、关于人民法院不予执行的具体情况,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情况:
1.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并未在其中设立仲裁条款,或者在事后也未达成书面形式的仲裁协议。
这意味着,仲裁的实施需要建立在合同当事人的共同协议基础之上。
若当事人在合同中未设立仲裁条款,且事后也未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那么仲裁便失去了存在的依据,即便仲裁机构作出了裁决,人民法院也无法予以执行。
2.裁决的事项并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之内,或者仲裁机构本身无权对此类事项进行仲裁。
仲裁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仲裁法规的规定以及当事人仲裁协议的约定来进行仲裁,只有这样,其作出的裁决才具有有效性。
如果仲裁机构的裁决事项超出了当事人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的事项并非仲裁机构的受案范围,那么这种行为便属于越权行为,因此,即便仲裁机构作出了裁决,人民法院也无法予以执行。
3.仲裁组织和仲裁程序对于仲裁工作的顺利开展至关重要,应当遵循相关规定进行。
如果仲裁员与本案存在关联性,依法应当回避却未回避,或者对当事人未经过合法通知即予以缺席仲裁等情况下,其作出的裁决将不具备效力,因此,人民法院有权不予执行此项裁决。
4.认定事实所需的主要证据不足。
5.适用法律出现错误。
仲裁裁决必须依法进行,并且必须准确无误地适用法律。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存在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行为。
仲裁员必须保持清正廉洁,依法裁决,如若在仲裁案件过程中存在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行为,那便是违法犯罪的行径,由此产生的裁决必然是错误的,人民法院自然无需执行。
7.在涉外仲裁中,被申请执行人未得到指定的仲裁员或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非被申请人责任导致未能陈述意见。
如果被申请执行人未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出席庭审陈述观点,那么该仲裁裁决将无法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四条被执行人认为公证债权文书存在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多个不予执行事由的,应当在不予执行案件审查期间一并提出。
不予执行申请被裁定驳回后,同一被执行人再次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不予执行事由在不予执行申请被裁定驳回后知道的,可以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
汽车过户原来的保险还有效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此期间,倘若保险车辆面临转卖、转让、赠送予他人,或是使用用途发生改变或者风险程度加大等情形时,投保人务必以书面形式提前向保险机构进行通报,并且提出相应的变更申请和审批手续,如若未能按此规定执行,那么保险公司有权力对相关理赔事宜予以拒绝对待。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公积金封存后再上班又交了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各个区域分支机构(即各地的管理部)具体负责处理本行政区域范围内以及各种不同类型单位的公积金账户的封存、启封以及变更等涉及业务事宜。
若某单位与您所服务的职工之间的雇佣关系终止,且相关人员尚未找到新的工作机会,那么该单位应在劳动关系正式终止之日起的三十个自然日内,向其单位账户所在地区的管理部提交封存申请。
如果由于单位的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破产等原因导致劳动关系的终止,那么该单位在进行相关业务操作之前,必须先向管理部提出个人账户注销申请。
在办理注销手续的过程中,管理部会对单位所缴存的公积金情况进行详细审查,并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将职工个人所缴纳的公积金与单位所缴纳的公积金进行汇缴,然后统一注入职工个人账户,完成注销流程。
当单位获得解散、撤销、破产等批准时,指定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会在妥善处理完财产清理或者清算事项之后,对清偿后剩余的公积金进行封存处理。
若单位与您所服务的职工之间的雇佣关系终止,而相关人员未能找到新的工作机会,则从单位停止缴纳公积金的当月开始,直至职工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六个月内,单位都有责任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的封存手续。
当您所服务的职工重新找到工作并与新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时,原单位有义务为他们办理公积金账户的启封手续,同时将个人账户中的资金转移至新单位的公积金账户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择日宣判需要再次开庭吗?
择日宣判需要再次开庭,但是也不是绝对的。择日宣判主要指的就是人民法院没有办法当庭作出裁判的,人民法院就会选择这种宣判方式。当然了,案件情况比较简单的,人民法院是可以当庭对此宣判的。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