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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代理权的情形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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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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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滥用代理权主要涵盖了以下三项情形:
首先,自我代理。
所谓自我代理,即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相关民事活动。
在此种状况下,代理人既是代理关系中的代理人,又是第三方当事人,因此双方之间的交易行为实际上仅由一人完成;
其次,双方代理。
双方代理亦可称为同时代理,即一人同时担任双方代理人的角色,参与到相关民事行为中来;
最后,代理人与第三方恶意串通,从而损害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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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代理权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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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权代理属于滥用代理权吗?
越权代理不属于滥用代理权的行为。越权代理是在从事民事行为活动时超过了自身所拥有的权利范围,但是没有超过的部分仍然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而滥用代理权则是属于违背个人意志,主管意义上的错误行为,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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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免检车年检可以代办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领取年度检验标志并不一定需要您亲自前往,您也可以选择委托代理机构前往当地车辆管理所进行处理。
当您选择委托他人时,需要向他们提供个人授权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对于家用汽车而言,若在使用期限内为6年,则只需每两年领取一次年度检验标志;
而对于超过6年的汽车,则需要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此外,运营机动车辆在规定的检验周期内通过了安全技术检验,将无需再次进行此类检验。
关于免于年度检验的车辆如何申请年度检验标志的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车主或办理人需携带身份证、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行驶证、车船税凭证以及交强险等相关资料前往车管所进行办理。
在此过程中,若发现存在交通违规行为,则需要先行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进行处理;
其次,确认车辆是否存在任何交通违规记录,如有,需在缴纳罚款后方可继续办理相关手续;
随后,前往车管所业务大厅,填写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
最后,在相应的业务窗口提交相关证件,待工作人员审核完毕后,打印出新的年度检验合格标志,并将其粘贴至汽车前挡风玻璃上,至此,整个年度检验流程便已顺利完成。
在领取年度检验标志时,所需携带的材料包括:
行驶证、交强险保险单、车主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车船税完税凭证。
总的来说,汽车年度检验并不强制要求您亲自前往,只要代理人能够提供相关的代办证明材料和汽车相关材料,就可以轻松地办理汽车年度检验。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您的车辆属于非营运性质的微型或小型载客车,那么在使用期限内的前6年,您可以享受到免于上线检测的优惠政策,但仍需每两年前往车管所领取一次年度检验标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登记内容与该机动车的有关情况不符,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的,不予通过检验。
法定代表人的风险和好处具体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关于法定代表人所面临的行政责任风险,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情况:
当企业法人出现以下任何一种行为,除了该法人需要为其行为负责之外,法定代表人也可能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甚至罚款。
如果情节严重构成了犯罪,则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来说,这些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
1.超越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信息;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债务;
4.在公司解散、被撤销或被宣告破产之后,未经合法程序擅自处置企业财产;
5.在企业变更、终止时未能及时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并进行公告,从而给利害关系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6.从事法律明令禁止的其他活动,从而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
其次,我们来谈谈担任法人代表的优势所在。
首先,法人代表拥有企业签订合同的最终决策权,在订立合同时,法人往往是合同的生效要件。
其次,法人代表是企业财产的最终掌控者,与企业生产经营、资金流转等息息相关的各项活动均由法人代表进行控制和管理。
最后,法人作为法律主体,享有一项基本的权利——诉讼权。
所有企业都必须由法人代表来行使这一权利,尤其在保障企业股东权益方面,此项权利显得尤为关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越权代理属于滥用代理权么?
越权代理不属于滥用代理权。在我国的滥用代理权的规定中,我国的双方代理也称同时代理。这种行为在有关代理人从事代理事务必须履行的义务中已经提及,双方代理会导致在合同签订过程中难以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因此要禁止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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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代位追偿后我还可以向对方要交通费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以下各种涉及交通事故的情况之下,均可适用代位追偿原则:
首先,若交通事故中的另一方车辆未依法投保或未提供足够的保险保障而导致其无法承担赔偿责任时,则可以行使代位追偿权;
其次,如果交通事故的另一方当事人因经济状况不佳或者其他原因,无法支付应缴的赔偿款,此时也可以考虑申请实施代位追偿;
第三,当交通事故的另一方当事人采取敷衍塞责或者消极拖延等态度,对承担赔偿义务持漠不关心之态时,便可以依法申请行使代位追偿权。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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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驾把后备箱车垫挂坏如何赔偿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代驾造成车辆刮擦事件的处理办法包括以下几种策略:
首先,如果该事故被判定为对方车辆所引起,那么根据法律法规,对方的汽车保险公司将负责支付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的相应赔偿金额;
其次,若是代驾司机本身的操作失误导致事故发生,您有权向其个人或代驾公司提出理赔请求。
关于代驾服务所需的资质条件,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必须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史,无酒后驾车记录,且近三个计分周期内未曾累计扣满12分;
其次,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暴力犯罪行为;
再次,需持有与所申请代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并且拥有至少三年的实际驾驶经验;
最后,还应符合所在城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其他相关规定。
对于网约车驾驶证的申请流程,大致分为以下步骤:
首先,在网上完成注册登录,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然后提交审核;
其次,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之后,您需要携带相关申办材料,按照预约的时间和地点,前往现场交验纸质材料,采集指纹和照片,并办理约考等相关手续;
最后,约考地点可在相关网站上查询。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驾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通常情况下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如果代驾人员存在明显过失,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违法审判的七种情形法律如何界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出现贪污腐败、滥用职权、偏袒当事人或犯下枉法官吏的罪行的;
(2)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擅自审理案件或捏造虚假案件事实的;
(3)蓄意修改、隐藏、伪造、篡改以及故意损毁证据资料的,或者由于重大失误而丢失、损毁证据资料并且导致了极其严重的后果的;
(4)在向合议庭、审判委员会报告案情时有意隐瞒主要证据、关键细节信息以及故意提供虚假的信息材料的,或者由于重大失误而遗漏重要证据、关键细节信息从而导致判决错误并产生了极其严重的后果的;
(5)在制作诉讼文书时,故意违背合议庭的评议结果、审判委员会的决定,或者由于重大失误导致裁判文书的主文部分出现错误并产生了极其严重的后果的;
(6)违反法律规定,对于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罪犯进行裁决给予减刑、假释的,或者由于重大失误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罪犯进行裁决给予减刑、假释并产生了极其严重的后果的;
(7)其他故意违背法定程序、证据规则以及法律明确规定的违法审判行为的,或者由于重大失误导致裁判结果错误并产生了极其严重的后果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越权代理是滥用代理权的行为吗
一般来说,这个越权代理不是滥用代理权的行为来的,越权代理只是代理人虽有代理权但是实施代理行为是超过代理范围的,而这个滥用代理权的话是有区别的,这个是指代理人与他人串通来损害被代理人的利息的行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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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哪些情形属于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可见,无权代理并非代理的种类,而只是徒具代理的表象却因其欠缺代理权而不产生代理效力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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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量刑法定减轻情节有哪些情形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法定情况下可以考虑减轻刑罚的因素包括:
情节严重程度,如犯罪行为人为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
作案时机及性质,如犯罪行为人是在无意识或非清醒状态下实施犯罪行为的;
身体残疾程度,如犯罪行为人患有某种身体上的残障,例如失聪或眼瞎等;
犯罪过程中的主动悔罪表现,如犯罪中止并且未对他人或社会造成实质性伤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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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有哪些情形
[律师回复] 解析:
年满十四周岁,但尚未达到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应当依法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同时,对于年满七十五周岁以上,故意犯罪以及过失犯罪的老人,也应在法律上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特殊情况下,如正当防卫行为超过了必要限度并造成了重大损害时,虽然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同样地,紧急避险行为如果超过了必要限度并导致了不应有的损害,也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同样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被迫参与犯罪活动的人员,应当根据其具体犯罪情节予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中止犯并且没有造成任何损害的情况,可以免除处罚;
而对于已经造成损害的情况,则应当减轻处罚。
对于从犯,应当依法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此外,还有一些特定情形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例如,对于年满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故意犯罪的情况,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聋哑人或者盲人犯罪的情况,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预备犯,可以与既遂犯进行比较后,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未遂犯,可以与既遂犯进行比较后,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自首的罪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按份责任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按份责任是指在对外(针对债权人而言)的情境中,两位及以上的债务人都对同一笔债务进行了份额划分,各自仅仅依照约定的份额来对债权人承担责任。
而连带责任则是两位及以上的债务人共同为同一笔债务向债权人承担责任,然而在对外(针对债权人而言)的角度来看,每个债务人都必须承担起偿还所有债务的义务;
而在内(针对债务人而言),每位债务人仅需对自身所占有的份额承担最终的责任。
首先,这两种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有所不同。
按份责任对于产生的原因并无特别的要求,其产生的原因与一般的民事责任产生的原因并无本质区别,都是由于责任人违反了法律或者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引发的。
然而,连带责任产生的原因除了要求责任人违反法律或者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外,还需要各责任人之间存在法定的连带关系。
其次,这两种责任的效力也有所差异。
在按份责任的效力中,仅存在于权利人和各个责任人之间的效力,并且每位责任人只需对自己应当承担的那部分责任负责。
然而,在连带责任中,不仅存在于权利人和各个责任人之间的效力,同时也存在于各个责任人之间的效力,每位责任人都应该向权利人承担全部的责任,无论他所承担的责任是否已经超过了他在内部所分配到的责任份额,只要他向权利人履行了全部的义务,那么他就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超出他责任份额的那部分。
再者,这两种责任的设立初衷也有所不同。
设立连带责任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债权能够得到充分的实现,因此,每个连带责任人都会有这样的目的。
但是,按份责任中的各个责任人都是在承担他们自己应当承担的那部分责任,所以他们之间并不存在共同的目的。
最后,法律对这两种责任的要求也是不同的。
按份责任是众多人责任中的普遍现象。
然而,连带责任因为它可能会增加责任人的负担,所以法律对它有着严格的要求,只有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能够适用,也就是说,连带责任采取的是法定原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
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受贿罪与滥用职权罪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解析:
司法工作人员,即依据法律规定承担侦讯、检察、审判及监管罪犯职责之人,若为了谋取财富、偏袒亲属朋友、报复他人或出于其他个人利益,存在下列行为中的任何一种者,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若情节极其恶劣者,将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首先,对于明知某人并非罪犯,即未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或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条的规定,其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且危害程度较小,不足以被认定为犯罪以及其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却采用伪造、隐匿、销毁证据或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进行侦查(包括采取强制性措施)、起诉、审判等追诉活动的;
其次,对于明知某人实属罪犯,即已有确凿证据证实其已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却仍采用伪造、隐匿、销毁证据或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免受侦查(包括采取强制性措施)、起诉或审判;
故意包庇使其免受追诉的犯罪事实,既可能是全部的犯罪事实,也可能是部分犯罪事实或情节;
再次,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故意违背事实与法律,枉法作出判决、裁定,导致原本有罪的人被判无罪、无罪的人被判有罪,或者重罪被判轻罚、轻罪被判重罚的情况发生;
最后,故意违背事实真相,违法改变强制措施,或者虽采取了强制措施,但实际上放任不管,致使罪犯得以逃避刑事追诉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滥用代理权的行为有哪些?
⑴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同自己签订合同。⑵双方代理行为也属于代理权滥用的行为。双方代理也称同时代理。⑶代理人与对方通谋签订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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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比较形成权与抗辩权有什么区别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对抗辩权以及形成权之间的主要区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阐述:
首先,抗辩权是针对他人提出的请求权或者对其权利主张予以否定的一种权利,而形成权则是指权利人通过自身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促使法律关系产生变动的权利;
其次,抗辩权的行使往往依赖于法律所规定的特定抗辩事由,并且必须以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存在且有效作为前提条件,而形成权的行使则无需借助他人的协助,仅凭权利主体自身的行为便可实现;
最后,抗辩权通常具有防御性特征,旨在维护自身权益免受侵害,而形成权则更加强调主动性和创造性,能够推动法律关系的发展和变革。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相关规定也值得我们关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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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娜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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