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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公司资金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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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首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之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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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公司资金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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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公司资金怎么解决
首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之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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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公司解散公司资金该怎样处理
首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之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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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公司解散支付赔偿金吗,公司解散的情形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公司解散支付赔偿金吗,公司解散的情形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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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将朱自清散文汇编的汇编者是不是也有著作权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著作权的归属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应当由汇编者本人所拥有享有。
汇编者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或者是非法人单位群体。
但是对于那些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主动组织人员参与创作,并且为他们提供了充分的资金、资料以及其他必要的创作条件的作品,例如百科全书、词典、教科书及大型摄影画册这一类集体编辑作品,它们的总体著作权应归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所有,而不是直接归属于某个人或者某个团队。
在行使这些著作权的过程中,汇编者必须清楚地认识到不能侵犯任何原作品的著作权。
如果在汇编过程中,有任何可能涉及到原著作权利的因素,那就需要得到原作品著作权人的同意,并且要依据规定向他们支付合理的酬劳。
同时,如果汇编作品中的某些部分具有独立性和不可替代性,那么这些部分的著作权可以由各自的作者独立行使,即符合自我保护原则。
这包括一些汇编作品,比如选集、期刊、报纸、百科全书等等,以及其中的作品片段、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其他材料,这些都是因为在内容的选择或排序方面具有独特的创新元素之后才得以存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著作权法对作品实行什么原则
著作权法对作品实行自动保护原则。在作品完成时,不论是否发表,即取得著作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快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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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股东承担责任具体有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公司破产后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特此揭示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法定的清算责任,即针对在公司依法宣告破产后,负有法定的协助公司清理与结清各项业务、财务及法律事务等任务的法定责任人所必需承担的责任。
其次是债务清偿责任,这是指当公司无法履行其所欠债务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负有清偿债务责任的法定责任人所应承担的责任。
再者,财产混同时的无限连带责任也是其中之一,这是指当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发生混同,导致公司财产无法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之外时,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此外,清算资料缺失的侵权赔偿责任、逾期清算的损害赔偿责任、瑕疵清算的损害赔偿责任以及私分公司资产的损害赔偿责任等,也都是公司破产后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公司在宣告破产后,应当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展开清算工作。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而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则由董事或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特定人员组成。
若清算组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成立并开展清算工作,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接到申请后,应当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因此,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公司的清算义务主要由股东承担,除了在破产清算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组织外,其他情形下,股东均须自行组织清算。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解散公司诉讼的管辖法院具体是哪个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司法程序中,当涉及到公司解散的争议时,该案的审判权归属于公司注册地点所在的当地法院。
而在公司经过法院裁决被宣告解散后,其应对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成立专门的清算小组来处置公司的各项财产。
在清算小组对公司财产进行全面清查、制定和实施合理的资产分配方案之后,这家公司将面临无任何资产可供继存的境地。
只有在这个时候,公司才能够依法申请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解散给补偿金吗
是。按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情形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公司在解散之后,员工肯定是可以获得一些经济补偿金的,员工的经济补偿金会涉及到员工的平时工资,以及在公司中工作的时间来进行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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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公司解散清算需要补缴出资吗,有限公司解散原因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公司解散清算需要补缴出资吗,有限公司解散原因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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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散装木耳是三无产品吗
[律师回复] 解析:
确实如此。
散装木耳即是指未经过任何包装保护而直接呈现在市场上进行销售的黑木耳。
相较于那些已经过精良包装的木耳,散装木耳很可能更容易遭受来自外部环境的污染,例如尘埃颗粒、细菌繁殖等等,同时在质量认证环节上,诸如明确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等相关信息也难以及时获取。
因此,作为消费者,我们必须要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购买,仔细检查产品是否存在异味、霉变、虫蛀等不良现象,并且在食用前务必进行充分的清洗和适当的加工处理,以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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