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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工在工作中损害雇主的赔偿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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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雇工在工作中损害雇主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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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在工作中受伤雇主是不是全责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雇员在工作中受伤雇主是不是全责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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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业主砸非承重墙违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您提及的业主擅自拆除非承重墙体的行为是否合法这一问题,答案是明确的,即此种行为并不属于违法范畴。
然而,业主在进行住宅内部装饰装修时,若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事前审批并许可,擅自改变住宅外部立面形态且于非承重墙体上开凿门洞或者窗户的行为则构成了违法行为。
此外,装修人员在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时,如未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也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1)搭建建筑物或构筑物;
(2)改变住宅外部立面形态,在非承重墙体上开凿门洞或窗户;
(3)拆卸或改造供暖管道及设施;
以及
(4)拆卸或改造燃气管道及设施。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列举的第
(1)项和第
(2)项行为,必须事先得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
而对于第
(3)项行为,则需经过供暖管理单位的批准;
至于第
(4)项行为,则需要经过燃气管理单位的批准方可执行。
法律依据: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物业交付使用前,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共用部分进行查验,共同确认现场查验的结果,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并向业主公开查验的结果。
物业承接查验可以邀请业主代表以及物业所在地的房管机构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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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判定损坏他人声誉
[律师回复] 解析:
名誉权乃公民依照法定程序所取得的对于自身所累积之客观社会评价进行维护及排除他人侵犯此等权益的专有权限,乃是人格权的一种重要类型,自应得到法律的全方位保障。
关于侵犯名誉权的认定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侵权行为人必须在客观事实上实施了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且这一事实已经被第三方知悉;
其次,行为人必须在主观上具备过错,这种过错既可能是故意的(即明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给他人的名誉带来损害,却仍一意孤行),也可能是过失的(即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给他人的名誉带来损害,但因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等原因未能避免损害后果的发生);
再次,被侵害的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个体,即某一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
最后,侵权行为人的行为必须对受害者的名誉造成了较为严重的损害,使其感受到一种不公平的社会压力或者心理负担,从而在精神层面遭受折磨。
同时,若未导致受害者的社会评价降低,便不能视为对名誉权的侵犯。
此外,损害后果与违法行为之间还需具有明确的因果关系,即侵权行为人的违法行为直接导致了损害后果的产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协议主张无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如下任何一种情况下,协议将被判定为无效:
1、协议当事方缺乏缔结该协议所必需的资质或权限;
即他们的身份或地位不符合签署这份协议的要求;
2、协议条款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存在直接冲突,违背了国家有关的法律条文;
3、协议内容明显背离社会道德规范和良好风俗习惯;
4、参与协议缔结过程的各方当事人经过蓄意谋划,企图通过此协议损害其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工伤与雇佣损害赔偿的区别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工伤与雇佣损害赔偿的区别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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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开发商擅自改变主体结构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若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经授权擅自变更所售房屋之结构布局,则购房者有权向相关的规划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拒绝接收该房屋,从而追究其继续履行合约义务、采取有效的弥补措施或对相应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等一系列违法规约责任。
需特别指出的是,商品房的整体规划设计乃是由房地产开发商遵循市政规划的原则所制定,经过主管部门的严格审查核准后才得以实施。
此外,商品房的规划设计亦应当在与购房者签署的书面合同中明确载明,这意味着任何形式的更改均须得到合同双方的共同认可,且不得随意为之。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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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工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多少?
雇工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药费、误工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等,一般按照雇工实际遭受的人身损害等因素来综合确定,在确定的时候,需要雇工提供医疗费、住院费等代收证明以及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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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损毁绿化树木犯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损害绿化树木时,您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罚款以及赔偿责任。
若情节严重者,将会引发严重后果,例如依照相关法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条款,对于任何一种违反以下规范的行为,城市人民政府的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有权对其发出禁止令,同时处以罚款;
如对环境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还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若情节严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而对于构成犯罪的行为,则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损毁城市树木花草的行为;
(2)未经许可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行为;
(3)砍伐、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当导致古树名木受损或死亡的行为;
(4)故意损毁城市绿化设施的行为。
法律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
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
(二)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
(三)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
(四)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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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工出现交通事故如何赔偿,雇工致人损害如何赔偿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雇工出现交通事故如何赔偿,雇工致人损害如何赔偿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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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财务总监职责及工作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作为一名资深的财务总监,我负责并成功地处理了众多关于企业财务事务的关键议题,包括但不限于:
1.严格审批和审阅所有会计报告,以确保每项交易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2.对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以便及时发现潜在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
3.精心组织并领导企业财务预算的编制以及日常检查等重要工作,确保企业财务状况始终保持在可控范围内。
4.全面负责企业的成本管理,通过有效手段降低成本,提高企业效益。
5.严格执行并管理企业财务制度,确保企业财务运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6.灵活调配企业运营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同时避免资金闲置或浪费。
7.积极为企业生产与发展筹集所需资金,确保企业资金链安全稳定。
8.熟练运用税务知识,为企业制定合理的纳税筹划方案,最大程度减轻企业税负。
9.深度参与企业投资决策过程,提供专业的财务建议和支持,确保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回报率。
10.妥善协调各方面财务关系,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为企业创造更多价值。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雇工出现交通事故如何赔偿,雇工致人损害如何赔偿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雇工出现交通事故如何赔偿,雇工致人损害如何赔偿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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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追尾后对方没去定损能私了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倘若于交通事故当中,追尾肇事者负有完全责任,则应对所受到的经济损失做出详细评估,以便确定相应的理赔方法。
若仅限于汽车财产方面的损失,便有权向责任方索取财产损失及车辆修复或替换所需的相关费用。
而如若不幸导致人身伤害,便可以主张责任方应承担起患者因医治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因误工所导致的收入降低,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误工工资、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住院伙食补贴费用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用等。
此外,还可以寻求保险公司在其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仍未得到满足的部分,再向责任方提出补充赔偿的要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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