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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质权的效力及于主物的从物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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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动产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的从物.但是,从物未随同质物移交质权人占有的,质权的效力不及于从物.动产质权的效力不仅及于质物的本身,还及于质物的从物、孳息、代位物和添附物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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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质权的效力及于主物的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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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的效力是否及于从物
留置物如为主物,留置权的效力也及于从物。但是由于留置权以占有标的物为成立条件,只有在从物也为债权人占有时,留置权的效力才能及于从物。若债权人只占有主物而未依合同占有从物时,从物不在留置权效力所及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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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何起诉
[律师回复] 解析:
无民事行为能力者主要包括完全无法意识自身行为的严重精神病患者以及深度昏迷的植物人等群体。
针对此类人群的离婚事宜,仅能选择以诉讼途径解决,而非协商离婚,这是由于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无法自行参与任何民事活动,其表达的含义被认定为无效的表意。
在此情况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即为其监护人负责代行权利:
鉴于他们无法自行作出有效的意思表达,所以他们在法律范围内的各类民事活动都应由指定的法定代理人代替处理。
此时,法定代理人将作为他们的代表参与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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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实现的方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未依约履行到期债务或出现双方预定的担保物权实现条件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力,可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享有的优先受偿权,但若法律对此另有特殊规定的情况则另行考虑。
若要申请行使担保物权,担保物权人和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士须依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担保物权登记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申请。
法院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进行全面审查,如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将裁定启动担保财产的拍卖或变卖程序,当事人可依据此裁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反之,如果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法院将裁定予以驳回,当事人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及实现担保物权所需支付的各项费用。
若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应以其约定为准。
当被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物的担保与人为担保的情况下,若债务人未能依约履行到期债务或出现双方预定的担保物权实现条件,债权人应按约定方式实现债权;
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且债务人自行提供了物的担保,债权人应
首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若为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债权人既可选择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亦可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在承担担保责任之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民法典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无主物是占有及所有吗?
对无主物,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时,按先占原则取得所有权,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时,从其规定,如民法总则第79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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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遗失登报声明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此项声明具备法律约束力,然而其实际效果却相对较弱。
这主要源于许多人为关注报纸信息的人数较少,使得该公告的宣传教育功能受到限制。
其次,申请文件在经过相关主管机构审批之后便会具备极高的法律权威性和适用性。
此外,若使用者因自身行为导致严重事故发生,则可依据上述两项证明材料主张相应权益。
但对于第三方受害者而言,他们仍然有权向使用者提出索赔请求,而对于使用者本身而言,只需承担已支付的赔偿金额即可,无需额外承担其他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申请补领。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护照、出境入境证件遗失的,应当报告中国主管机关,在登报声明或者挂失声明后申请补发。此外,我国法律规定的遗失声明还包括以下内容:银行开户许可证遗失声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IC卡及数字证书遗失声明公章、财务章、法人章遗失声明社保登记证遗失声明各类发票遗失声明海运提单遗失声明支票、合同遗失声明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遗失声明营运证、道路运输证遗失声明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遗失声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遗失声明财政登记证遗失声明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遗失声明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遗失声明。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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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谈判备忘录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备忘录是否拥有法律约束力的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详尽分析。
通常而言,备忘录并不满足成为合同的各项要素,因而不被视为合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约束力。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备忘录可被视为对相关条款解释的重要参考材料。
进一步地说,尽管备忘录的名称为“备忘录”,但若其实际上已具备合同的所有必要条件,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备忘录亦有可能被视为一份正式的合同,并因此产生合同所赋予的法律效力。
关于合同的构成要素,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首先,合同的签订主体须为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其次,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遵循“合法性原则”,即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否则将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
再次,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关键条款达成共识,合同的形成过程必须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充分协商;
最后,合同的成立应当经历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这意味着合同的建立始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磋商,通过要约与承诺的相互呼应,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一百五十九条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联合体双方都必须具备资质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投标准则之规定,联合体在参与投标过程中,任何一方都不得缺乏必要的资质要求。
如若招标文件对投标人所应满足的资格条件作出明确具体规定的,联合体中的每一成员都必须符合这一规定,以确保其满足所有前置条件下的投标资格要求。
在特定情况下,当联合体是由具有相同专业领域的若干实体构成时,将以其中资质级别较低的实体作为衡量基准,来确定整个联合体在此次投标中所能获得的资质等级。
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物业以及业主高空坠物有没有责任?
物业以及业主高空坠物有责任的,在我国的高空坠物案件的处理中,适用的责任是无过错责任。如果是我国的高空坠物伤人的,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赔偿金一般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补偿原则,实际发生多少损失,则获得多少赔偿。受害人不能因损失而得到额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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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从法院金领到空头支票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建议您与票据出票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有时候,票据出票方开出空头支票可能并非出于恶意行为,如果他们显示出有能力补充支付所差余额并重开新支票,那么这一问题便可顺利妥善地得到处理解决。
其次,您可以选择前往便近的中国人民银行机构进行投诉举报。
若出票方未能积极配合到现场解决问题或者无法取得其有效联络方式,您可以手持其开出的空头支票亲自前往当地人民银行并向工作人员反映此事,人民银行将采取必要的措施促进问题的解决,包括联系出票方要求其补充支付所缺金额。
最后,您还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向人民银行提出投诉举报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过程中,请务必注意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在需要时提供给相关部门作为参考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一百零二条有下列票据欺诈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变造票据的;
(二)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的;
(三)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四)签发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取资金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六)冒用他人的票据,或者故意使用过期或者作废的票据,骗取财物的;
(七)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恶意串通,实施前六项所列行为之一的。
民法典的质物返还及质权实现有哪些要求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民法典的质物返还及质权实现有哪些要求,质权人享有哪些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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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丢失多少钱物品可以报警立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物品遗失且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到3000元之间,已经足以构成刑事案件。
在此情况下,实施犯罪行为者被认为存在故意或过失地盗取公共或私人财物,其所涉及的财物金额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经由人民法院审理后,通常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可能面临罚金的处罚;
若犯罪嫌疑人盗窃的财物价值高达人民币30万元以上,那么他将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并且还需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的责任;
而对于那些盗窃财物价值超过人民币3万元的犯罪分子,他们将面临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刑罚,同时也需要缴纳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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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印章的法律效力如何
[律师回复] 解析:
1、当房地产开发商就商品房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做出明确的描述与承诺,且此等表述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署以及房价的确定具有重大影响时,即便销售广告或宣传材料中的相关内容未被详尽写入合同之中,亦应被视为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对签约双方产生相应的合约约束力。
2、在未能签署正式合同之前,如果双方由于某一方的责任而未能达成合作,则应依据定金法规进行处理。
若无法归咎于双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顺利签订,则应退还定金。
在商品房预售环节,开发商通常会在合同签署前要求买方支付一定金额的定金,以确保买方确实有意购买房屋,同时,开发商也会为买方保留其选定的房屋。
在此情况下,虽然预售商品房合同尚未正式签订,但定金手续已完成,故定金条款应被视为有效,应依照定金法规进行处理,即若买方违约拒绝签署购房合同,卖方无需返还定金;
反之,若卖方违反合同约定,将房屋出售给他人,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若非由于卖方或买方的原因导致购房合同无法签订,如政府将卖方开发的房屋整体收购用于公共事业,则卖方应全额退还买方所支付的定金。
3、商品房预购协议若符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且卖方已按照约定收到购房款项,则可认定该协议为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
4、未办理备案登记并不意味着合同必然无效。
然而,若当事人约定备案登记为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则应遵循该约定。
商品房预售合同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的初衷在于防范卖方一房多卖。
法律设立商品房预售登记制度并非作为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
因此,若一方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经登记备案为由主张合同无效,仲裁机构和法院均不会予以支持。
然而,合同双方当事人仍可自行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若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备案登记为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则应遵循该约定。
若合同约定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方可生效,但在合同生效前,买方已支付购房款,卖方已接收购房款;
或者卖方已交付房屋,买方已实际入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尽管合同生效的条件尚未满足,但双方已通过自身行为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可视作双方对合同条款的变更,该预售合同依然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物业公司主要涉及哪些纠纷?
物业公司主要涉及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合同纠纷,还有就是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以及保管合同的纠纷,如果说对方物品倾倒导致他人损害的话,也是有可能发生一些纠纷的,因为物业公司是负有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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