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没有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工伤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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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首先我们知道,要申请工伤认定,原则上受伤职工首先要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那么没有劳动关系就不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劳动者在出卖劳动力获取劳动报酬时,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国家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时,对某些领域的劳动者特意做了倾斜性保护。
该保护性规定突破了工伤必须以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的条件限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可知,以下两种情况,虽然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因工遭受人身伤害时,该用工单位仍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1、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2、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二)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三)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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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确认 工伤认定有什么关系?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具有劳动关系是认定工伤的前提。《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处理劳动者因工受伤补偿问题的具体规范《条例》从工伤情形、工伤认定程序、工伤待遇等多个方面对劳动者因工负伤进行了全方位的保护。然而,并非所有劳动者因工受伤都能依据《条例》规定进行救济,《条例》的适用范围具有特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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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劳动者工伤怎么认定劳动关系?
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提供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记录,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的公证文书、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存在劳动 关系且在工伤认定举证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等其他一般行政人员能判断是否 具有劳动关系的情形,可以由工伤认定机关直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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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企业注册资金认缴和实缴有何区别
[律师回复] 解析:
两者之间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差异:
1.本质特性不同,采用认缴制的情况下,无需进行投资检验程序,股东应对其所认缴的资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而实缴制则要求股东需实际出资并经验资后,将资金存入特定银行账户以验证资本金。
2.实际意义亦有所不同,认缴制为创业人士提供了极大便利,他们可先行注册公司开展业务,无需立即投入任何资金;
然而,实缴制则要求股东在开始运营前必须完成出资和验资程序。
3.适用范围也不尽相同,认缴制适用于一般性的无重大风险类公司;
而实缴制则更倾向于涉及到财产安全等领域的公司。
实缴是指实际到位的资金数额,实缴制度即是将企业银行账户中实际到位的资金或者按照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到位的资金数额认定为注册资金数额,并在营业执照上予以登记;
认缴则是指注册登记的企业承诺缴纳的资金数额,认缴制度即是企业在申请注册登记时,拟定并承诺注册资金为多少,无需再专门进行验资以证明该资金实际是否到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院认为判侵占罪该怎么搞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量刑原则存在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一旦行为人触犯了职务侵占罪的相关法律规定,依据刑法的基本原则,应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民事责任。
其次,根据罪责自负以及责任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当犯罪金额达到巨大程度时,其量刑没有上升至更高的级别而依然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民事责任。
再次,若犯罪金额达到了极其严重的程度,即特别巨大的标准,那么行为人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时也必须承担罚金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工伤认定先确认劳动关系吗
工伤认定之前是需要先确定劳动关系的,现实中申请工伤认定,是需要一定条件的,最根本的条件是必须具有劳动关系,这也是认定工伤的前提,在很多地方的工伤认定部门都要求在认定工伤之前进行劳动关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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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取保候审后还叫去指认是什么原因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涉及到取保候审与刑事拘留的关系时,我们首先要明确以下几点:
第一,在案件的调查阶段中,如果检方成功搜集到了针对该名嫌疑犯的重要犯罪证据,并认为有必要向法院提起公诉的话,他们会依法将其带回看守所,等候法庭进行审判。
其次,如果在取保候审的考验期内,嫌疑犯屡次违背相关法律法规,例如多次无视传唤到达指定地点的要求,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居住地所在城市等行为,那么这便可被视为放弃取保候审的权利,进而可能面临被逮捕和羁押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工伤认定劳动关系如何确认?
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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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电脑系统问题算不算质量问题应该找谁
[律师回复] 解析:
当电脑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妥善处理:
首先应当立即与生产厂家取得联系,针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寻求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方案。
其次,您还可以选择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提出投诉。
在此过程中,请务必妥善保管好购买凭证以及相关质量受损的证据,以便于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有力支持。
关于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的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投诉的时效性至关重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消费者在遇到争议后有两年的时间内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行政管理部门等机构进行投诉或申诉。
其次,消费者可以选择以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进行投诉。
若由于工作学习繁忙无法亲自前往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进行投诉,也可以选择通过书面投诉的方式,将相关材料邮寄至该组织。
最后,对于某些涉及到需要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现场见证商品质量问题的投诉案件,消费者则需亲自前往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所在地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检验结果。有关行政部门发现并认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第三十四条
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惩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措施,方便消费者提起诉讼。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的消费者权益争议,必须受理,及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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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警罪的暴力认定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本罪侵犯的主要客体乃人民警察正常的执法监管活动。
其所指向的犯罪对象则是在法律层面上依法承担职务职能的人民警察。
从客观方面来看,该种行为具体表现在采用暴力、威胁等方式阻挠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或履行相应职责,并由此导致了严重的不良后果。
任何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有可能构成此罪。
对于那些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严厉惩罚;
若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害到其人身安全的,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劳动关系确认和工伤待遇有关系吗?
劳动关系确认和工伤待遇肯定是有关系的,劳动关系确认后才可以根据工伤待遇的认定,如果双方不构成劳动关系的话,用人单位是不会承担相关的工伤赔偿的,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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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四级医疗事故如何认定法律责任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四级医疗事故责任的划分方法,可以明确地阐述为以下两点:
当四级医疗事故完全系由医疗机构方面的过错行为所导致时,该医疗机构应当承担全面责任;
而在另一种情况下,即四级医疗事故并非全然由于医疗机构的单独原因引发,而是与患者个体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医疗机构在此情况下则应承担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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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系安全带怎么扣分罚款
[律师回复] 解析:
1.当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时,若未能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带,将被处以50元人民币的罚款并扣除驾照分数2分。
2.对于那些在城市快速道路上行驶却未能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带的驾驶员,将要面临同样的处罚,即被处以50元人民币的罚款及扣除驾照分数2分。
3.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车上的乘客若未能遵守相关规定系好安全带,将会被处以20元人民币的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二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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