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单方起诉离婚另一方必须出庭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4
2.7w浏览 4点赞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
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4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离婚案件·推荐文章

南京135****303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81****896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77****524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343人选择咨询律师
628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单方起诉离婚另一方必须出庭吗
一键咨询
  • 178****41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5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7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6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4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0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4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4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1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7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0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3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2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6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8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5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4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8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3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2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5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7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8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8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4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3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2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6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1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8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1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7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8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6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4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2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5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7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3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1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8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6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0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2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1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2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7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3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7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6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181****3912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35****113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35****693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诉讼离婚必须双方到庭吗
离婚案件,法院开庭而被告故意不到庭的,法院可能会缺席判决。被告不出庭可能造成以下不利影响:1、若双方有孩子的,不利于获得孩子的抚养权;2、涉及财产分割的,法院可能仅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来判决财产的归属,对被告分割财产不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夫妻之间一方是业主,另一方可以行使权利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业主的配偶同样被认为是享有业主产权的人士。
所谓业主身份,即意味着有权对房产拥有所有权;
然而在现实社会生活之中,往往实际上居住于房屋内部并长久使用该住宅的人,也可以被视为业主。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那些依照合约约定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的群体,应当被确认为属于物业公司提供服务范畴内的住户,他们的配偶依法享有行使业主权利的资格。
因此,如果业主的配偶在房地产证书上留有姓名,那么便可以将其视为业主。
当房产属于夫妇共同所有的财产时,无论是登记在任何一方或者双方的名下,另一方都理所当然地成为业主,自然也就具备了选举以及参与业委会成员的资格。
至于房产仅仅属于夫妻其中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个人私产,在此种情形之下,只有在房地产证书上被登记为业主的那一方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业主,而另一方则不具备业主身份,因此也无法参加业委会的选举。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共同原告只有一方起诉另一方必须到场吗?
共同原告只有一方起诉的话另一方也是必须要到场出庭的,因为这两方是属于共同原告的。如果另一方原告不出庭的话,人民法院会通知其到场听审和参加民事诉讼的。如果不到场的话就失去了辩护机会。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怎么做亲子鉴定最简单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亲子鉴定过程中,血液类型测试是至关重要的测试手段之一。
具体来说,这种测试主要是通过对个人的血型进行细致且精确的分析和比较,以期能够科学地验证亲属之间的亲子关系。
在所有可用的血型系统中,主要包括了AB型血、A型血、B型血以及O型血等四种血型,当我们采用更多种类的血型系统进行测试时,其鉴定准确度会随之得到提高。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即使血型测试的结果显示出二者并无遗传关联,这也只能被视为一项否定亲子关系的证据,而非绝对的结论。
另一方面,若血型测试结果表明二者具有遗传关系,也无法据此断定他们必定为亲子关系。
当前,DNA亲子鉴定已成为最为重要的亲子鉴定技术,它主要通过对血液、毛发以及口腔细胞等样本进行检测,从而实现亲子鉴定的目的。
在DNA亲子鉴定过程中,如果所有的位点都完全吻合,那么便可以认定二者具有亲子关系;
反之,如果存在三个或以上的位点不匹配,则可以排除亲子关系的可能性;
至于仅有两个位点不匹配的情况,则需进一步考虑是否由基因突变所导致,此时可以选择增加位点进行更为深入的检测与区分。
总的来说,DNA亲子鉴定在否定亲子关系方面的准确率高达百分之百,而在肯定亲子关系方面的准确率更是高达99.9%。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
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亲子鉴定一般八天到十天出结果。亲子鉴定机构在采集当事人血样后,一般在2周内作出由专家审核并鉴定的亲子鉴定报告,然后发给委托单位或委托人,并由专家负责解释鉴定结果。亲子鉴定报告能够凭协议到鉴定中心领取,也能够委托鉴定中心邮寄。
住院一天出院然后到另一家医院住院可以医保报销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该问题,我们可以给出以下明确答复:
大部分情况下,您的医疗费是可以进行报销的。
根据社会保障体系规定,参保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
当患者治愈出院并满足相关规定后,便可开始申请医保报销。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若所在地区有特殊政策,可能会出现无法进行报销的情况。
关于这方面的详细信息,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医保中心部门。
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医疗保险,主要是为弥补劳动者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机制。
通过劳动者和企业共同缴纳保费、构建医疗保险资金池,实现了在参保用户在患病前往医疗机构就诊时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医保机构对此给予相应的经济补贴。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法律依据:
《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严重疾病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按下列办法支付:
(一)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9%—11%。
(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5倍。
(三)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负担一定比例。
对退休人员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
严重疾病的范围,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的具体标准,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的分担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
《医疗保险条例》第四十四条
病人使用个人帐户时,可以在任何一个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
医疗费用按规定由统筹基金支付的,病人应当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患者在使用医保卡进行就医时,应当到指定的医院就医,同时应当及时办理医疗费用报销的相关手续,尽量避免出院后办理以免增加报销的程序或者造成不能报销的情况。
诉讼离婚时双方必须到庭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案件当事人一般必须到庭参加诉讼。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法院必须进行调解,即调解是审理婚姻案件的一个必经程序。只有在调解无法和好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判决。所以,离婚案件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必须本人出庭。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单位赔偿责任限制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海商法中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法》以及民航法中的《旅客运输合同法》,均明文规定了一项名为“承运人责任限制制度”或是简称为“单位责任限制制度”的条款。
尽管前者的名字带有“责任限制”四个字,实质上却名为“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
这两个听上去颇为相似,但实际上却是两个不同的责任限制系统。
承运人的责任限制,意为对某一特定类别或总计金额的货物提供最高限度的赔偿金额;
或者是针对每位乘客或每件行李的最高赔偿额度进行设定。
反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则是指责任主体对某一特定案例中所涉及的全部赔偿请求,设定的最大赔偿限额。
二者在责任主体、具体计赔金额、责任限制失效的条件以及适用场合上存在诸多显著差异。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两项制度其实能够发挥协同作用,共同维护当事人权益。
法律依据:
《海商法》第二百零六条
被保险人依照本章规定可以限制赔偿责任的,对该海事赔偿请求承担责任的保险人,有权依照本章规定享受相同的赔偿责任限制。
第二百零七条
下列海事赔偿请求,除本法第二百零八条和第二百零九条另有规定外,无论赔偿责任的基础有何不同,责任人均可以依照本章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一)在船上发生的或者与船舶营运、救助作业直接相关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的灭失、损坏,包括对港口工程、港池、航道和助航设施造成的损坏,以及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的赔偿请求;
(二)海上货物运输因迟延交付或者旅客及其行李运输因迟延到达造成损失的赔偿请求;
(三)与船舶营运或者救助作业直接相关的,侵犯非合同权利的行为造成其他损失的赔偿请求;
(四)责任人以外的其他人,为避免或者减少责任人依照本章规定可以限制赔偿责任的损失而采取措施的赔偿请求,以及因此项措施造成进一步损失的赔偿请求。
前款所列赔偿请求,无论提出的方式有何不同,均可以限制赔偿责任。但是,第(四)项涉及责任人以合同约定支付的报酬,责任人的支付责任不得援用本条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96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分手后一方有孩子,另一方必须要付抚养费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分手后一方有孩子,另一方必须要付抚养费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离婚诉讼夫妻双方必须到庭吗?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且下落明确的,离婚当事人更应该亲自出庭应诉。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法院必须进行调解,即调解是审理婚姻案件的一个必经程序。只有在调解无法和好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判决。所以,离婚案件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必须本人出庭。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本质相同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就业单位与用人单位存在本质上的区别。
所谓“用人单位”,是指具备雇佣员工的合法资格以及相应的招聘、管理员工的能力,通过组织和调配劳动力资源进行生产活动并对劳动者支付合理薪酬的经济实体。
而“用工单位”则特指在劳务派遣合同条款中,接受以派遣员工方式提供劳务服务的企业或机构。
从法律角度分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构成的是劳动关系,而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则形成的是劳务关系。
例如,在劳务派遣法律关系中,劳务派遣公司即为用人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之间建立了明确的劳动关系;
而实际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单位则被视为用工单位,其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当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产生纠纷时,可以将劳务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同时列为申诉人或被告,提出仲裁或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36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诉讼费预缴通知单交了费用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当事人在缴纳诉讼费用之后,即可被视为正式启动了立案程序。
根据法律规定,原告方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关于交纳诉讼费用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及时足额地交纳相关案件的受理费用,如果未能按时交付,人民法院将依法裁定将该案按照撤销诉讼的方式进行处理。
以下几种情况则无需缴纳受理费用: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
(二)裁决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以及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于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以及针对管辖权异议裁决表示不服并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案件受理费用由原告、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方以及上诉人预先支付。
若被告提出反诉,且依照本办法规定需缴纳案件受理费用的,则应由被告预先支付。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
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
员工可以做另一个公司的股东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本公司要求全体职员能够成为其他企业的股东身份,然而在担任任董事会成员或高层管理职务之际,不可经营与本公司相近的业务活动。
究其原因,乃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此举旨在有效保护本公司业务利益及经济权益。
须知,作为董事会成员或高管,任何形式的挪用资金行为均属明令禁止。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顶部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