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解,医疗纠纷过错责任原则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医疗纠纷过错责任原则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过错责任原则
含义: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从而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的前提是存在过错,且过错与患者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举例:在一台普通阑尾炎手术中,依据当时医疗水平和规范流程,医生应在术前仔细检查患者身体状况、做好手术准备。若医生因疏忽未发现患者的特殊凝血障碍问题,导致手术中出现大量出血且未能有效处理,进而使患者身体受到严重损害,医生及所属医疗机构就因未尽到合理诊疗义务存在过错,需承担相应责任。
举证责任:一般情况下,由患者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即患者需要证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自身受到损害,以及过错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例如患者需提供病历、诊断证明、医疗事故鉴定报告等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含义: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法律直接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医疗机构若想不承担责任,需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这些特定情形旨在保护患者权益,因为在这些情况下,患者往往难以获取医疗机构过错的直接证据。
适用情形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比如医疗机构未按照药品管理规定使用过期药品,导致患者出现不良反应,此时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 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若医疗机构故意隐藏关键病历,或拒绝向患者及相关部门提供病历,阻碍纠纷调查,就可推定其存在过错。因为病历是反映医疗过程的重要证据,隐匿或拒绝提供可能暗示其存在不当行为。
-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病历应如实记录医疗行为,一旦有伪造、篡改或销毁行为,极大可能是为掩盖医疗过错,所以直接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例如,医生事后篡改病历中用药剂量,试图掩盖用药失误,就会被推定存在过错。
举证责任倒置: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若医疗机构无法证明,就需承担赔偿责任。
无过错责任原则
含义:在医疗产品损害等特定纠纷中,即使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也需承担赔偿责任。这主要是基于保护患者权益以及产品责任的特殊性考虑。
举例:患者使用了某医疗器械公司生产的心脏支架,植入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经调查发现是该心脏支架本身存在质量缺陷。即使医疗机构在手术过程中严格按照规范操作,没有任何过错,仍需与医疗器械生产厂家共同对患者承担赔偿责任。
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医疗产品责任纠纷,如药品、医疗器械等存在缺陷造成患者损害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