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交通事故认定书终止

最新修订 | 2024-02-29
浏览10w+
王瑾瑜律师
王瑾瑜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5人
专家导读 交通事故的认定书,其实指的就公安交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现场去进行勘探、技术分析以及各种检验之后,鉴定其结论,并且分析查明清楚此次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以及当事人所需要承担的责任后,所做出的一种技术性结论,其结论一般是不会具有相应的约束力和执行力的。

什么是交通事故认定书终止

1、交通事故的认定书,其实指的就公安交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现场去进行勘探、技术分析以及各种检验之后,鉴定其结论,并且分析查明清楚此次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以及当事人所需要承担的责任后,所做出的一种技术性结论,其结论一般是不会具有相应的约束力和执行力的。

2、它其实就是交通管理部门,对于那些交通事故当中的当事人是否存在违章的行为,其违章行为与其事故的结果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并且对其关系进行定性或是定量的评判是所形成的一种文书材料。它是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的文书,制定此文书的目的就在于要分清楚交通事故当中,各方当事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并且为违反了交通法规的肇事者做出公正恰当的处分提供了可靠依据。

3、与此同时,它也是公安机关在对此次事故当中所遭受的损害赔偿而进行调解的一种依据,也是检查验在对于事故当中的肇事者是否需要提起公诉的一种证据;亦是法院在进行定罪量刑和确定事故造成的损害赔偿等工作上的证据。

4、因为它具有一定的书证特性,所以是由公安机关制作出来的,具有比较高的证明效力。与此同时,也决定了此份认定书是不具备有行政层面上的可诉性的,如果不服从此文书所作出的结论,一般是不能提出行政诉讼的;此外,在法院对此次交通事故的案件进行审理工作时,是应该要像其他的证据一样对其真实性、客观性以及其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如果说有其他的有力证据能够推翻此认定书的话,法院就不需要经过重新认定了,将直接不采信此认定书。

5、根据相关行政法规规定,交通事故后所出具的认定书,是应该要载明以下几大内容的:

第一项内容就是要写清楚此次交通事故中所涉及到的当事人、车辆以及交通环境等方面的基本信息;第二项内容就是此次交通事故客观发生的基本事实;第三项内容就是事故当中的当事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或者是其他一些意外的情况。

这份认定书是应该要加盖公安机关的在交通事故案件方面处理专用的公章的,而且需要分别送达到事故当中的各方当事人手中,并且需要告知各方的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需要申请到交管部门进行调解的期限。

6、因为这份认定书是属于民事层面上的证据,是一种书证,所以当事人如果存在异议,既不能针对其提起行政层面的复议,也不能针对其提起行政层面上的诉讼,只能在收到了该认定书之后的三天之内向上一级别的交管部门提出复核的申请。然后再由上一级别的交管部门重新对交通事故做出认定,或者是在法庭进行审理的时候,通过自己对责任划分部门进行积极举证,并且促使法庭不采信其事故的认定书。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1.8k字,预估阅读时间6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89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什么是交通事故认定书终止
一键咨询
  • 177****61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7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0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3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0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8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4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3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8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3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0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2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1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4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6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包括双方基本信息。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经济补偿金和其他费用,请与几月几日前到单位办理离职手续。特此通知,公司盖章,日期。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交通事故终止认定的条件是什么?
当在对交通事故进行认定时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受理后,交警部门也是会终止认定的。如果说交警部门在对事故进行认定时关键证人或者当事人处以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取证的情况,而现有的证据也无法认定事故事实的情况下,也是可以中止认定的。
10w+浏览
合同事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9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终止合同通知书怎么写?
终止合同通知书中要写清合同到期日期及单位不续签的理由等。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满,合同自然终止,这个时候,单位要出具一份终止合同通知书。
10w+浏览
合同事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合同终止通知书怎么写
与公司_年_月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于_年_月_日到期限.公司决定不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请你于_年_月_日前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特此通知(用人单位盖章_年_月_日。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协议,都有哪些内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问题,关于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问题,房屋终止租赁协议,租房合同没到期可以终止吗,请问租赁合同终止协议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出租方(甲方) :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 :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合同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恪守:
一、甲、乙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双方于 年 月 日之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注:位于
二、乙方在签订该协议后,于 年 月 日前,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乙方不得损坏甲方原有基础装修,如有破损,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三、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其他约定:
以上就是租赁合同终止协议书范本。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9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中止怎么下认定书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交通事故中止怎么下认定书,如何申请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合同终止协议书模板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合同终止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与乙方____原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合字第____号________合同,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____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该合同于___年___月____日予以终止,不再履行,且因合同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互不追究。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书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盖章)代表人:(盖章)
年月日
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的不同法律效力
1、二者的效力不同。
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2、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
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同等终止。由此可见,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
保险合同终止的因素
1、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
保险合同关系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任何债权债务都是有时间性的。保险合同订立后,如果合同的有效期已届满,即使未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的保险责任也自然终止。这是保险合同终止的最普遍和最基本的原因。
2、合同因解释而终止。
解除是另一种较为常见的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在实践中,保险合同的解除主要包括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法定解除是指法律规定的原因出现时,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已经生效的保险合同关系。
3、合同因违约失效而终止。
因被保险人的某些违约行为,保险人有权使合同无效。例如,如果投保人不能如期(包括宽限期在内)缴纳保费,则保险人可以使正在生效的寿险合同中途失效。当然,在一定条件下,中途失效的寿险合同经被保险人履约并为保险人所接受,还可以恢复效力。但是,财产保险合同因不能如期缴纳保费而被终止合同的,则不能恢复合同效力。
4、合同因履行而终止。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完成全部保险金额的赔偿或给付义务之后,保险责任即告终止。例如,终身保险中的被保险人死亡,保险人给付受益人死亡保险金后,合同终止;或者在财产保险中,被保险财产被火灾焚毁,被保险人获得全部保险赔偿后,合同即告终止。
5、合同因保险标的灭失或被保险人死亡而终止。
在财产保险保,保险标的由于承保风险以外的原因而全部灭失,投保人丧失了保险利益,保险合同自行终止;在人身保险中,如果被保险
终止合同协议书样本
[律师回复] 对于终止合同协议书样本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终止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与乙方____原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合字第____号________合同,现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____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该合同于___ 年___月____日予以终止,不再履行,且因合同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互不追究。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书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盖章) 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二、合同补充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补充协议”的内容应当是主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合同法》第61条、第62条规定,包括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履行费用的负担等。这也就是说,对于主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内容,可以通过“协议补充”使其变成有约定;对于主合同中约定不明确的内容,可以通过“协议补充”使其变成约定明确。两者的目的都是为了主合同的履行。
“补充协议”的内容应当是主合同的非主要内容,也可以说是非主要条款。如果是主合同的主要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主合同不成立也不生效,那么谈不上“协议补充”。根据《合同法》第61条、第62条以及《合同法》总则、分则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影响主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有三:即当事人条款、标的条款和数量条款。这些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主合同不成立。主合同不成立,谈不到生效,更谈不上履行。此时,“补充协议”没有存在的前提。当事人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必备条款达成的协议,不是“补充协议”而是一个“新协议”,对“新协议”中的非主要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才有“补充协议”存在的前提和基础。根据《合同法》第61条和第62条规定,“补充协议”是对主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项补充的首选方式,即当事人对于主合同中的上述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法律首先赋予当事人“协议补充”。只有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才能按照主合同条款进行体系解释或者按照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进行补充。只要上述方式之一就能补充主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就不能适用第62条规定的任意性规范。
三、合同的附随义务有哪些
(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将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告知对方的义务。
(2)说明义务,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负有向对方说明义务。
(3)协助义务,是指合同当事人应协助对方履行义务,以使合同能顺利履行的义务。在合同关系上 ,债务人所负的履行义务多数是积极的给付义务,以满足债权人利益为目的。而债权人要现实地享有合同利益 ,就必须以自己的行为接受债务人的履行 ,配合债务人完成履行行为。如果没有债权人的配合、创造必要的条件,合同将无法得到履行或不能达到履行的效果。为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债权人负协助义务。
(4)照顾义务,债务人履行合同时,应以谨慎、诚实的态度照顾合同相对方及合中的标的物,辅助债权人实现给付利益。
(5)保密义务,保密义务又称为忠实义务,是指合同当事人负有将通过合同关系而了解到的对方的秘密予以保密的义务。在合同订立时,为了使对方了解和信任,一方往往要向对方透露自己的一些秘密。这些秘密主要表现为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
(6)保护义务,当事人履行合同时,应尽交易上的必要注意,保护相对方人身和财产利益。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终止 > 什么是交通事故认定书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