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工作中,意外总是难以预料。有时候员工在工作时受了伤,就想着赶紧去认定工伤,好获得相应的赔偿和保障。但这里面有个问题,很多人不清楚在申请工伤认定前,是不是得先进行工伤确认。其实,这两者虽然听起来有点像,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有区别的,也关系着员工能不能顺利拿到工伤待遇。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工伤认定前是否需要进行工伤确认。
一、工伤确认和工伤认定的概念
工伤确认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标准术语,在工伤处理的流程里,核心的是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围进行的认定。比如,小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他所在单位或他本人就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所谓的“工伤确认”,可能是一些人在日常交流中不太准确的说法,也许是指在申请工伤认定前自己先判断一下是不是工伤这种情况。
二、工伤认定的申请条件
要进行工伤认定,得满足一定条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另外,还有视同工伤的情形,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等。
三、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
申请工伤认定有明确的流程。首先,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四、关于“工伤确认”的作用
虽然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工伤确认”,但员工在申请工伤认定前自己进行初步判断还是有一定作用的。比如,员工可以对照《工伤保险条例》里的工伤情形,看看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如果觉得符合,就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为申请工伤认定做准备。比如小王在工作时不小心被机器弄伤了手,他自己先判断这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属于工伤情形,然后他就收集了医院的诊断证明、同事的证人证言等材料,这样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就更顺利。
工伤认定完成后,还会有后续的劳动能力鉴定等程序。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会影响到工伤赔偿的具体数额。要是在这些过程中遇到问题,比如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或者不知道怎么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等,都可以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工伤处理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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