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工作中,谁都不想生病,但有时候身体状况不受控制,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是常有的事儿。一旦遇到这种情况,职工可能无法正常工作,而有些单位就会解除与职工的合同。这时候,职工心里肯定犯嘀咕,自己生病了不能工作,单位还解除合同,那有没有赔偿呢?这赔偿又该怎么算呢?这一系列问题困扰着很多人,下面咱们就来详细说说。
一、明确是否符合解除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小李在一家公司工作,患病医疗期满后,无法再胜任原来的销售工作,公司给他安排了后勤岗位,他还是无法胜任,这种情况下公司就可以按规定解除合同。
二、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比如小张在公司工作了3年零2个月,他的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公司应支付给他的经济补偿就是3.5×5000=17500元。
三、医疗补助费的支付
除了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假设小赵患了重病,他的月工资是6000元,公司除了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支付不低于6×6000=36000元的医疗补助费,由于他患重病,增加部分不低于36000×50%=18000元,总共医疗补助费至少是54000元。
四、协商与维权途径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职工首先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时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医疗证明等。要是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时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填写投诉表格。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等。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比如小王和公司就解除合同赔偿问题协商不成,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提供了自己的劳动合同、医院诊断证明等材料,最终问题得到了解决。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被解除合同后,后续可能还会面临社保断缴、再就业困难等问题。这些问题处理起来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损害自身权益。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让你在维护自身权益的道路上少走弯路,更好地应对生活中的难题。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