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人伤护理费标准

最新修订 | 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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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车祸人伤护理费标准

一、车祸人伤护理费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限。《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当事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二、护理费赔偿项目

(一)依据护理期间的不同,可以把护理费分为三类:

1.是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2.是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3.是受害人因残疾而永久性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的长期持续帮助而支出的护理费。

注:在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医院统一安排的护士护理的费用,因为已纳入医疗费的范围,因而不应列入护理费。

(二)按照护理人员的不同,也可将护理费分为三类:

1.是聘请专门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的护理费用;

2.是受害人的亲属或配偶进行护理的护理费;

3.是受害人雇佣其他人员进行护理的护理费。

注:受害人的亲属和配偶进行看护时,虽然表面上没有支出费用,但是,这种看护活动仍然具有金钱价值,此种出于亲情的行为不能施惠于加害人,所以加害人也应当支付费用。

三、护理费赔偿期限

护理天数应计算至受害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被致残而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方面确定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法院确定 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在其自由裁量权范围内确定的,因此在护理期限尚未届满前,被护理的受害人死亡,已支付的护理费中尚未经过的护理期限的护理费不应退还。而对于法院判以最长20年的护理期限后,受害人仍需继续护理的,可提起新的诉讼向加害人主张权利。

在为伤者提供护理的时候,有些情况下是由伤者的近亲属来进行护理的,而有些时候则是聘请了专业的护理人员。在前者的情况下,近亲属有固定收入的,那么护理费就参照其误工费标准来确定。而要是属于后者,那么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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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护理工费标准
车祸护理人员薪酬待遇标准主要根据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护理人数及期限来定。 具备劳动能力的护理人员,其费用等同于被护理者的误工费用。 丧失劳动能力的,则参照当地同等资质护工报酬标准,乘以护理天数(最长20年),并考虑实际护工人数计算。 注意,车祸赔偿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计算。 超过20年的,法院可能不予保护,但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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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车祸护理费一般多少?车祸护理费多少?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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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哥开车上高速,办事情路上,因为超速,出了很严重的交通事故,现在还在昏迷不醒,想要和对方索要误工费,哥哥出现了车祸,指定辩护指派函中车祸辩护词?
[律师回复] 辩护词一般包括首部、正文、结束语三部分。首部主要包括三部分,标题、对审判人员的称呼和前言。前言部分应当说明:
第一,辩护人出庭的合法性,既是受被告人的委托不是受人民法院指定。实践中,还说明是受律师事务所的指派。
第二、辩护人在开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查阅案卷,会见被告人调查了案情等,以便向法庭表明,自己的辩护意见是有根据的。
第三、也可以在前言部分开门见山地提出关于办案的基本观点,对法庭调查作简要交代。正文部分。正文包括辩护理由和辩护意见。这一部分是辩护词的核心部分,是辩护人对案件的基本观点和看法全面、系统的论证。要重点说明各论证提出的辩护观点,摆事实、讲道理、引用事实和法律来论证自己的观点,反驳起诉书的指控。概括起来辩护词的具体内容和范围主要包括下列几个方面:起诉书指挥客人的犯罪事实能否成立被告人是否已经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有无不负刑事责任的其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起诉书对案件定性和认定的罪名是否准确,适用的法律条文是否恰当被告人有无法律规定的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斩情节证据与证据之间,证据与被告人口供之间是否存在矛盾被告人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是否属于意外事件客人代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共同犯罪案件中,对首犯、主犯、人犯、胁从犯的划分是否清楚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
3、结束语。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自己的发言作一小结。提出结论性的意见,以加深法庭对自己辩护观点的印象二是对被告人如何定罪量刑,适用刑法的什么条款,向法庭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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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护理工费标准
车祸护理人员薪酬待遇标准主要根据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护理人数及期限来定。具备劳动能力的护理人员,其费用等同于被护理者的误工费用。丧失劳动能力的,则参照当地同等资质护工报酬标准,乘以护理天数(最长20年),并考虑实际护工人数计算。注意,车祸赔偿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计算。超过20年的,法院可能不予保护,但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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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车祸护理费多少钱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车祸护理费是多少?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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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费赔偿标准车祸
护理费赔偿标准根据护理期限,护理人数以及护理人员的实际工资收入才能准确计算,发生车祸后如果当事人请的护理人员有固定的工资收入,对于护理人员来讲护理费赔偿标准等同于误工费赔偿标准,护理人数的话原则上是一个人,具体以医疗机构的意见为准,至于护理期限不能由法律统一规定,要根据车祸造成的实际损害后果确定。若是对护理费赔偿标准车祸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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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车祸护理费是多少钱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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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致伤住院护理费的标准是什么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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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车祸护理费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1、车祸护理费计算:
护理费是指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根据受害人受伤的程度及自理能力而确定的是否需要护理,及需要多长时间的护理,需要几人的护理。
因此,护理费的有无首先是取决于医疗机构和鉴定机构的意见,如果没有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的意见,司法实践时法院予以支持的可能性较小,除非受害人的伤势明显需要人护理而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不予出具护理证明的情况下,法院会依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予以判定。
2、护理费用的计算通常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受害人的亲属、朋友或雇个人来护理,如果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其相应的证明与受害人的误工费相同;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一种情况是受害人聘请的专门从事护理业务公司的护理人员,这种情况下,需要提供该公司开具的发票。
最好是找正规的有护理经营项目的公司,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矛盾。
3、护理期限:
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这个需要由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来鉴定。
4、提供的证据:
需要护理的诊断证明、误工证明,个人所得税缴纳凭证、护理公司发票。
车祸护理费多少一天
[律师回复] 需要根据当地情况来看,护理费数额是由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护理级别等要素综合决定的。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按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的意见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同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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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多发伤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车祸多发伤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是根据护理的实际支出来确定的。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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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护理费赔偿标准车祸
[律师回复] 解析:
护理费赔偿标准根据护理期限,护理人数以及护理人员的实际工资收入才能准确计算,发生车祸后如果当事人请的护理人员有固定的工资收入,对于护理人员来讲护理费赔偿标准等同于误工费赔偿标准,护理人数的话原则上是一个人,具体以医疗机构的意见为准,至于护理期限不能由法律统一规定,要根据车祸造成的实际损害后果确定。
法律制度中明确规定了护理费的赔偿标准,尽管发生车祸后肇事者有义务承担赔偿责任,但受害人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各项损害赔偿金,也不仅是护理费,像是医疗费,误工费及其他各项损害赔偿金都因人而异,实际上赔偿标准最好由事故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提起民事诉讼后原告针对个人索要的损害赔偿金是负有举证责任的,一般不符合实际情况的索赔数额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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