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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常的情况下,只要员工符合一定的条件办理离职手续,那么公司就会支付员工一定的离职经济补偿费。那么离职经济补偿费到底是怎么计算的呢?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我们可以通过什么办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我国的劳动法是这样规定的:
1.如果一个员工工作的期限满一年,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给该员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离职经济补偿费。如果该员工工作时间没有达到一年,但是却在六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应该也是按照一年来计算,支付给该员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费。
2.如果该员工工作的年限不到六个月的,那么就只能够向他支付半个月的工资来作为经济补偿费。如果该劳动者他是技术人才,他的工资要比平均人的工资高达三倍以上,这个时候给他的亲戚补偿金额应该也是其他工人的三倍,不应该少给。
3.我们这里所提到的一个月的工资是说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月平均工资的计算,包括奖金,补贴等等,并不是单纯的按一个小时来计算的工资。那么我们再具体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时候,需要考虑到哪些问题呢?首先应该是工作期限,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然后就是如何来计算。
工作期限,他是这样来计算的:
1.一般的话可以从劳动者与公司或者是某些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时候开始算起。一直到劳动者与该公司或者是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2.如果公司或者是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是一些其他的情况,只要是劳动者仍然是在工作的,那么就算作是工作期限。我们有一个计算的公式就是月平均工资乘以工作的年限。
相信通过这些知识,我们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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