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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我们步入社会进入一家单位上班后,为了避免后续工作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我们首先就是与该用人单位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有了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就不能随意的开除劳动者,我们劳动者也不能随意的离职,但是劳动合同最大限度的还是在保护着我们劳动者。
2、我们在与用人单位签订一份劳动合同的时候,合同都会有注明有一定的合同期限,如果合同到期了,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在劳动合同到期的前一个月与我们进行续签合同,如果单位不与我们续签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是需要按照我们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给我们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补偿金的,比如劳动者在该公司工作了三年,如果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合同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按照每工作一年补充一个月的工资,工作三年也就是需要补偿给劳动者三个月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的,那么我们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进行仲裁处理。
3、根据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没有按照与我们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保护的,或者没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我们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或者用人单位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导致损害劳动者相关的利益的等相关情况,劳动者可以单方面的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同时用人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补偿金的。
4、除以上情况外用人单位需要支付我们补偿金的,如果是在劳动者生病治疗期间被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公司安排的相关工作等情况,用人单位需要在三十个工作日前并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也是需要额外给劳动者补偿一个月的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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