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己的工资卡找不到了怎么办?
1、先要打电话到工资卡所在的银行进行挂失,银行的客服电话可以登录官方网站查询。如果不记得卡号可以报给客服自己的身份证(办理银行卡的身份证)。这个时候客服会把银行卡冻结。
2、到公司财务部门给公司财务部负责发工资的人报备,说自己的银行卡丢了,不要发到这个银行卡里了,如果公司比较小都认识说一下就可以了。如果公司比较大,可以拿上自己的工作牌和部门主管签字去财务部报备。
3、带上补办银行卡,最好到当时的开户银行去补办,先到银行填表(大堂经理会给相应的表格)。其余的事项遵照银行工作人员的提示即可。
4、回到财务部把新的工资卡卡号报给财务。
二、公司不发工资怎么办?
1、对于这种违法行为,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三、公司不发工资的法律责任
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3条规定,企业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企业违反工资支付义务,包括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或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企业按应付金额的50%-100%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工资卡也没大家想的多么的复杂,原本就是公司在某些银行办的银行卡而已,作为已经开始参加工作的成年人,总不能在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这些证件丢失了之后都一无所措。丢了工资卡后要做的不是报警,有报警的时间应该抓紧时间到银行挂失,以防被某些不良居心的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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