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职场上,大家都希望工作能顺风顺水,但有时候公司会因为各种原因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不少人会遇到这种情况:公司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那员工还能不能拿到“+1”赔偿呢?这里说的“+1”,其实就是代通知金,也就是公司没有提前30天通知员工解除合同,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那提前30天通知了,这“+1”还有没有呢?接下来咱们就好好聊聊这个事儿。
一、“+1”赔偿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的,需要支付代通知金,也就是“+1”赔偿。这三种情形分别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如果符合这三种情况,公司没提前30天通知,就得给“+1”赔偿。
比如说,小李在一家公司做销售,后来因为身体原因请了一段时间病假,病好回来后发现自己没办法再胜任原来的销售工作,公司也没有其他合适的岗位给他。如果公司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那就需要支付小李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二、提前30天通知是否还需“+1”
要是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符合上面说的三种法定情形,就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了。因为法律规定支付代通知金的目的,就是为了弥补员工因为突然失去工作,在重新找工作期间可能面临的经济困难。公司已经提前30天通知,员工有足够的时间去寻找新的工作,所以就不用额外支付“+1”赔偿了。
但要是公司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却不符合法定情形,属于违法解除,那员工不仅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还能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三、协商解除与“+1”赔偿
除了法定情形,公司和员工还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是否支付“+1”赔偿就看协商结果了。要是协商时约定公司支付“+1”赔偿,那公司就得按照约定支付。
比如,小张和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公司同意额外支付小张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那公司就应该履行这个约定。
四、员工维权途径
如果员工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合法,或者应该支付“+1”赔偿却没有支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协商解决:员工可以先和公司沟通,说明自己的诉求,争取协商解决问题。
2.投诉: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处理。
3.申请劳动仲裁:员工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申请仲裁时,员工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等。
4.提起诉讼: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员工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解除后,可能还会有一些后续问题,比如社保转移、档案处理等。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可能会影响员工的权益。要是你在这方面遇到了难题,不知道该怎么解决,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解决问题,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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