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还建房有什么风险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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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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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第一种情况,像这种没有产权证的房屋,如果要上市进行买卖的话,因为缺少房产证,所以有关公证机构是不能给与此类房屋进行公证的。第二种情况,如果是属于经济适用房的话,那么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在市场上进行交易。

买还建房有什么风险吗

我们常说的还建房是什么概念呢?就是说政府在对城市进行规划的过程中,要对原先的住在城市郊区的农民的房子进行拆迁,拆迁之后需要安置居民的住所,所以政府就为了安置这些农民,统一盖了新房子分配给拆迁之后的居民,那么这种房子把它称之为还建房。那么,这样的房子能不能去买呢?

第一种情况,像这种没有产权证的房屋,如果要上市进行买卖的话,因为缺少房产证,所以有关公证机构是不能给与此类房屋进行公证的。

第二种情况,首先要知道拆迁后分配的房子属于哪种类型,可能是经济适用房也可能是商品房,一定要清楚房屋的类型。如果是属于经济适用房的话,那么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经济适用房在市场上流通出售的话,还要向政府缴纳税收,税收的缴纳,依据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之间的差额,按照一定的征收比例上缴。

第三种情况,如果存在确实要购买还建房的情况,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如果确实存在购买需求,需求也非常迫切得话,可以先和卖家商量好,签署一个买卖协议书,在协议书上要的约定好买卖成交的详细的步骤,并且还要约定好风险违约金。除此之外,还要与卖方商定必须要签署一份委托书,卖方委托买方代为办理一些事宜,卖方同时需要提交所有相关资料,接下来的所有事宜就要交给买方去全权处理。最后就是要等待房产权证下来,之后买卖双方按照之前的约定去办理过户手续。

第四种情况,打算购买房子之前,要从多方面了解房子的属性,比如是属于经济适用房还是商品房。具体可以到当地的房产局去查询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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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分析及对策 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内容之 一,本文对建设工程合同中存在的风险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减少或避免合同风险的对策建议。 工程建设律师认为,随着科技创新的迅速发展,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不断地被应用到建筑领域,使得现代工程的规模越来越大,使用功能高且多样化。参加建设的单位及专业也越来越多,而且工期要求越来越短。还有不可摆脱的自然环境,现场条件及社会因素的影响。因此几乎没有不存在风险因素的工程。承包工程是一项具有风险性的行业。由于工程项目建设关系的多元性、复杂性、多变性、履约周期长等特征及金额大,市场竞争激烈等构成了项目承包合同的风险性。因此,慎重分析研究各种风险因素,在签定合同中尽量避免承担风险的条款,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发生是十分重要的。 1、建设工程合同风险 在实际建设工程中,由于合同人员素质不高或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承包商急于拿下此工程而做出一些不适当的让步等原因,导致签定的合同存在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合同中已明确规定乙方承担的风险 大量的承包工程合同中都有对乙方承担风险的条款规定。例如,某工程合同协议条款中,规定该工程变更的费用总额当超过合同总价15%以上时,甲方对超过的部分应给予补偿。显然,乙方若遇到变更较多的工程,至少要先损失合同总价的15%.反之,当该工程变更较少时,乙方将会有较高的盈利。又如,某合同中规定,乙方采购运进场地的工程材料,必须经甲方工地代表认可后方能用于工程。在这里“认可”没有明确的标准,甲方代表可能会以此条款要求提高材料的档次,使乙方支付较高的材料费。 1.2合同条文不完整,隐含潜在的风险某合同中规定每月20日支付上个月的工程进度款,但因甲方资金筹措受阻,连续三个月拖欠工程款。乙方为了工程的进度不受影响,垫入了大笔资金。但由于合同中没有具体写入拖欠工程进度款的处罚规定,导致乙方向甲方对垫支资金利息的索赔失败,蒙受了较大的经济损失。类似情况在当前合同中并不少见,有的合同中只规定了甲方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但没有规定出具体范围和违约(没有按时提供)的处罚条款。 1.3合同中仅对一方规定了约束性条款的不利合同风险某工程合同中规定,从甲方全部提供施工场地之日起15日开工,并按实际开工日计算工期,而后乙方应负延期一切责任。该工程合同开工日为1997年4月25日,由于场地搬迁碰到难题,到1997年6月30日才具备开工条件。基础工程因地下室面积大,正赶上雨季施工,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进度缓慢。当乙方想起应提出索赔延期时,因合同签定的条款对乙方十分不利而致使索赔无力,乙方只好自费赶工,避免拖期受罚。 2、签定有利的工程合同 合同风险是属于不确定事件,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但任何承包工程的乙方都愿意签定一个对自己有利的合同,减少工程施工中的风险损失,获得更多的利润。对于承包工程的乙方来说,对自己有利的合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定性的评价: (1)合同的条款、内容要完整、全面。对自己比较有利或比较优惠的条款都已明确表达,不会使对方发生误解。 (2)合同价格较高,如在正常管理状态下,施工应有较好的盈利。 (3)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比较平衡,没有苛刻一方的单方面约束条款。 (4)合同内容条理清楚,责权分明,前后一致,概念准确,执行中不易产生争执。 (5)合同风险较少,甲方承担的风险较多或对某些风险明确了乙方承担的责任等。 但由于合同是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的协议,许多对自己单方面的意愿在合同谈判中并非都能够实现。所以要签定一个有利合同,必须从制定投标报价、深入了解工程情况开始,尽可能掌握签定合同的主动权。安排精明强悍有经验的合同人员进行具体谈判,分析合同条款中各种可能情况下的不利因素。采取对特殊问题单独谈判的方法,逐步达到签定对自己有利合同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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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风险还有哪些?
借名人可能的法律风险:1、对于借名人而言,如出名人反悔,其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成立借名买房合同关系,可能难以取得房屋所有权;2、因房屋登记在出名人名下,如出名人有其他债务,债权人诉至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查封了所借名购买的房屋,借名人则要承担房屋被执行的风险;3、出名人擅自处分房屋,买受人善意取得房屋,借名人亦可能无法追回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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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建设工程合同风险包括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分析及对策
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内容之
一,本文对建设工程合同中存在的风险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减少或避免合同风险的对策建议。
工程建设律师认为,随着科技创新的迅速发展,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不断地被应用到建筑领域,使得现代工程的规模越来越大,使用功能高且多样化。参加建设的单位及专业也越来越多,而且工期要求越来越短。还有不可摆脱的自然环境,现场条件及社会因素的影响。因此几乎没有不存在风险因素的工程。承包工程是一项具有风险性的行业。由于工程项目建设关系的多元性、复杂性、多变性、履约周期长等特征及金额大,市场竞争激烈等构成了项目承包合同的风险性。因此,慎重分析研究各种风险因素,在签定合同中尽量避免承担风险的条款,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发生是十分重要的。
1、建设工程合同风险
在实际建设工程中,由于合同人员素质不高或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承包商急于拿下此工程而做出一些不适当的让步等原因,导致签定的合同存在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合同中已明确规定乙方承担的风险
大量的承包工程合同中都有对乙方承担风险的条款规定。例如,某工程合同协议条款中,规定该工程变更的费用总额当超过合同总价15%以上时,甲方对超过的部分应给予补偿。显然,乙方若遇到变更较多的工程,至少要先损失合同总价的15%.反之,当该工程变更较少时,乙方将会有较高的盈利。又如,某合同中规定,乙方采购运进场地的工程材料,必须经甲方工地代表认可后方能用于工程。在这里“认可”没有明确的标准,甲方代表可能会以此条款要求提高材料的档次,使乙方支付较高的材料费。
1.2合同条文不完整,隐含潜在的风险某合同中规定每月20日支付上个月的工程进度款,但因甲方资金筹措受阻,连续三个月拖欠工程款。乙方为了工程的进度不受影响,垫入了大笔资金。但由于合同中没有具体写入拖欠工程进度款的处罚规定,导致乙方向甲方对垫支资金利息的索赔失败,蒙受了较大的经济损失。类似情况在当前合同中并不少见,有的合同中只规定了甲方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但没有规定出具体范围和违约(没有按时提供)的处罚条款。
1.3合同中仅对一方规定了约束性条款的不利合同风险某工程合同中规定,从甲方全部提供施工场地之日起15日开工,并按实际开工日计算工期,而后乙方应负延期一切责任。该工程合同开工日为1997年4月25日,由于场地搬迁碰到难题,到1997年6月30日才具备开工条件。基础工程因地下室面积大,正赶上雨季施工,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进度缓慢。当乙方想起应提出索赔延期时,因合同签定的条款对乙方十分不利而致使索赔无力,乙方只好自费赶工,避免拖期受罚。
2、签定有利的工程合同
合同风险是属于不确定事件,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但任何承包工程的乙方都愿意签定一个对自己有利的合同,减少工程施工中的风险损失,获得更多的利润。对于承包工程的乙方来说,对自己有利的合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定性的评价:
(1)合同的条款、内容要完整、全面。对自己比较有利或比较优惠的条款都已明确表达,不会使对方发生误解。
(2)合同价格较高,如在正常管理状态下,施工应有较好的盈利。
(3)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比较平衡,没有苛刻一方的单方面约束条款。
(4)合同内容条理清楚,责权分明,前后一致,概念准确,执行中不易产生争执。
(5)合同风险较少,甲方承担的风险较多或对某些风险明确了乙方承担的责任等。
但由于合同是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的协议,许多对自己单方面的意愿在合同谈判中并非都能够实现。所以要签定一个有利合同,必须从制定投标报价、深入了解工程情况开始,尽可能掌握签定合同的主动权。安排精明强悍有经验的合同人员进行具体谈判,分析合同条款中各种可能情况下的不利因素。采取对特殊问题单独谈判的方法,逐步达到签定对自己有利合同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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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的风险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分析及对策 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内容之 一,本文对建设工程合同中存在的风险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减少或避免合同风险的对策建议。 工程建设律师认为,随着科技创新的迅速发展,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不断地被应用到建筑领域,使得现代工程的规模越来越大,使用功能高且多样化。参加建设的单位及专业也越来越多,而且工期要求越来越短。还有不可摆脱的自然环境,现场条件及社会因素的影响。因此几乎没有不存在风险因素的工程。承包工程是一项具有风险性的行业。由于工程项目建设关系的多元性、复杂性、多变性、履约周期长等特征及金额大,市场竞争激烈等构成了项目承包合同的风险性。因此,慎重分析研究各种风险因素,在签定合同中尽量避免承担风险的条款,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发生是十分重要的。 1、建设工程合同风险 在实际建设工程中,由于合同人员素质不高或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承包商急于拿下此工程而做出一些不适当的让步等原因,导致签定的合同存在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合同中已明确规定乙方承担的风险 大量的承包工程合同中都有对乙方承担风险的条款规定。例如,某工程合同协议条款中,规定该工程变更的费用总额当超过合同总价15%以上时,甲方对超过的部分应给予补偿。显然,乙方若遇到变更较多的工程,至少要先损失合同总价的15%.反之,当该工程变更较少时,乙方将会有较高的盈利。又如,某合同中规定,乙方采购运进场地的工程材料,必须经甲方工地代表认可后方能用于工程。在这里“认可”没有明确的标准,甲方代表可能会以此条款要求提高材料的档次,使乙方支付较高的材料费。 1.2合同条文不完整,隐含潜在的风险某合同中规定每月20日支付上个月的工程进度款,但因甲方资金筹措受阻,连续三个月拖欠工程款。乙方为了工程的进度不受影响,垫入了大笔资金。但由于合同中没有具体写入拖欠工程进度款的处罚规定,导致乙方向甲方对垫支资金利息的索赔失败,蒙受了较大的经济损失。类似情况在当前合同中并不少见,有的合同中只规定了甲方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但没有规定出具体范围和违约(没有按时提供)的处罚条款。 1.3合同中仅对一方规定了约束性条款的不利合同风险某工程合同中规定,从甲方全部提供施工场地之日起15日开工,并按实际开工日计算工期,而后乙方应负延期一切责任。该工程合同开工日为1997年4月25日,由于场地搬迁碰到难题,到1997年6月30日才具备开工条件。基础工程因地下室面积大,正赶上雨季施工,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进度缓慢。当乙方想起应提出索赔延期时,因合同签定的条款对乙方十分不利而致使索赔无力,乙方只好自费赶工,避免拖期受罚。 2、签定有利的工程合同 合同风险是属于不确定事件,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但任何承包工程的乙方都愿意签定一个对自己有利的合同,减少工程施工中的风险损失,获得更多的利润。对于承包工程的乙方来说,对自己有利的合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定性的评价: (1)合同的条款、内容要完整、全面。对自己比较有利或比较优惠的条款都已明确表达,不会使对方发生误解。 (2)合同价格较高,如在正常管理状态下,施工应有较好的盈利。 (3)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比较平衡,没有苛刻一方的单方面约束条款。 (4)合同内容条理清楚,责权分明,前后一致,概念准确,执行中不易产生争执。 (5)合同风险较少,甲方承担的风险较多或对某些风险明确了乙方承担的责任等。 但由于合同是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的协议,许多对自己单方面的意愿在合同谈判中并非都能够实现。所以要签定一个有利合同,必须从制定投标报价、深入了解工程情况开始,尽可能掌握签定合同的主动权。安排精明强悍有经验的合同人员进行具体谈判,分析合同条款中各种可能情况下的不利因素。采取对特殊问题单独谈判的方法,逐步达到签定对自己有利合同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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