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职人员车祸误工费需要赔偿吗?

最新修订 | 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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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国家公职人员车祸的情况下,一般是不需要赔付误工费的,但如果发生了收入减少情况的,则需要可以主张误工费的。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国家公职人员车祸误工费需要赔偿吗?

一、国家公职人员车祸误工费需要赔偿吗?

国家公职人员车祸的情况下,一般是不需要赔付误工费的,但如果发生了收入减少情况的,则需要可以主张误工费的。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得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二、误工日期的认定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国家公职人员的工资待遇的发放,一般不会因为遇到交通事故而导致扣工资的情况,所以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赔付误工费的,但根据误工费的赔偿原则,只有国家公职人员的工资待遇受到损失的,就可以主张误工费的赔偿,具体的赔偿情况应当需要由交警机关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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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公职人员是否有误工费?
公职人员出车祸也是有误工费的,赔偿的误工费要看公职人员是否有固定的收入,如果有的,按照因交通事故而减少的固定收入进行赔偿;如果没有的,按照本地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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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我朋友上周开车的时候出了车祸,最近在医院进行治疗呢,咨询下国家工作人员有没有误工费
[律师回复] 1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人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人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gt;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3条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人的数额计算。
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人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2项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人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人计算,对收人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人,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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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误工费和误工费的国家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描述,中顾法律热线回复如下: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其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 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1中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遭受精神损害项目和标准: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孩常粉端莠得疯全弗户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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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的冒充国家公职人员,比如向人吹嘘自己是__机关的领导,可能是出于行为人的虚荣心,这种行为并不会在刑法上构成犯罪,顶多是批评教育、道德谴责。但是如果冒充国家公职人员另有他图,例如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进行诈骗则会触犯招摇撞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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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人员出车祸,要求误工费
[律师回复] 无业人员发生车祸如何赔偿,可否要求误工费 可以获得这些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 可否要求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没有收入的受害人,有没有误工损失赔偿? 没有收入的受害者,发生交通事故也可以获得误工损失赔偿。根据高院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三条规定,下岗失业人员、无业人员和不能举证证明其收入以及不能证明其从事的具体行业的人员,可以参照目前公布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其误工费用。 发生交通事故后,即使是没有收入的受害者也可以主张误工费的赔偿,而赔偿费用适用的是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技巧 受害人提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由于诉讼方面的问题比较专业,明明觉得自己有理却打输了官司,一着不慎、满盘皆输,有时不但得不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还要浪费大量时间和金钱,因此诉讼是要注意许多技巧的。前该准备哪些证据,选择哪个,适用何种法律,怎样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都是受害人要充分考虑的问题,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不同的处理方式会有不同的结果。 1.合理选择受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不仅仅可以由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被告住所地也有权管辖。因此,当事人可以从方便诉讼、节约诉讼成本的角度选择离自己近的管辖,但最重要的是根据不同在计算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时所依据的赔偿标准高低来选择不同的管辖。 2.做好诉前财产保全。交通事故受害人在向之前,最好先向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大多是保全车辆),不能轻信对方的“承诺”,也不能消极等待,要有足够的风险意识。因为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大大降低诉讼风险,使受害者的治疗费用、受损财产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 3.合理选择被告。在诉讼中,被告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的被告不对,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具体来说: 首先,应多列被告,追究侵害主体时要尽可能地做到扯三挂两,宁可告错,不可告漏,为避免在执行时遇到肇事司机“携款潜逃”,特别是在时将肇事方和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紧盯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被告,对方是否属于单位,车辆是否投有保险,保险额是多少都是诉讼要考虑的问题,应尽可能选择赔偿能力较强的被告。 最后,乘坐长途汽车、出租车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会发生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受害人有选择提起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之诉或客运合同违约之诉的权利。选择不同的法律适用,其结果往往大相径庭,因此应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被告。 4.要求同命同价的技巧。在交通事故赔偿中适用农村标准和城镇标准之间的差距是很大的。农村户口受害人要求适用城镇居民赔偿标准时,应注意在前充分收集在城镇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证据,比如居住地居委会的证明,居住地派出所户口证明,暂住证,城市内自住房购房证明等。只要当事人能证明在城市中已经连续生活~年以上,那么就可以要求适用城市标准,赔偿数额会大大提高。 5.合理选择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肇事者不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或其家属就应该考虑是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三个好处:一是不用预交诉讼费,二是案件处理相对比较及时,三是肇事者为了减轻刑事处罚,往往会积极赔偿。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所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也就是精神损失)的,一般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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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叔因为车祸躺医院里了,只有我在他身边,所以照顾的责任归我了,但我工作要做,我请假的费用谁给我,所以我想知道,车祸人员受伤误工费和车祸陪护人员误工费赔偿标准2018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关于“车祸人员受伤误工费和车祸陪护人员误工费赔偿标准2018”的问题回答如下:
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费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
(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
二、人身损害陪护费赔偿标准: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需指出的是,条例作为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一刀切”陪护费计算方式与最高法院 《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5条规定的陪护费计算方式有所不同, 该条规定:“经医院批准应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 关于此项赔偿费用,应注重:
1、陪护费发生的前提是患者确需专人陪护,例如患者生活无法自理等;
2、陪护人员可以是专门聘请的临时工(护工),也可以是患者家属;
3、《条例》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最高法院《若干意见》第145条将此项费用称为“陪护人员的误工补助费”,规定“经医院批准专事护理的人,其误工补助费可以按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应得奖金一般可以计算在应赔偿的数额内。本人没有工资收入的,其补偿标准应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
我一个朋友在国庆节期间不小心发生了车祸,现在还在住院。想要问一下国庆假期车祸误工费要怎么算?
[律师回复] 误工费的概念
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偿。误工费的发生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是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之一,自然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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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其中,
①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
②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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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其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 = 实际减少的收入 =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 - 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上述计算公式也可以用相关符号进行表述,如可表述为:P=A - B其中,P=误工费赔偿金额; A=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B=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在此公式中,只有在B<A的情况下,误工费的赔偿才能成立;如果B≥A,则不存在误工费的赔偿问题。这是因为,误工费的赔偿,只有在存在因误工而减少收入的情况下才能成立,如果不存在收入减少的情况,也就不存在误工费的赔偿问题。
4/4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其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与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相比,在总的计算公式上是一样的,即:误工费赔偿金额=实际减少的收入= 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 - 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其中,“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的确定,则是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的关键。“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的计算公式,按年计算,可以表述为: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年)=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3;如果按月计算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年)=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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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非国家公职人员受贿罪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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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车祸索赔误工家属可以申请吗?
在我国车祸索赔误工家属可以申请的,误工费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中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及有关的赔偿权利人向赔偿义务人要求支付的从受害人遭受损害到恢复治愈,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或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入,是对受害人所失利益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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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亲戚一直是公司公司骨干,还没退休公司就和他商定要返聘,可是刚返聘没多久就在一次出差的时候出了车祸,问一下退休返聘人员出车祸误工费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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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公职人员是否有误工费,车祸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车祸公职人员是否有误工费,车祸赔偿标准是什么?的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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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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