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获得辩护的原则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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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有权获得辩护的原则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都有权为自己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有三种方式: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是一项没有例外的权利。
有权获得辩护的原则是什么

一、有权获得辩护的原则是什么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都有权为自己辩护。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有三种方式: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

3.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是一项没有例外的权利。

二、有权获得辩护原则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两个方面

其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辩护权。

所谓辩护权,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申辩和辩解

说明自己无罪、罪轻或者认为应当减轻、从轻、免除处罚,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依法享有的最重要的诉讼权利,他们享有的其他诉讼权利,都同辩护权密切相关。辩护权如果得不到保障,其他诉讼权利的行使,也不可能得到保障。

辩护权可以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行使,也可以依法委托辩护人帮助共同行使。

其二,人民法院及公安、检察机关有义务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

公安、检察机关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主要应表现为:

(1)在侦查、起诉阶段 ,应当允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申辩和解释,并应认真听取。

(2)从传讯犯罪嫌疑人时起 ,就应当告知他享有辩护等诉讼权利。

(3)从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在审判阶段保证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主要应表现为:

(1)依法在开庭前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 ,使被告人有足够时间准备辩护。

(2)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 ,并应告知可以委托辩护人出庭为其辩护。

(3)依法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时 ,必须依法指定。

(4)认真听取和研究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 ,对其中正确部分应当予以采纳。

辩护在案件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辩护一般会找专业的律师进行辩护,当然了犯罪嫌疑人也是可以拒绝辩护的,嫌疑人可以进行拒绝两次,不过有特殊情况的人比如是聋哑残疾人不可以拒绝,必要要有辩护律师,这样可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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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戚委托别人辩护人应遵循什么原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委托辩护人为自己进行辩护是被告人在诉讼中的一项权利。辩护人接受委托,在审判中为被告人依法进行辩护,是辩护人的一项义务。委托辩护人的流程如下: 1、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4、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托一到两名律师作为辩护人,刑事诉讼法的辩护人的范围不限于律师,但在实际操作中,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是比较妥当的做法。如果家庭困难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辩护。 1、服务对象不同。刑事辩护服务的对象则是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刑事代理的服务对象是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2、产生根据不同。刑事辩护人参加诉讼的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授权或的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根据只能是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或其近亲属的授权。 3、诉讼地位不同。虽然辩护人与代理人和案件的处理结果都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但辩护人具有的诉讼地位,以自己的意志进行辩护而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约束;而代理人不具有的诉讼地位,其权限范围来自于被代理人的授权,是附属于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的意志从事代理活动。 4、诉讼任务不同。刑事辩护人承担的是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控诉,论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应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而刑事代理的职责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5、刑事辩护人享有的权利是由法律赋予的,不存在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授权问题,其授权也仅仅在于是使辩护人参加诉讼;而刑事代理人是否参与诉讼,在何权限范围内从事诉讼活动则均需授权决定。 从辩护的角度分析,辩护思路的种类大体有两种:一是无罪辩护,二是罪轻辩护。从细化的角度,如果把罪轻辩护从量刑辩护中分离出来,可以分成五种辩护形态: (一)无罪辩护; (二)罪轻辩护; (三)量刑辩护; (四)程序辩护; (五)证据辩护。 从当前辩护的情况看,量刑辩护是是辩护的重点,量型辩护包括三种情况: 1、降低法定刑幅度; 2、在法定刑幅度内从轻处罚; 3、依照法定情节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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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原则有哪些?
以事实为依据,律师提出观点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必须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认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独立辩护原则;保守国家秘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委托人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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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律师事务所的助理最近接了一个无罪辩护的案子 想问一下做无罪辩护研究时的方法和原则有哪些
[律师回复] 熟悉案情
熟悉案情要求律师特别熟知和掌握案件整个情况,熟悉其的发生、发展和结果。熟知被告人具有哪些无罪的事实和情节。只有做到熟悉案情基础上,才能结合法理和法律对案情进一步地研究分折,决定是否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如果决定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那么就要进一步分析如何其作无罪辩护。熟悉案情除了要求律师要仔细查阅案卷,会见被告人外,还要特别强调律师要认真进行调查取证,调取相关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或鉴定结论等有利的证据。但律师尽量不要亲自调查,最好是申请法院或检察院调取,这样有利于降低执业风险。
无罪证据
证据充分,是指律师对被告人无罪提供充分的证据。无罪辩护不容易,只有证据充分了,辩护才有保障,才能从根本上否定了检控方起诉的事实和理由,使辩护律师的无罪意见被法官采纳。因此,除了在辩护词中明确指出被告无罪的意见、写明无罪的事实和情节外,更重要的是提供确实充分的无罪证据,结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进行论证和阐明。特别是在法庭辩论阶段,针对公诉人提出的证据,应用已经收集的证据进行有力反驳。
慎重决策
律师决定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应特别慎重。之所以这样,因为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往往要冒比较大的风险,无罪辩护案件往往比较复杂,事实和证据往往盘根错节,很难一时就看清。一般情况下无罪辩护的成功率极低,所以慎重决定确有必要。如果冒然决定为被告作无罪辩护,反而会适得其反,不但达不到目的,反而会损害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大多数无罪辩护案件中被告人被诉有罪,是因为检察人员掌握了比较充足的证据,这些证据既充足又不易驳倒,所以律师不能轻率向被告人作无罪辩护的承诺。为了慎重起见,有时应当与其他律师进行商量;必要时,还可以通过律师事务所领导,集体开会,共同商定是否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
规避风险
注重沟通要求律师决定为被告作无罪辩护时还要注意与法院、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沟通。由于我国法律制度尚不健全,律师的权利还没有充分的保障。律师在执业的过程中经常会收到来自各方面的干扰,甚至会因为某些工作瑕疵被有关机关抓把柄,严重时还会遭受牢狱之灾。因此,律师在进行无罪辩护时要注意保护自己,要懂得同上述机关沟通,以消除误会,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进一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如果被告人的行为确实构成了比较严重的犯罪,只是在证据上有所欠缺,这时不宜做无罪辩护,可以考虑“辩诉交易”做罪轻辩,这时我国现实法制环境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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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戚家有个儿子因为缺钱去贩毒,现在被拘捕了,想问一下贩毒辩护律师的职责有哪些,需要遵循什么原则?
[律师回复] 关于贩毒辩护律师遵循的原则如下:
上诉审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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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原则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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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闻侵权案中,抗辩原则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应该称为“针对新闻侵权的抗辩事由”:新闻侵权即新闻单位或个人故意或过失新闻报道行为造成受害人的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著作权等合法民事权利损害。抗辩事由就是对新闻媒体自身行为免责证明和对不侵权的证明,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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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关机关和组织编印的仅供领导部门内部参阅的刊物、资料等刊登的来信或者文章,当事人以其内容侵害名誉权向人民提讼的,人民不予受理。机关、社会团体、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分发本单位、本系统或者其他一定范围内的内部刊物和内部资料,所载内容引起名誉权纠纷的,人民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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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一:以事实为依据律师提出观点要以事实为依据,不能仅以被告人的辩解、家属的意见、只言片语、道听途说为依据。原则二:以法律为准绳律师要有规范意识,主动寻找依据,而不是想当然。程序及实体: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司法解释、会议纪要、司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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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赖保护原则的具体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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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当事人依自己意愿自主决定是否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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