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中加入诉讼标的规定的目的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6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在诉讼中加入诉讼标的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让更多的人知道维护自己权益的途径,诉讼标的一般都是诉讼当事人之间,通过协商的方式并不能确定赔偿,或者是并不能决定由哪一方来处分该财物,故此我国民事法律中也规定了诉讼标的额的相关规定。
在诉讼中加入诉讼标的规定的目的是什么?

一、在诉讼中加入诉讼标的规定的目的是什么?

在诉讼中加入诉讼标的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让更多的人知道维护自己权益的途径,诉讼标的一般都是诉讼当事人之间,通过协商的方式并不能确定赔偿,或者是并不能决定由哪一方来处分该财物,故此我国民事法律中也规定了诉讼标的额的相关规定。

二、诉讼标的和案由的区别

民事案由和诉讼标的都旨在固定纠纷,帮助人们认识纠纷的本质,它们都在框定原告起诉的对象,法院裁决的对象,二者都是民事诉讼领域的研究对象。

识别案由应从识别诉讼标的开始。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案由就直接体现了民事诉讼的诉讼标的。案由实际上就是当事人讼争的法律关系及其争议,这实际上就是我国民事诉讼中诉讼标的的全部外延。诉讼标的与民事案由可谓互为表里。

一是二者理论高度不同。诉讼标的是整个民事诉讼的根基,是民事诉讼的基础理论。诉讼标的理论长期以来被视为民事诉讼领域的哥德巴赫猜想,其理论高度可见一斑。民事案由注重实用,它是从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实践出发,对纷繁杂乱的民事案件进行的分类,由于民事案由的研究还处于初始阶段,其理论体系尚不成熟。案由相比诉讼标更倾向于实际应用,诉讼标的是案由的本质,案由是诉讼标的的外在表现。案由的表述贴近实用,只要正确表达案情的本质即可。 但诉讼标的理论博大精深,贯通整个民事诉讼法理论系统,牵一发而动全身,识别诉讼标的是正确确定诉讼当事人、确定民事判决的既判力范围的前提。

二是二者类别划分依据不同:案由是按照民法理论对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为基础,结合现行立法及审判实践而分为十大类的,而诉讼标的一般是按照当事人提起诉的终极目的不同而划分为给付之诉、确认之诉与形成之诉。也有按照提出诉的主体不同而分为本诉、 反诉和参加之诉的,它的类别划分与实体法联系不大。

三是二者担负的功能不同。诉讼标的理论解决纠纷的识别问题,民事案由是将可诉纠纷的案件加以分类。诉讼标的理论不断向前发展,就是研究纠纷的最小单位,科学界定争议的实质。民事案由则是与民事实体立法齐头并进,将各类可诉纠纷归纳、概括并形成体系。从这一角度看,案由与实体法的联系要比诉讼标的与实体法的关系紧密。

在司法实践中,诉讼标的与案由是十分的接近的,有纠纷就代表着有了起诉的案由,但是此时并不意味者就确定了诉讼标的额,只有当事人确定了自己的损失之后,该标的额才能确定,对于无法确定的,就需要按照当初协商的内容进行处理。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6千字,阅读时间约6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3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在诉讼中加入诉讼标的规定的目的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73****20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6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7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5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4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6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4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1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8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5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6****58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0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5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0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8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诉讼费用计入什么科目
单位的诉讼费用应计入管理费用。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当期的损失或是利益。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工程纠纷诉讼费入什么科目?
工程纠纷诉讼费入“管理费用--诉讼费”科目。因为这是属于诉讼费用,所以必须要按照诉讼费用的标准来进行一定的处理,同时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在发生纠纷之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如果实在协商不成的话再来诉讼。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3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债的加入诉讼时效中断怎么办?
从中断时起的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在我国,诉讼时效是为了让当事人在诉讼时效的期间可以得到权益的保障,这个时效的期限一般为三年,要是诉讼时效过了那么当事人的权益便不再受法律保障了,但中断时效后诉讼时效的时间又重新算。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你好,我朋友的公司之前因为业务往来的一些事情,与另一个企业发生了纠纷,去法院进行了起诉,请问一下在会计科目上企业诉讼费计入什么,谢谢
[律师回复] 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参加诉讼的诉讼费应计入“管理费用”科目核算,诉讼败诉支付给对方的赔款,是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支出,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的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无形资产摊销、职工教育经费、研究与开发费、排污费、存货盘亏或盘盈(不包括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存货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等。
  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各项支出。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处置无形资产净收益、罚款净收入等。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处置无形资产净损失、债务重组损失、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原告增加诉讼标的额是增加诉讼请求吗?
如果增加了诉讼标的额是增加诉讼请求的。在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后是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提出诉讼时要写明诉讼的具体内容以及当事人的信息,如果在提出了诉讼请求后,原告也是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法院增加其他诉讼请求的。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3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刑事诉讼中的诉讼代表人如何参加诉讼?
刑事诉讼中的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只需要由单位的法人或者是推举出的人员来参加即可。在我国的单位犯罪的刑事诉讼中,如果是单位犯罪的,则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人代表单位行使其诉讼权利、承担其诉讼义务,由其出庭代表单位受审。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商标转让收入计入什么科目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转让商标所有权收入应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中。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所有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如材料物资及包装物销售、无形资产使用权实施许可、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运输、废旧物资出售收入等。其他业务收入是企业从事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具有不经常发生,每笔业务金额一般较小,占收入的比重较低等特点。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的收入,如材料销售、代购代销、包装物出租等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的实现原则,与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原则相同。  
二、企业销售原材料,按售价和应收的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本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月度终了按出售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企业,还应分摊材料成本差异。  收到出租包装物的租金,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对于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的押金扣除应交增值税后的差额,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商品,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借记“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其他业务的种类,如“材料销售”、“代购代销”、“包装物出租”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受理范围 > 在诉讼中加入诉讼标的规定的目的是什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