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规定交通伤自费药谁担负

最新修订 | 2024-08-07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执业:4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交通事故中的自费药一般情况下也由肇事者来负担,但受害者自己购买的这些药品如果价格非常的高的话,肇事者也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或者司法程序请求剔除不合理的自费药。现在有很多的药品都没有被列入国家医保范围中,但肇事者赔偿的医药费并不限于医保药品。
法律上规定交通伤自费药谁担负

一、法律上规定交通伤自费药谁担负?

交通事故中的自费药一般也是由肇事者承担的,但过分离谱的自费药一般是自己承担。交通事故发生的医疗费责任承担问题,先由有责任的交强险保险公司承担1万元医疗费,如果不足的,由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承担,第三者险一般不承担非医保用药,这种情况要看其在签订保险合同是否已经做出了明确提示

1)已经明确提示的,该非医保用药(自费药)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按责任划分由原、被告承担,交通事故认定全责,该费用由全部承担,但是该自费药可能存在一个合理性的问题,如果你认为不合理,可以申请鉴定,把不合理的费用剔除。

2)没有明确提示的,车主直接要求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承担即可。

二、自费药的概念

自费药,即医保目录中不是甲类、乙类等医保认可的药品。

自费药用医保卡在医保药店可以商量着买到,在医保医院是不行的。

医保有规定,医保卡上的个人账户余额只能用于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不能支付自费部分。

三、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

(1)人身损害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范围包括:

1、医疗费

2、误工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11、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死亡补偿费

12、丧葬费

13、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14、精神损害抚慰金

(2)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修复费用、折价赔偿部分费用、车辆残值减少部分费用、营运车辆停运损失费用等。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与普通人身损害赔偿基本没有区别。

使用什么药品很多时候都不是受害者自己能够决定的,在病情需要购买自费药的情况下,购买的自费药品的凭证一定要妥善的保管好,因为事实情况就是如此的话,该自费药品价钱再高肇事者都应该照实赔偿。但药品不是可以随便乱服用的,受害者不能自己随便购买自费药。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1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82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法律上规定交通伤自费药谁担负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2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4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7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1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5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4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8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0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7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0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4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8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5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6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4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工伤赔偿医药费自费部分由谁承担?
工伤赔偿医药费自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工伤治疗期间的医药费由谁承担,工伤期间的医药费由谁负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单位只承担治疗期间的公共交通费用,即公交车费用。交通费只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其他人的交通费用不属于赔偿范围。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在审核交通费用凭证的关联性时可根据病历本中记载的就医时间及就医次数进行核对,对与治疗无关的交通费用可予以剔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的规定: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规定: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工伤医疗费由谁承担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如果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那么工伤治疗的费用都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符合工伤三个目录范围的是100%支付。也即使说,单位并无医药费支付责任,这笔费用是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至于工伤基金最后实际报销多少,是由他们来审核的,也就是说报销与否以及报销多少是工伤保险基金说了算。据你所说情况初步来看的话,美容性质如果与工伤本身的治疗无关的话,很难报销的,而且用药中有很多自费项目也是无法报销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单位的责任只限于:
(1)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
(2)停工留薪期内的护理费;
(3)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前3月工资;
(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又难以安排工作的伤残津贴;
(5)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伤残的社会保险缴费;
(7)五至十级伤残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规定应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成都电瓶车自燃事件负责由谁承担?
​一、从民事责任来看,若电瓶车的燃烧是由于电瓶车质量原因发生自燃,根据相关规定由电瓶车的生产商和销售商承担连带责任,对电瓶车燃烧产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电瓶车车主个人原因(充电方式不当、对电瓶车进行改装等)导致电瓶车发生燃烧,则应当由电瓶车车主对该次事件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小区若未尽到相应的警示注意义务,则应当承担次要责任。
10w+浏览
损害赔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2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餐厅顾客凳子上自己摔倒谁负责
我们去餐厅吃饭的时候,有时候餐厅的地面未打扫干净可能导致摔倒,要是顾客自己在凳子上摔倒了,并不是餐厅的地面不干净的原因,这个责任应该谁来负呢,餐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吗?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有疑问,下面就让律图小编为您解答餐厅顾客凳子上自己摔倒谁负责。
10w+浏览
损害赔偿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谁负担?
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应该由具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来承担,这在法律中是有规定的。但是也有超过法律规定的情形,那就是在合同中约定了履行费用的负担方,那么应该按照合同上约定的执行。
10w+浏览
合同事务
运费险退运费谁负担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退货运费谁出 1、淘宝购物退货一般存在包邮商品退货,和不包邮产品退货两种情况,无论你购买的商品是否属于七天无理由退货,你都需要先和卖家旺旺协商沟通好,这样你才可以顺利拿到退货地址,当然,如果卖家拒绝不肯退货,你可以投诉卖家或者致电淘宝客服电话进行直接干预处理。 2、一般说来,如果是卖家原因造成的退货,责任在卖家,运费是必须让卖家出的,如果是买家方面的原因,如突然不喜欢了,感觉没多少用处了,导致的退货,一般是买家方承担运费退回的。 3、淘宝建议买卖双方互相协商沟通,来解决争议,因此,你要注意多保留旺旺上的对话、照片等记录,不要轻易删掉,如果实在不行,就要坚决找淘宝客服干预处理,在罗洌证据的时候,不要长篇大论,要切中要害,建议用小标题( 1、 2、 3、 4、)这样的形式来写,不要大篇幅连在一起瞎抱怨,没啥用处的。处理后,如果是卖家的错,会让他多一比交易纠纷,对他生意其实是有很大影响的。 4、如果买家购买了运费险,那么,买家点击退货,同时卖家也同意的情况下,买家按照退货地址寄过去,填写好快递单号和物流,这样,当卖家收到货物,确认退货完成之后,运费险的理赔就会自动开启,开启后,在3天时间内退运费到你的支付宝账号或者银行卡上。 5、如果你买的东西不需要物流,那么无论是是否购买了运费险,都是得不到退货运费的哦!切记,证据截图保留是 第一位,买卖双方协商的是 第二位,不要傻乎乎地把东西寄过去,什么都得不到哦!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382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工伤护理费由谁负担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工伤护理费由谁支付评残前,所在单位;评残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二、护理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护理费数额是由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护理级别等要素综合决定的。 1、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无论受害人是否实际支付给护理人员以报酬,均统一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雇佣护工的,其计算方法与 第二种情形相同。 2、护理人数 (1)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 (2)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多于一人,具体可以参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的明确意见,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3、护理期限(1)一般原则,计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2)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是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第一,如果受害人实际需要的护理期限,超过了判决的期限,甚至超过了二十年的最长期限,就超过期限的护理费,受害人有权再次请求赔偿(最高人身损害赔偿司法A第32条规定: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继续给付的,人民应当受理。经审理认定赔偿权利人确实需要继续护理的,人民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第二,如果受害人实际被护理的期限,短于判决确定的期限(例如,受害人在此期限内康复已无需护理,或者在这个期限未满时受害人就死亡的)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该期限内的全部护理费,受害人基于的判决一次性取得该笔护理费的,受害人或者其继承人不负返还的义务。 4、护理级别护理级别是确定护理费数额的另一个重要因素。而护理级别又是由受害人的护理依赖程度和配置残疾辅助器具情况决定的。(1)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2)护理依赖程度就是指被护理人对护理人在生活上的帮助的依赖程度。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为: 第一,完全护理依赖,指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述5项均需护理者;第二,大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上述5项中有3项需要护理者; 第三,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上述5项中有1项需要护理者。 (3)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具体是指致残的受害人在配制残疾辅助器具后,在多大的程度上恢复了生活自理的能力。当配制了残疾辅助器具后,当时能够不同程度地恢复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其护理依赖程度降低,护理级别也相应较低,护理费相应减少。 (4)护理级别依照卫生部颁布的《医院工作制度》的规定,应根据病情或残疾等级分为四级,即特别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护理。
我想问我公司破产了,很多费用不明,那对于破产申请费由谁交纳呢?到底该由谁进行承担比较好呢?
[律师回复] 关于破产申请费由谁交纳的问题,首先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八十九条 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
  第九十条 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和债务人财务状况。
  第九十一条 监督期届满时,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自监督报告提交之日起,管理人的监督职责终止。
  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监督报告,重整计划的利害关系人有权查阅。
  经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长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第九十二条 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
  第九十三条 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债权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只有在其他同顺位债权人同自己所受的清偿达到同一比例时,才能继续接受分配。
  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为重整计划的执行提供的担保继续有效。
  第九十四条 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2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楼上下水管漏水谁负责,如何承担责任
发生楼上漏水,首先应明确状态。要证明不是自己人为的去损坏的,在查明造成楼上漏水属于邻居的责任。如果对楼下有造成损伤,楼上住户也要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10w+浏览
损害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处理 > 法律上规定交通伤自费药谁担负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