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辩护缓刑两者会互相影响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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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娜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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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这两种在一定程度还是有着影响的,律师如果没能将委托人进行无罪辩护成功,那么可能会影响法官在对犯罪人员进行审理的时候,会不考虑对其进行缓刑。缓刑是由法官根据实际的庭审情况,以及犯罪人员的态度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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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罪辩护缓刑两者会互相影响吗

无罪辩护缓刑两者还是会互相影响的,如果做无罪辩护不成功,构成犯罪,符合缓刑条件的还能判缓刑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二、无罪辩护与缓刑怎样适当运用

1、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时,辩护观点为无罪辩护。当刑事辩护律师能够收集到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被告人无罪的情况下,且这些证据是任何人也无法推翻的情况下,律师可以提出无罪辩护。

2、如果没有足够的且确凿的同时可能被推翻的可能性较大的证据的情况下,最好不用无罪辩护的观点,而是考虑是否树立缓刑的观点。

3、一审主张缓刑,二审坚持无罪。在目前,一旦被告人被依法关押,提起诉讼,一旦要经过法院进行审判,要想得到无罪释放的结果是相当困难的。尽管实际上被告人确实没有构成犯罪,但只要被关押,面临有罪判决的可能性极大。如果刑事辩护律师一味的追求无罪辩护,一味的主张立即无罪释放被告人,该观点是很难被接受的。律师的观点不能被接受就等于没有提出任何观点。因为接受了律师的观点就意味着被告人的无罪释放,被告人的无罪释放就意味着公安机关或者检查机关的有关人员有可能会受到牵连!面对有可能存在的官官相互的现象,一个被告人的几年徒刑完全是可能会不被当回事的!而被告人眼前最需要的不是有没有罪,而是能不能尽快恢复人身自由。因此为了能够使被告人能够尽快出狱,为了使刑事辩护律师的辩护观点较为容易的被法院接受,律师的辩护观点最好在一审中树立为缓刑,待被告人被缓刑释放后,在继续提出上诉。在上诉审中提出并坚决坚持无罪的辩护观点。这样做到的优点可以从以下几点看出。

(1)律师的观点较为容易被法院接受,辩护能起到真正的作用。

(2)被告人被释放的可能性大。

(3)被释放后,被告人可以与律师在一起,在相对自由的情况下,共同为二审努力。

(4)一审后不用担心二审的结果,因为上诉不加刑。

(5)经过二审如果能够被判决无罪最好,如果二审维持了一审的判决,仍然可以进行再审,而此时被告人处于人身自由的地位。进可以攻,退可以守。一切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

无罪辩护和缓刑是属于两种辩护的情况,但是对于无罪辩护来说, 如果没有成功,那么可能就会引起法官不好的印象,对于缓刑也就很难有机会获得的。缓刑是需要犯罪人员对于自己的犯罪事实,有着悔改的态度,以及对法律的敬畏。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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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如何理解相互混装
[律师回复]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视为串通投标的行为,不同投标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中标的,中标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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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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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行贿谋取中标
(二)3年内2次以上串通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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