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作品完成年内未经同意擅自使用是否侵权?

最新修订 | 2024-09-05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当代社会人们都非常重视教育问题。因为教育可以使人们获得知识,而知识就是力量,可以改变整个社会。这也是我们国家为什么要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因。未经同意擅自使用的都是属于侵权行为,因此,职务作品完成年内未经同意擅自使用是侵权的。
职务作品完成年内未经同意擅自使用是否侵权?

一、职务作品完成年内未经同意擅自使用是否侵权?

职务作品完成年内未经同意擅自使用是侵权的,

根据《著作权法》(2001年10月27日修正版)的第十六条“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根据该法律规定,职务作品归个人或归法人(法人作品),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通过完成作品所依据的物质技术条件、责任承担等而定。

一般情况下,没有特别约定的,职务作品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法人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的2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随意使用。但双方约定了作品归属或者利用法人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由法人承担责任的作品,界定归法人所有。

二、如何跟企业签订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协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可以和个人签订相关协议,约定著作权归属问题。下面是著作权归属协议的写法:

著作权归属协议

甲方:

乙方:

乙方创作完成了作品 ,经过双方协议该作品的署名权属于 ,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归 所有。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职务作品的归属,自然是属于用人单位的。这也就意味着一切没有经过用人单位同意的,擅自使用行为都是属于侵犯著作权的。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然如果要进行相关的知识财产权益的转让,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来进行。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3k字,预估阅读时间8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总结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91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职务作品完成年内未经同意擅自使用是否侵权?
一键咨询
  • 134****23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7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6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6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5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2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4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7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4****60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3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8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1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5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4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5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南京152****544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52****192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81****781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一般职务作品在完成几年内作者不得使用该作品?
职务作品在完成的二年之内作者是不得使用该作品;一般在两年之前公司是可以有优先使用权的,只有在等到期限过了之后才可以进行合法的使用,这也是保障公司的合法利益和权益。
10w+浏览
知识产权
商标侵权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的区别
[律师回复] 商标侵权是指以下几类行为: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司法实践中,有些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使用权人使用的名称、包装、装潢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例如:企业名称权、商标权、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等。
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是经营者在从事自己的经营活动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一种区别于其他商品的特有符号,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起着区别商品来源的功能,是经营者向公众提供商品或服务的重要区分标志,也是经营者逐步积累起来的一种竞争优势,这种竞争优势受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可见,构成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是知名商品;
2、该名称、包装、装潢必须为知名商品所特有;
3、擅自使用的名称、包装、装潢必须与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相同或近似;
4、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只有上述四个条件完全具备才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对于装潢的理解
装潢,是指为识别与美化商品而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附加的文字、图案、色彩及其排列组合。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所规定的知名商品特有装潢包括了两层含义,即商品本身的装潢和包装的装潢,两者均受法律保护。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又规定:由经营者营业场所的装饰、营业用具的式样、营业人员的服饰等构成的具有独特风格的整体营业形象,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
(二)项规定的“装潢”。这使得“装潢”的法律含义进一步扩大化,这样更有利于对特有装潢使用权人的保护,能更好地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打击仿冒行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职务作品在完成多少年内作者以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
职务作品在完成的2年之内不能以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不然就是属于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这样是会被受到处罚的,职务作品一般就是在用人单位里面完成的,这个产品产生之后归属权一般就是属于用人单位的,只有用人单位才能进行使用。
10w+浏览
知识产权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1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未完成作品有著作权吗
有著作权。著作权是自动保护的,无需申请。未完成的著作的完成部分具有著作权,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作者完成创作后,即取得著作权,并且能够对抗第三人的侵权活动。
10w+浏览
知识产权
不知情购买使用侵权产品属于侵权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使用侵犯他人专利权生产的产的行为构成了侵权,但是依法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此外,买卖合同需要双方平等协商,在意思表示一致的情况下才可以达成,专利人可阻止他人购买侵权产品但无权要求必须购买其自己生产的产品。  《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法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喝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391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不知情购买使用侵权产品也属侵权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不知情购买使用侵权产品也属侵权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使用侵犯他人专利权生产的产的行为构成了侵权,但是依法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此外,买卖合同需要双方平等协商,在意思表示一致的情况下才可以达成,专利人可阻止他人购买侵权产品但无权要求必须购买其自己生产的产品。  《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法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喝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不知情购买使用侵权产品也属侵权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不知情购买使用侵权产品也属侵权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使用侵犯他人专利权生产的产的行为构成了侵权,但是依法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此外,买卖合同需要双方平等协商,在意思表示一致的情况下才可以达成,专利人可阻止他人购买侵权产品但无权要求必须购买其自己生产的产品。  《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法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喝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不知情购买使用侵权产品也属侵权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不知情购买使用侵权产品也属侵权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使用侵犯他人专利权生产的产的行为构成了侵权,但是依法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此外,买卖合同需要双方平等协商,在意思表示一致的情况下才可以达成,专利人可阻止他人购买侵权产品但无权要求必须购买其自己生产的产品。  《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法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喝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职务作品单位不经作者允许使用可以吗?
职务作品单位不经作者允许使用是可以的,员工在单位完成的作品是职务作品的话,单位有优先使用的权利,这个并不需要作者的批准。等作品完成后,在规定期限内,单位没有同意的话,作者不能将作品给第三人使用,否则就是侵犯单位权益。
10w+浏览
知识产权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1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未完成作品能否取得著作权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未完成作品能否取得著作权,一般性作品著作权登记需提交的材料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知识产权
百色擅自使用他人商品标识律师费标准有哪些
[律师回复] 【计时收费】
(一)适用范围:全部律师服务事项
(二)收费标准:200-2000元/小时
【计件收费】
(一)适用范围: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二)收费标准:
1、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 2000-15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 2000-15000元
(3)审判阶段:
基层法院审理的案件,2000——20000元/件;
中级法院审理的案件,3000——35000元/件;
高级法院审理的案件,8000——50000元/件;
最高法院审理的案件,30000——150000元/件。
(4)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标准执行。
(5)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参照上述收费标准收取,也可选择按比例收费,由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
不涉及财产: 1000-10000元/件
【按比例收费】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
(二)收费标准:
由律师事务所和当事人协商,按下列费率分段累计收取律师服务费,最高不得超过规定的收费比例。
争议标的 收费比例
10万元以下的(含10万元)  费率为 5%
每件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10-50万元(含50万元)  费率为4.5%
50-100万元(含100万元) 费率为4%
100-500万元(含500万元) 费率为3%
5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 费率为2%
1000万元以上 费率为1%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著作权 > 职务作品完成年内未经同意擅自使用是否侵权?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