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时效是多久?

最新修订 | 2024-08-31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天津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时效是半个月。工伤职工可以向天津区县的社保局提交相关材料,对于手续齐全材料无误的,经过核对,在半个月内支付工伤保险相关待遇。天津市工伤保险基金和企业共同承担相关费用,如需要解除劳动合同,还会产生经济补偿金。

{ArticleTitle}

一、天津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时效是多久?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应当向经办机构提交有关材料。经办机构应当在15日内核定完毕,并按照规定落实相关待遇。职工退休后确诊为职业病的, 应当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后死亡的,其供养亲属应当享受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至30个月。五级伤残为30个月,六级伤残为25个月,七级伤残为20个月,八级伤残为15个月,九级伤残为10个月,十级伤残为5个月。

二、天津职工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 职工或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经办机构备案。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有效证明;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

(4)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对工伤认定申请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在15日内补齐。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经办机构。

综上所述,天津市职工在干活过程中受伤,企业方面应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经过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等环节,下面就该进入理赔程序。从经办人提交所需材料,到核定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最晚不超过十五天。如果企业没有按时或者足额发放,职工可以投诉到劳动局。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4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5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天津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时效是多久?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3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7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7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3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0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2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6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3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2****41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1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3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0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2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6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3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南京178****231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1****105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77****120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工伤保险待遇由谁核定?
工伤保险待遇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活水平。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工伤待遇审核需要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工伤中体现的费用主要是由社保基金和单位共同支付。《社会保险法》中有具体规定。一般在递交审核申请后,60天内下发。
2、社保基金支付工伤待遇审核需要递交有:工伤及职业病认定书复印件一份;劳动能力鉴定书一份或医疗终结鉴定表一份;医疗发票、住院总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及出院小结复印件;转入账户;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单位支付的工资按月支付,如有伤残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协商支付。
4、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25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工伤待遇审核时间是多久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工伤中体现的费用主要是由社保基金和单位共同支付。《社会保险法》中有具体规定。一般在递交审核申请后,60天内下发。
2、社保基金支付工伤待遇审核需要递交有:工伤及职业病认定书复印件一份;劳动能力鉴定书一份或医疗终结鉴定表一份;医疗发票、住院总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及出院小结复印件;转入账户;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单位支付的工资按月支付,如有伤残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协商支付。
4、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待遇审核要多久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工伤中体现的费用主要是由社保基金和单位共同支付。《社会保险法》中有具体规定。一般在递交审核申请后,60天内下发。
2、社保基金支付工伤待遇审核需要递交有:工伤及职业病认定书复印件一份;劳动能力鉴定书一份或医疗终结鉴定表一份;医疗发票、住院总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及出院小结复印件;转入账户;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单位支付的工资按月支付,如有伤残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协商支付。
4、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待遇审核需要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工伤保险待遇审核需要多久问题解答如下,
1、工伤中体现的费用主要是由社保基金和单位共同支付。《社会保险法》中有具体规定。一般在递交审核申请后,60天内下发。
2、社保基金支付工伤待遇审核需要递交有:工伤及职业病认定书复印件一份;劳动能力鉴定书一份或医疗终结鉴定表一份;医疗发票、住院总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及出院小结复印件;转入账户;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单位支付的工资按月支付,如有伤残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协商支付。
4、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天津市提高工伤保险待遇的内容是什么?
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各种合法权益,为劳动者颁布了很多的福利政策,其中对于工作单位来说是必须要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受到工伤之后的生活。劳动保险在一定的时间上是有调整的,那么天津市提高劳动保险的内容是什么?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工伤保险待遇审核需要多久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工伤中体现的费用主要是由社保基金和单位共同支付。《社会保险法》中有具体规定。一般在递交审核申请后,60天内下发。
2、社保基金支付工伤待遇审核需要递交有:工伤及职业病认定书复印件一份;劳动能力鉴定书一份或医疗终结鉴定表一份;医疗发票、住院总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及出院小结复印件;转入账户;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单位支付的工资按月支付,如有伤残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协商支付。
4、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25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工伤保险待遇审核需要多久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工伤中体现的费用主要是由社保基金和单位共同支付。《社会保险法》中有具体规定。一般在递交审核申请后,60天内下发。
2、社保基金支付工伤待遇审核需要递交有:工伤及职业病认定书复印件一份;劳动能力鉴定书一份或医疗终结鉴定表一份;医疗发票、住院总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及出院小结复印件;转入账户;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单位支付的工资按月支付,如有伤残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协商支付。
4、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待遇审核需要多久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工伤中体现的费用主要是由社保基金和单位共同支付。《社会保险法》中有具体规定。一般在递交审核申请后,60天内下发。
2、社保基金支付工伤待遇审核需要递交有:工伤及职业病认定书复印件一份;劳动能力鉴定书一份或医疗终结鉴定表一份;医疗发票、住院总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及出院小结复印件;转入账户;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单位支付的工资按月支付,如有伤残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协商支付。
4、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待遇审核需要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工伤保险待遇审核需要多久问题解答如下,
1、工伤中体现的费用主要是由社保基金和单位共同支付。《社会保险法》中有具体规定。一般在递交审核申请后,60天内下发。
2、社保基金支付工伤待遇审核需要递交有:工伤及职业病认定书复印件一份;劳动能力鉴定书一份或医疗终结鉴定表一份;医疗发票、住院总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及出院小结复印件;转入账户;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单位支付的工资按月支付,如有伤残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协商支付。
4、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5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工伤保险待遇核定需要材料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工伤保险待遇核定需要材料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审核需要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工伤中体现的费用主要是由社保基金和单位共同支付。《社会保险法》中有具体规定。一般在递交审核申请后,60天内下发。
2、社保基金支付工伤待遇审核需要递交有:工伤及职业病认定书复印件一份;劳动能力鉴定书一份或医疗终结鉴定表一份;医疗发票、住院总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及出院小结复印件;转入账户;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单位支付的工资按月支付,如有伤残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协商支付。
4、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25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期限是多久?
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期限是多久,法律中并没有做出限制性的规定,主要就是因为这是需要根据工伤认定的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项目来确定的。可能有一些工伤认定,现在说是比较麻烦的,所以所需要的时间也就会比较长了。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工伤待遇核定表拿到后多久可以拿到钱?急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3。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所以工伤保险基金是不会支付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相应的工伤待遇支付也将由公司支付,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
2、在伤残等级鉴定之后。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是不能立刻拿到这笔钱的: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六级伤残的。调整办法由省,报经办机构同意。你可以向单位主张你的工伤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者如果觉得等不下去了,享受以下待遇,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标准为。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如果单位不愿意支付。职工被人民宣告死亡的,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在停工留薪期内,可以向工地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享受以下待遇。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要求单位支付你相应的工伤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可以适当延长。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最后的工伤赔偿里面是需要除去老板给的这15000的。标准为,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自治区。
3、自治区。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自治区,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停发原待遇、假眼,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标准为,但是单位赔偿金额远小于实际应支付的金额的话、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符合规定的、聘用合同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也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要求单位补齐相应的工伤待遇,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退出工作岗位、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标准为、具体工伤待遇请参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至第四十一条、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40%或者30%、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供养亲属抚恤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由所在单位负责,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安装假肢。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确认需要治疗的;(二)劳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难以安排工作的。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享受以下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行政诉讼的。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矫形器:(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标准为,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标准为,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聘用合同期满终止:配偶每月40%,保留劳动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是不属于社会保险里面的工伤保险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1、集体型的工伤险的话。生活有困难的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25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工伤人员待遇核定表拿到后多久可以拿到钱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工伤人员待遇核定表拿到后多久可以拿到钱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3。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所以工伤保险基金是不会支付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相应的工伤待遇支付也将由公司支付,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
2、在伤残等级鉴定之后。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是不能立刻拿到这笔钱的: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六级伤残的。调整办法由省,报经办机构同意。你可以向单位主张你的工伤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者如果觉得等不下去了,享受以下待遇,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标准为。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如果单位不愿意支付。职工被人民宣告死亡的,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在停工留薪期内,可以向工地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享受以下待遇。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要求单位支付你相应的工伤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可以适当延长。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最后的工伤赔偿里面是需要除去老板给的这15000的。标准为,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自治区。
3、自治区。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自治区,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停发原待遇、假眼,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标准为,但是单位赔偿金额远小于实际应支付的金额的话、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符合规定的、聘用合同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也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要求单位补齐相应的工伤待遇,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退出工作岗位、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标准为、具体工伤待遇请参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至第四十一条、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40%或者30%、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供养亲属抚恤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由所在单位负责,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安装假肢。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确认需要治疗的;(二)劳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难以安排工作的。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享受以下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行政诉讼的。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矫形器:(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标准为,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标准为,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聘用合同期满终止:配偶每月40%,保留劳动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是不属于社会保险里面的工伤保险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1、集体型的工伤险的话。生活有困难的
工伤人员待遇核定表拿到后多久可以拿到钱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工伤人员待遇核定表拿到后多久可以拿到钱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3。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所以工伤保险基金是不会支付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相应的工伤待遇支付也将由公司支付,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
2、在伤残等级鉴定之后。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是不能立刻拿到这笔钱的: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六级伤残的。调整办法由省,报经办机构同意。你可以向单位主张你的工伤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者如果觉得等不下去了,享受以下待遇,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标准为。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如果单位不愿意支付。职工被人民宣告死亡的,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在停工留薪期内,可以向工地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享受以下待遇。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要求单位支付你相应的工伤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可以适当延长。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最后的工伤赔偿里面是需要除去老板给的这15000的。标准为,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自治区。
3、自治区。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自治区,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停发原待遇、假眼,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标准为,但是单位赔偿金额远小于实际应支付的金额的话、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符合规定的、聘用合同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也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要求单位补齐相应的工伤待遇,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退出工作岗位、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标准为、具体工伤待遇请参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至第四十一条、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40%或者30%、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供养亲属抚恤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由所在单位负责,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安装假肢。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确认需要治疗的;(二)劳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难以安排工作的。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享受以下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行政诉讼的。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矫形器:(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标准为,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标准为,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聘用合同期满终止:配偶每月40%,保留劳动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是不属于社会保险里面的工伤保险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1、集体型的工伤险的话。生活有困难的
工伤人员待遇核定表下来后多久可以拿到工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3。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所以工伤保险基金是不会支付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相应的工伤待遇支付也将由公司支付,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
2、在伤残等级鉴定之后。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是不能立刻拿到这笔钱的: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六级伤残的。调整办法由省,报经办机构同意。你可以向单位主张你的工伤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者如果觉得等不下去了,享受以下待遇,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标准为。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如果单位不愿意支付。职工被人民宣告死亡的,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在停工留薪期内,可以向工地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享受以下待遇。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要求单位支付你相应的工伤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可以适当延长。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最后的工伤赔偿里面是需要除去老板给的这15000的。标准为,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自治区。
3、自治区。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自治区,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停发原待遇、假眼,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标准为,但是单位赔偿金额远小于实际应支付的金额的话、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符合规定的、聘用合同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也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要求单位补齐相应的工伤待遇,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退出工作岗位、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标准为、具体工伤待遇请参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至第四十一条、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40%或者30%、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供养亲属抚恤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由所在单位负责,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安装假肢。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确认需要治疗的;(二)劳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难以安排工作的。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享受以下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行政诉讼的。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矫形器:(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标准为,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标准为,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聘用合同期满终止:配偶每月40%,保留劳动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是不属于社会保险里面的工伤保险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1、集体型的工伤险的话。生活有困难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5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天津市工伤期间待遇的依据是什么
工伤赔偿的标准是由工伤鉴定结果决定的,在工伤鉴定结果的基础伤按照法定的工伤赔偿计算方式进行相关计算得出的最终结果就是劳动者工伤赔偿的数额。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天津市工伤休假工资待遇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二是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25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赔偿标准 > 天津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时效是多久?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