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及法律依据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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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对房屋拆迁补偿的规定,城市房屋拆迁补偿采用房屋置换方式的,应当按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应该补偿的金额和调换房屋的价格,补偿被拆迁人房屋产权调换的差价。
2024年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及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及法律依据是什么

城市的房子,有两种补偿方式:

1.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最低拆多少补多少;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2.货币补偿,最低是周边房地产市场价。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二、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城市房屋进行拆迁的主要有两种补偿方式,即房屋置换和货币补偿。被拆迁人可以选择其中一种补偿方式,需要注意的是采用房屋置换方式的应该先计算出被拆迁房屋的价值和调换房屋的价格,按照两者的差价补偿给被拆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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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城市房屋拆迁政策及法律依据是什么?
城市房屋拆迁政策是遵循拆迁自愿原则,并按照拆迁公告对被拆迁户进行拆迁补偿,补偿方式包括金钱补偿和产权置换补偿两种,法律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除了要进行拆迁补偿之外,还需要对被拆迁户进行拆迁安置补偿、搬迁补偿、误工补偿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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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在城市道路限制多少吨的车辆通行及依据
[律师回复]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65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记酒驾扣12分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证之日起计算。因此,你的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即为清分日期,每周年为一个记分周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因此,你的违法处罚时间和缴纳款时间要看是否在下一个清分日期之前办结,才能确定具体扣分记录在哪个记分周期内。
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20元以上至200元,并扣3分。机动车逆向行驶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1、在划有道路实线分隔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驶入对向车道。其中道路分隔线为双实线、单实线的,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越线行驶。
2、在划有虚线道路分隔线的道路,可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借道超车,但是一旦发生事故,就会认定借道的车辆逆行。
3、在树立有单行线标志的道路上,机动车驶入均认定为逆行。高速逆向行驶是逆向行驶中情况较为严重的情形,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城市道路限制多少吨位的车辆通行及依据
[律师回复]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65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记酒驾扣12分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证之日起计算。因此,你的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即为清分日期,每周年为一个记分周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因此,你的违法处罚时间和缴纳款时间要看是否在下一个清分日期之前办结,才能确定具体扣分记录在哪个记分周期内。
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20元以上至200元,并扣3分。机动车逆向行驶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1、在划有道路实线分隔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驶入对向车道。其中道路分隔线为双实线、单实线的,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越线行驶。
2、在划有虚线道路分隔线的道路,可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借道超车,但是一旦发生事故,就会认定借道的车辆逆行。
3、在树立有单行线标志的道路上,机动车驶入均认定为逆行。高速逆向行驶是逆向行驶中情况较为严重的情形,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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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政策及法律依据是什么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政策和法律依据主要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制定执行的。内容包括在做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应该给予被征收人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补偿、临时安置补偿和停业损失补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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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在城市道路上限制多少吨的车辆通行及依据
[律师回复]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65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记酒驾扣12分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证之日起计算。因此,你的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即为清分日期,每周年为一个记分周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因此,你的违法处罚时间和缴纳款时间要看是否在下一个清分日期之前办结,才能确定具体扣分记录在哪个记分周期内。
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20元以上至200元,并扣3分。机动车逆向行驶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1、在划有道路实线分隔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驶入对向车道。其中道路分隔线为双实线、单实线的,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越线行驶。
2、在划有虚线道路分隔线的道路,可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借道超车,但是一旦发生事故,就会认定借道的车辆逆行。
3、在树立有单行线标志的道路上,机动车驶入均认定为逆行。高速逆向行驶是逆向行驶中情况较为严重的情形,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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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政策及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作出房屋征收的话需要根据当地的相关政策来进行实施,而当地政府会根据其实际情况来对房屋进行相关征收,采取计划并且会对征收人进行相关的损失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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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你好,由于修公路,政府征用土地,现要对村里房屋进行拆迁,想咨询下泾阳永乐大齐村拆迁补偿标准以及法律依据?
[律师回复] 关于泾阳永乐大齐村拆迁补偿,回答如下: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备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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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及宅基地拆除的依据是什么?请回复
[律师回复] 农村宅基地确认的依据是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rn流程:rnrnrn
1、申报rnrn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rnrn
2、权属调查rnrn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rnrn
3、审核与公告rnrn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rnrn
4、审批rnrn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rnrn
5、登记注册rnrn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rnrn
6、颁发土地证
城市拆迁宅基地补偿标准怎样规定有没有法律依据
[律师回复]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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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及法律依据有哪些内容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及法律依据是如果按产权调换,那么一般房屋的拆迁面积来进行计算,其中偿还面积如果与原面积相等的部分那么就要按重置价格计算结构差价;如果是货币补偿,那么就可以请评估机构对被拆除房屋进行评估最后就以评估价格作为计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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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模拟拆迁的法律依据?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发布模拟公告:一般是由市、县、区为本次“拆迁”征收主体,征收主体同意后,由市、县、区房管部门组织发布公告。 2、调查房屋登记:房屋征收部门对居民的改造意愿进行调查,同时对建筑的权属、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对改造的意愿和调查的结果进行公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管部门提出,同意改造人数未达标,(一般为总人数的90%,各地标准不一),应当终止模拟搬迁。 3、初次评估:户数达标之后,改造居民自行协商确定评估机构,协商不成,由改造居民依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确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进行确定。 4、方案征询:模拟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公示,多数居民觉得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居民参与听证会,依据听证会的情况修改补偿方案。 5、签订协议:房屋征收部门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模拟“拆迁”安置协议。 6、生效条件:在模拟搬迁期限内,签订协议的户数达标,需将模拟搬迁协议的签订情况进行公示,房屋征收部门申请征收主体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模拟“拆迁”补偿方案即为征收补偿方案,模拟搬迁协议生效并且与征收补偿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7、征收决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及时公告,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及救济途径。 8、征收评估:最终评估应当视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评估时点,结合市场变换情况,可以重新进行评估,征收评估与初次评估出现差异的,被征收房屋应当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价格。 9、征收决定:改造范围内的居民在签约期内仍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产权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征收主体依据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复议又不诉讼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 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 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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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买卖涉及土地增值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城市房屋买卖涉及土地增值吗,二手房买卖合同必须约定定金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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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护理费的计算及法律依据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二、条文解释本条是关于护理费的规定,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
1、护理费数额是按照护理人员的花费确定的,包括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
2、护理费的标准。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标准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原则为一人,特殊情况下,可参照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的意见,确定护理人数可在二人或二人以上。
3、护理期限。护理期限应自受害人受到损害至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因侵权致残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根据受害人的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能超过20年。
4、护理级别。护理级别应当根据护理依赖程度和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具体情况确定。根据1996年10月1日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伤残程度鉴定》的规定,护理依赖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依赖他人护理者。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5项:
A、进食;
B、翻身;
C、大、小便;
D、穿衣、洗漱;
E、自我移动;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为3级,
第一,完全护理依赖生活不能自理,上述5项均需护理者。第
二、大部分护理依赖指社会大部分不能自理,上述5项中有3项需要护理者。第
三、部分护理依赖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5项中有1项需要护理者。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职工工伤与职业病伤残程度鉴定》
行政强制拆迁法律依据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行政强制拆迁违法有哪些法律后果 当行政强制拆迁属于违法时,应该及时与拆迁人进行协商争取和平解决。 而如果是拆迁人将拆迁部门告上法庭那么将很有可能会进行巨额赔偿甚至拆迁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被追究其违法行使权力的责任。 行政强制拆迁的流程 1、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2、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执行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 3、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 4、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如其拒不到场,公证员应在笔录中记明。公证员应当组织对所有物品逐一核对、清点、登记,分类造册。并记录上述活动的时间、地点,交两名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在场人员核对后,由公证员和在场人员在记录上签名。被拆迁人拒绝签名的,公证员应在记录中记明。 5、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不能立即交于被拆迁人的,拆迁人应将物品存放在合适的仓库中,同时,拆迁人应制作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领取物品。逾期不领的,拆迁人应办理提存。 6、制执行腾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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