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工作中,谁都不想遭遇意外,但工伤却时有发生。有时候员工觉得自己是在工作时受的伤,应该算工伤,可单位却不这么认为,这就容易产生纠纷。到底什么样的情况才算工伤呢?工伤的界定可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这里面有不少门道。接下来,咱们就一起深入了解一下工伤界定的相关知识。
一、工伤界定的法定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了多种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是最常见的工伤情况。比如,工厂里的工人在操作机器时被机器弄伤,这就符合这种情形。还有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也算工伤。像办公室职员在上班前整理办公用品时不小心摔倒受伤,就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另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也属于工伤范畴。
二、视同工伤的情况
除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还有视同工伤的情况。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比如,员工在上班时突然心脏病发作,经医院抢救48小时内死亡,就可以视同工伤。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也视同工伤。
三、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况
并不是所有在工作中受伤的情况都能认定为工伤。如果是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导致的伤害,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比如,员工在工作时喝了酒,然后在操作机器过程中受伤,这种情况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四、工伤认定的申请流程
员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五、工伤认定的举证责任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比如,员工称自己在工作时受伤,单位却不认可,这时单位就需要拿出证据证明员工不是工伤。
工伤界定完成后,后续还会涉及到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赔偿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处理起来比较复杂,一旦处理不当,可能会让员工的合法权益受损。要是你在工伤认定或者后续处理过程中遇到难题,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为你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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