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理由如下:
(1)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
(2)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
(3)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
(4)更好地体现新《条例》的立法思想,即有条件实行货币补偿的,尽可能实行货币补偿。新《条例》规定了拆迁货币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等价有偿,采取的办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的办法确定。
2、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
新《条例》中的“产权调换”是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也就是说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产权调换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点是以实物形态来体现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无论是居住房屋还是非居住房屋均可采用产权调换的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
目前,并无出台公租房拆迁政策.公租房的拆迁政策,适用一般房屋的拆迁政策。
二、房屋拆迁注意哪些问题?
房屋拆迁要注意的问题其实很多,根据实际情况的不一样也会有所不同,但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房屋拆迁面积的确定。如果实际面积大于房产证上的面积,务必要求拆迁方丈量,坚持以实际面积计算。
2、房子装潢的补偿。比如铝合金窗和防盗门的补偿与一般门窗不同,石英水磨地和一般水泥地的补偿不同,需要补偿和不补偿的项目容易混淆,都必须在拆迁方作记录后一一过目。
3、违章建筑的年限和补偿。如果有违章建筑,事先最好有违章年份的凭证,哪怕是一张用料单或用工单.因为不同年份的补偿多少不同.
4、签订合同时,要仔细搞清合同内容,不清楚的问清以后才签字。
5、如果拆迁时要求析产,如有两个房产证要求得到两套回迁房都是可以的.如此等等。
拆迁房屋的补偿方式是由当地政府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决定的,不是说就非得按照货币补偿这种方法统一执行。如果本地政府部门对拆迁公租房还有什么其他的政策,对于公租房的承租人来说也只能遵守本地政策了,公租房的补偿和商品房的拆迁补偿是有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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