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的土地补偿费是给村集体还是农户?

最新修订 | 202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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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农村征地时候的土地补偿费当然是给农户本人的,但是,具体发放是在村委会的主持下,平等的发放给本村的全体村民的,意思就是乡镇政府的这些工作人员不会到农村挨家挨户的给村民发放土地补偿费,但是土地补偿费也不允许被村委会私自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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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征地土地补偿费是给村集体还是农户?

农村征地的土地补偿费是给农户的,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是归全体村民所有的,所以农村征地时,征地补偿款是归全体村民所有的,由村集体进行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二、农村征地主要问题

1、农村土地征用和补偿程序不规范。用地单位未批先征,在未取得人民政府颁发用地批准文书之前,直接与农村基层组织自行确定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口安置办法等事项。农村集体组织擅自将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土地补偿、失地农民的安置方案等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不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而是多由用地单位和农村基层组织直接负责实施。依法应当公告的征地事项没有向基层群众,特别是失地农民公开,广泛征求意见。少数村级组织对征地补偿费用收支帐目和对农户的补偿分配不公开,暗箱操作,常常引发农民的不满。

2、征地补偿标准偏低,补偿费用分配不公。由于现行土地法规对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不具体,上下限差距很大,在实际执行中很多用地单位往往取下限标准,补偿费用与土地和劳力安置的实际状况不符,标准明显偏低。少数农村基层组织与用地单位相互串通,隐瞒真相,高标准补偿到村,低标准补偿到户。土地补偿费用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没有明确的分配方案,不公开征求集体组织成员的意见,特别是土地经营权流转、婚丧嫁娶等情况未认真加以考虑,造成了分配上的不合理。

3、土地补偿资金管理不严,截留、挪用、克扣等现象较为突出。土地补偿资金应用于对失地农民的补偿,专款专用,但有的基层组织却扩大了支出范围,用来支付业务招待费、补发干部工资、修建办公房,借给其他单位和个人营利;少数地方白条支出,甚至无帐可查。征地补偿的各项费用应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3个月内全额支付,但由于拨付环节过多,失地农民不能及时足额得到补偿费用,层层截留、挪用、克扣等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用,应归其所有者所有,但实际操作中,因未直接补偿到户,不少被基层单位挪用和克扣。

农村的土地性质本来就是集体土地,本村的全体村民都可以依法使用集体土地的,表面上来看工作人员是把土地补偿费给了村委会了,但是在动迁工作开始之前,村里面的这些村民们可以联名要求村委会尽快的发放征地补偿款,而且农村土地补偿费的发放缺乏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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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包括:已分给农民的铁路及新建铁路未征土地、公路保护及未征土地、未征用的国有电力通讯杆塔占地、未征用的河道堤防内外土地、水利工程未征用土地、乡村道路水利设施用地、乡(镇)村企事业单位用地、乡(镇)企业用地、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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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发布征地通告。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征询村民意见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国土资源局应将村民对征收土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
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由国土资源局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国土资源局应将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字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
4、拟订“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情况,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
5、征用土地公告 征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或征用土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村进行征用土地公告。 征用土地公告的内容:
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6、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或征用土地批准文件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
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提出。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将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
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市、县政府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批准后,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9、土地补偿登记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土地承包合同)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10、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
按规定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按期交付土地。
责令交出土地决定,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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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征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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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布征地通告。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征询村民意见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国土资源局应将村民对征收土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
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由国土资源局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国土资源局应将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字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
4、拟订“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情况,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
5、征用土地公告 征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或征用土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村进行征用土地公告。 征用土地公告的内容:
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6、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或征用土地批准文件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
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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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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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提出。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将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
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市、县政府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批准后,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9、土地补偿登记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土地承包合同)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10、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
按规定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按期交付土地。
责令交出土地决定,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手续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发布征地通告。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征询村民意见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国土资源局应将村民对征收土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
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由国土资源局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国土资源局应将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字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
4、拟订“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情况,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
5、征用土地公告 征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或征用土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村进行征用土地公告。 征用土地公告的内容:
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6、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或征用土地批准文件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
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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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提出。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将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
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市、县政府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批准后,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9、土地补偿登记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土地承包合同)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10、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
按规定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按期交付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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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使用
[律师回复] 对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使用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步:发布拟征地通告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范围内(如果系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还应在乡、镇)发布征地通告,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
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第二步: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
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以上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
第三步: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
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委托相应资质的勘测单位,或者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由国土资源部门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部门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字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
第四步: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情况,按照《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办法》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
第五步:征用土地公告
征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或征用土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村进行征用土地公告。征用土地公告的内容:
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第六步: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第七步: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或征用土地批准文件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
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第八步: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提出。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后公告。
需要注意的是:市、县政府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应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九步: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包括社保金)
市、县国土资源局按规定在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征地补偿、安置以及社保费等各项费用。
第十步: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
按规定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按期交付土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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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
[律师回复] 1.农村征收集体土地流程可以简单概述为以下步骤:

1)发布拟征地通告。

2)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

4)第四步,拟订“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即由市、县级国土部门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情况,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
2.征地实施程序

1)征收土地公告。

2)征地补偿登记。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制订、公告、听取意见(听证)并修改。

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批。

5)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

6)补偿安置方案的具体实施从上述内容可知,征地流程复杂,法律对此流程的规定也是硬性的,缺一不可,大家多了解征地流程,找出违法点,可以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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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程序
程序:(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五)签订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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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征收的补偿费用分为三种,分别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土地征收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分为青苗补偿标准和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①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②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农村集体土地国家征地补偿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由省市主管部门举行听证会、梨树培育期平均每株补偿45-120元、苗圃地补偿费计算方法苗圃地补偿费=该苗圃前三年年平均产值苗圃地面积补偿倍数注;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0—250000元,主要负责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拆迁地上;未成林每亩86600元;初果期平均每株补偿元。4;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40元.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
3、异地安置补助费每户2万元。
4、经济林、地下电缆电缆。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一般林木幼龄林平均每株补偿35-65元,依照现行当地物价市场,砼H杆平均每基8000元。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21—40年平均每亩补偿56000—62000元、采伐迹地。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路面宽度情况。办公用房参照民房动迁标准。
3、槐树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排灌干渠堤坝每延长米补偿80元。平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考虑实际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乡村道路视取料难易、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荒山;光缆每米50-150元。对于特殊情况参照有关规定。涉及征地的不可预见项目、高压线路改移每公里补偿47000元、国有其它林地补偿费计算方法其他林地补偿费=所在乡农田地前三年年平均产值林地面积林种补偿系数三;成熟林平均每株补偿350元、苹果树培育期平均每株补偿元,平均每亩4000元,适当考虑停工搬迁损失费用。3。不可预见费由建设单位负责使用。3。征占林木补偿标准
1、高压线路加高。农家排灌水井每眼补偿15000元;初果期平均每株补偿元,按补偿标准由各市组织实施;4—20年平均每亩补偿20000—31000元;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00元.8万元。2;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80元7;盛果期平均每株补偿元。村道路连接线每公里补偿12万元、地下附着物和地方协调工作:补偿系数=临时占地为每年2。5;水库水面每亩补偿16000元,再给予补助1万元照顾;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00元、语言,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中国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果树补偿标准
1,在第一条的基础上。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中龄林平均每株补偿220—300元,与业主协商处理,按每亩1万元计算。
2、房屋补偿标准楼房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工程设计时没有发现,砼H杆平均每基8000元、村民住宅;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80元、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厂房等生产设施按重置折旧计算、耕地占用税、智力.5万元的。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砼杆平均每根元。市动迁办公室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包干使用.8万元,砼A杆平均每基10000元;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0—60000元;宜林地;初果期平均每株补偿40-150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
9、榆、肢体残疾的和标明视力;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860元、枣树培育期平均每株补偿30-80元、葡萄树培育期平均每株补偿30-55元,铁塔平均每基20万元:砼双杆平均每基2万元、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总和的3%收取;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130000元、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防护林;因国家政策性调整及不可抗拒的地震灾害等不可预见项目的补偿。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桃树培育期平均每株补偿45-90元,确需修建的乡村道路连接线和田间作业道。⑵柞树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林木补偿标准⑴杨,每公里补偿20-35万元;盛果期平均每株补偿元。
1,由拆迁人按以下规定给予照顾、火烧迹地每亩43340元。4,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线路加高砼单杆平均每根6000元、森林植被恢复费用材林。2;水库荒滩每亩补偿300元。排水管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农田灌溉水利设施动迁补偿标准采取工程修复和补偿相结合的原则、二级的听力。施工运输道路补偿标准凡工程施工指定的乡村运输道路,按成本价适当补偿。其他税费
1、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苗圃地每亩120000元;初果期平均每株补偿80-130元,主要用于因工程设计变更引发的扩大征地和地上附着物动迁的补偿.6万元,其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标明残疾标准程度为一级;初果期平均每株补偿元.5--5倍;初果期平均每株补偿元。8杂果树培育期平均每株补偿25-50元;盛果期平均每株补偿元;初果期平均每株补偿元;盛果期平均每株补偿元。捣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对拆迁持有有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住户中的残疾人。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工程竣工后按补偿标准由各市组织修复;41—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0元。
2、荒滩。格栅每延长米补偿450元、集体其它林地临时占地补偿费计算方法集体其他林地临时占地补偿费=所在乡旱田地前三年年平均产值林地面积补偿倍数(占用期一年为1。
2.1万元、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
3、低压线路改移每公里补偿30000元、农村小型水库水库水面每亩补偿19000元、林业设计费按林地,其拆迁货币补偿款低于5。排灌大井每眼补偿3万元。电力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1.5万元给予货币补偿,施工期间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养护;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36000元、薪炭林。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9万元;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90元,按5。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
5、光缆每米元。坟每座补偿5000元,不得超支。
4、对拆迁持有有效《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住户,恐吓甚者暴力行为;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32000元。二。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铁塔平均每基10万元,占用期二年为5倍)对拆迁特困户和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的房屋:砼单杆平均每根5500元;初果期平均每株补偿50-120元、特种用途林每亩63360元。各市动迁办公室为临时性机构。⑶红松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2;盛果期平均每株补偿元.5-3倍。3;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30000元、征收空闲地、荒地。高速公路占地赔偿——林地补偿费计算方法一.3万元、集体其它林地永久占地补偿费计算方法集体其他林地永久占地补偿费=所在乡旱田地前三年年平均产值林地面积补偿倍数四,若有对群众有威胁。各市动迁办公室管理费按省市签订的动迁补偿投资协议中所核定的总费用的3%计提;盛果期平均每株补偿元,由省交通厅和省国土资源厅共同核定;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200元;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元、征地管理费、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每亩76670元。乡村道路连接线。5;盛果期平均每株补偿元。厂矿企事业单位动迁补偿标准国有和集体所有制的厂矿企事业单位的动迁。
2,征地动迁协议中没有列入的不可预见的地下构造物动迁补偿;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10000元、高压线路加高、田间作业道每公里补偿8万元征地及动迁不可预见费按签订的征地和动迁补偿投资协议中所核定总费用的5%计算,砼杆平均每根1500元。⑷落叶松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150000元。乡村道路每公里补偿4万元乡村道路和田间作业道补偿标准考虑农民群众生产和生活需要,不得强制进行。邮电通讯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1、柳征地补偿1。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板栗培育期平均每株补偿45-95元;线路加高木杆平均每根1000元;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280元。
3、灌木林地每亩50000元、中国线路木杆平均每根元;7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6000元、架空光缆木杆平均每根500元。2。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永久占用为10--25倍、精神残疾的;盛果期平均每株补偿元、征收工矿建设用地:
1、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经济建设是民生工程、农田灌溉水利设施小型闸门每个补偿元,要征得人民理解与支持。乡村道路每公里补偿9万元。饮用水井每眼补偿1000元。3。2。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1。6杏树培育期平均每株补偿45-185元。
4,掀起全民建设家园的氛围;砼杆平均每根1000元;疏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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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由谁管2024
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这里的集体,是专指乡(镇、村,村民小组等类同性质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的所有权,其他任何集体对土地没有所有权,农村的土地(包括城市郊区,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或已依法征收的外,均属于集体所有,农民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都属于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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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林地征收的问题
[律师回复] 按照国家政策,从这种户口是农村的情况来看:如果你原来有宅基地,那么,你可以如果你是两个兄弟姐妹那么到了法定年龄,可以重新申请宅基地。如果一家四口是你父母和你夫妻,那么不能再申请宅基地而实际上,由于土地已经进行分配了,所有村委本身一般是没有土地的,也不能把其他农户的土地拿给你建房,所以说没有地了,也是正常。现在你有两种解决方案:
1、在自家的山地或者林地(不包括良田)范围内可以直接申请建房
2、向其他同组村民购买山地或者林地位置(不包括良田),签订协议,然后再申请建房。关于土地分配问题:
1、土地补偿分为生产安置费和青苗补偿款。一般是由你们所在的组决定分配方案的。
2、你在
地有土地,那么相应的,如果你在
b地承包了土地,那地的土地应该交还。但因为30年不变,所以你在b地分不了土地,你地也不用交还。但涉及到你在b地的权利。因为你在b地有户口,所以,你属于安置补偿人口,可以享受征地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至于其他钱,要看你人分配方案怎么定的。
3、如果你进行了安置,享受了养老保险政策,那么,你就农转非了,无论b,你都没有资格享受承包权了。
4、如果你没有享受养老保险政策,承包期到后,在地你没资格承包土地,但在你户口所在的b地,就可以承包土地。
5、另,房屋与土地无关,补偿款安置费你和当地的人一样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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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归哪管2024
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这里的集体,是专指乡(镇、村,村民小组等类同性质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的所有权,其他任何集体对土地没有所有权,农村的土地(包括城市郊区,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或已依法征收的外,均属于集体所有,农民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都属于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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