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中,意外总是不期而至,在工作时受伤的情况并不少见。当遭遇工伤后,很多人都知道要做劳动能力鉴定,以便确定伤残等级和获得相应的赔偿。可不少人心里犯嘀咕,这工伤做劳动能力鉴定有没有期限呢?毕竟大家都希望能尽快处理好这件事,让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如果期限不合理,可能会影响到伤者的切身利益。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这个问题。
一、工伤认定是鉴定前提
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得先完成工伤认定。一般来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比如小李在工作中受伤,他所在的单位就应该在规定时间内为他申请工伤认定。
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间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一般是在工伤认定决定书作出后,病情稳定就可以申请。像小张工伤后,经过一段时间治疗,身体状况基本稳定了,就可以去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三、鉴定结果作出期限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比如某单位为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在规定时间内给出鉴定结果。
四、再次鉴定申请期限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例如小王对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结果不满意,他就可以在15天内申请再次鉴定。
做完劳动能力鉴定后,后续还会面临赔偿协商、赔偿支付等问题。要是赔偿协商不顺利,或者赔偿金额与预期差距较大,该怎么办呢?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会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容易陷入纠纷。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可核验的执业资质,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理清后续流程,帮你争取应有的赔偿,让你在工伤维权的道路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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