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破租赁10年后还能起诉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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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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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买卖不破租赁10年后是可以能起诉的但是受理案件的法院不一定会支持起诉人的诉讼请求,因为已经超过了买卖不破租赁的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此时买卖不破租赁的违约一方不一定会承担违约责任,就算是给另一方造成了实际损失的,另一方也不一定会获得赔偿。

买卖不破租赁10年后还能起诉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10年后还能起诉吗?

可以起诉,只要没有超过二十年都可以起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所以十年后起诉的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但不一定会支持。

普通时效期间:

按照期间的长度,可将诉讼时效期间分为两类:

1.3年的普通时效期间。《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20年的长期时效期间。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瑕疵是什么?

1、是否仅仅适用于买卖。

“买卖不破租赁”这一法律制度,不仅包括因买卖而引起的租赁物所有权变动,还包括因赠与、继承、互易甚至合伙投资引起的所有权变动。

2、是否适用于“动产”。

“如果所有权转移以交付为要件的动产也适用第 229条,将不利于财产的流通,有悖于现代民法的宗旨。因此《合同法》第229条中租赁物一词,应限定于不动产,如房屋等更妥。

3、买卖不破租赁与抵押权竞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6条第1款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因此,以抵押财产出租的,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在这种情况下,抵押权优于租赁权,租赁关系因抵押权的实现而解除。

4、财产保全与租赁竞合。

财产保全与租赁竞合,指在同一标的上同时存在财产保全和租赁,二者在效力上发生冲突的情形。若租赁先于查封存在,则在债权人依法定程序取得被查封财产所有权后,原租赁契约当然地适用于债权人,对债权人具有法律拘束力,因为承租人在承租时并不能预见到将来租赁物会被查封。

若租赁后于查封存在,则在债权人依法定程序取得被查封财产所有权后,原租赁契约并不适用于债权人,除非债权人同意。因为查封的目的是实现债权,承租人明知承租的房子有可能被变卖,却仍然与出租人订立租赁契约,由此带来的风险只能由他自己承受。若承租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租赁物已被查封的,则损失应当在承租人或出租人之间按照双方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如果不动产的买受人拒绝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损害了承租人的利益,提前收回房屋的,就构成租赁合同违约,但是如果是买卖双方在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买受人在收回房屋后,承租人则只能向原出租人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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