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可以的;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社保和劳动合同不一致吗?
这个问题是最近几年来比较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说原来的单位缴纳社保,又在新的单位参加了工作签订了劳动合同,也有人叫做单位协保人员。这样的话,你可以把原单位的社保通过劳动部门转移到新单位继续投保,只要你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就必须给劳动者进行投保。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转到一个单位,这个对将来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和退休时没有影响的。劳动关系的建立是看你和单位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书,工资单,银行发放工资记录,请假单都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三、企业交社保流程
以上用工都办好后,将相关材料交到社保中心,受理后会出具核定表,办事人员须检查下人数、金额,缴纳起始月份等是否正确。即使工行卡没办下来也不要紧。
1)《社会保险登记表》《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在职职工基本信息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参保单位近期工资名册表一份;
6)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外来务工另需户口复印件)
7)首次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提供一寸红底相片(有二代身份证读取器的社保不需要照片要身份证原件)。办理了单位新参保,同时办理第一次职工新增参保,社保卡需要两个月才制好。
四、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缴纳社保吗?
无论同用人单位有没签订合同,都可以缴纳社会保险。缴纳社保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综合上面所说的,分公司订立的每一份合同都需要让总公司同意才可以签订,而对于社保的缴纳可以由分公司也可以由总公司,就要看总公司如何决定,分公司也是由总公司来进行管理,不管是社保还是劳动者的工资都是可以由总公司来进行发放,而且都是合理、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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