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要约失效的情况有几种

最新修订 | 2024-08-01
浏览10w+
向志舜律师
向志舜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24人
专家导读 1、拒绝要约的通知达到了要约人之时,要约会马上失效。2、要约人依法撤销了之前发出的要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要约失效。3、承诺期限已经到了,而受要约人并没有做出承诺的,要约失效。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了实质性的变更,那之前的要约失效。
导致要约失效的情况有几种

一、导致要约失效的情况有几种

要约失效,即要约丧失法律拘束力。要约失效后,要约人不再受其约束,受要约人也终止了承诺的权利。要约失效后,合同即失去了成立的基础,受要约人即使承诺,也不能成立合同。民法典规定,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拒绝要约,包括明确表示拒绝,或对要约进行了修改、限制或扩张。要约人一旦收到受要约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约的通知,要约即因被拒绝而终止效力。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即使在承诺期限内又表示同意的,其意思表示也为发出的新要约。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只要撤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要约即失效。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的有效期限也就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有效期限。在该期限届满时,受要约人未为承诺的,要约就失去效力。在该期限届满后,受要约人又表示接受要约的,该意思表示不为承诺,只能看作是一种新要约。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对要约修改后的“承诺”视为受要约人对要约人发出的新的要约,是对原有要约的拒绝。

二、受要约人能通过哪些方式承诺

承诺的方式,是指受要约人通过何种形式将承诺的意思送达给要约人。如果要约中明确规定承诺必须以一定方式作出,则承诺人作出承诺时,必须符合要约人规定的承诺方式。如果承诺人未以这种方式承诺,则不构成有效的承诺。如果要约没有对承诺方式作出特别规定,但是根据当事人双方的交易习惯能够确定要约人关于承诺方式的意图,则承诺人也应当按照该方式承诺。如果要约中没有规定承诺的方式,根据交易习惯也不能确定承诺的方式,则受要约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承诺:

(一)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表示承诺,这是表示承诺的一般方式。

(二)以行为方式表示承诺。《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这就是说,承诺的法律形式是通知,通知的方式是指受要约人以明示的方式作出承诺,包括采用对话、信件、电报、电传明确表达承诺的意图。但是,民法典关于承诺方式的规定属于任意性规定,要约人完全可以在要约中确定其他特殊的承诺方式。同时,根据交易习惯,也可以采用法律不禁止的承诺方式。如果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内容并不禁止以行为承诺,则受要约人可通过一定的行为作出承诺。

若是要约失效了,那么意味着要约人与受要约人都不再受其约束,毕竟此时要约已经丧失了其的法律效力。而一般在要约人发出要约之后,受要约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承诺,那么最终才有可能缔结合同。至于受要约人作出承诺的方式,可以是通过口头、书面以及行为等方式作出。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k字,预估阅读时间7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9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导致要约失效的情况有几种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1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6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6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8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8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1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5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0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3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1****57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2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2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5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0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2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哪些情况会导致要约失效
以下几种情况会导致要约的失效:1、当事人撤回或者撤销要约。2、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受要约人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明确通知要约人不接受该要约。3、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
10w+浏览
合同事务
什么情况下要约失效,要约失效的情形有哪几种,要约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想要合同成立,离不开合同的要约和承诺。对于要约而言,其是可以撤回和撤销的,与此同时要约也是能够失效的。那么合同要约何时才会失效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看看相关知识。要约失效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要约失效的情形有哪些 1、要约人撤销要约。要约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可由要约人撤销要约,一旦撤销,要约将失效。 2、特定条件下的要约人或受要约人死亡。其条件为:合同具有人身履行的性质;要约含有或推定含有在此情况下使要约失效的意思;要约的相对人知悉要约人死亡的事实; 3、受要约人未在承诺期限内承诺。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表明要约人规定了要约发生法律效力的期限,超过这个期限不承诺,要约的效力当然归于消灭。最通常的情形是,要约中没有规定承诺期限,受要约人也不对要约作答复,这种情况下,要约什么时候失效?一般而言,在通常的情况下如果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的一段合理期间内没有收到承诺则要约于该合理期间届满后失去效力。本项的承诺期限包括合理的期限。确定该合理期间当然要考虑到通讯方式的便捷程度。 4、对要约的拒绝。受要约人接到要约后,通知要约人不同意与之签订合同,则拒绝了要约。在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该要约失去法律效力。如果受要约人的回复没有作出承诺,但提出了一些条件,经过要约人的回复在规定期限内仍不作答复,可以视为拒绝要约。如:甲收到了乙发出的要约,其中规定该要约两周内是不可撤销的。甲通过邮件回复提出了部分不同的条件,对此乙不予接受。尽管离期限届满还有几天时间,但甲可能不再承诺原来的要约,因为通过发出反要约,甲实际上默示地拒绝了原来的要约。也有这种情况,受要约人拒绝了要约,但又反悔,这时可以撤回拒绝的通知,但撤回拒绝的通知也应像撤回要约一样,必须在拒绝的通知到达之前或者同时到达要约人。 5、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受要约人对一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变更,为反要约。反要约是否就使原要约失去效力呢?一般的看法是,提出反要约就是对要约的拒绝,使要约失去效力,要约人即不受其要约的拘束。合同要约失效的情形有很多,比如,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销,受要约人改变要约的内容等等。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39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你好,我想了解一下哪种情况可以导致合同终止,以及合同终止有什么后果,请知道的高人帮忙解答一下
[律师回复]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简称为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关于哪种情况可以导致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二、合同终止有什么法律后果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大致有三类:一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例如免除及合意解除等;二是基于合同目的消灭,例如不能履行、清偿及混同等;三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使合同关系不复存在,同时使合同的担保及其他权利义务也归于消灭。合同的担保,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其他权利义务,如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等。
负债字据为合同权利义务的证明。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债权人应将负债字据返还给债务人。债权人如能证明字据灭失,不能返还,应向债权人出具债务消灭的字据,此字据应由公证机构等认证。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法》第92条)例如,离职的受雇人仍应为厂家或其雇主保守营业秘密;房屋的出租人在租赁合同终止后仍应允许承租人在适当位置张贴移居启事等。当事人违反上述合同终止后的义务,应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导致要约失效的情况有哪些
导致要约失效的情况有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承诺期限到期后受要约人没有作出承诺、拒绝要约的通知送达到要约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了变动等。要约失效就丧失了法律的效力。
10w+浏览
合同事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9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能导致要约失效的有哪些情况?
能导致要约失效的关于被拒绝或者是根据法律当中的规定要约被依法撤销,当然了,如果要约被拒绝的情况之下,并且没有做出承诺的话,也是可以会导致要约失效的,这种情况之下就不能够再成立合同的。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合同违约导致的停业损失怎么赔偿,合同违约后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的办案原则。没有证据的诉讼,是不会得到的支持,没有证据不会认定。
一、停产停业损失包括:因停产所必须支付的各项费用,以及应当获取的正常收益。
(1)在工资薪酬方面,对于因拆迁而造成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有关劳动法规的规定考虑;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以停工期间的基本工资和社会保障费用考虑,社会保障等相关费用应以相关社保法规为准。
(2)各种合同违约金,其中包含销售合同违约金和采购合同违约金。楹庭拆迁律师团认为,因拆迁导致合同违约的损失,应在进行解除合同协商的基础上,以审查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进行考虑。
(3)对于企业在停产停业过程中,所导致的贷款还款不能,以及产生的银行贷款逾期利息等,按照实际情况来据实计算。
(4)企业经营时的正常收益是指税后的净收益,要参照同行业平均收益率,该企业最近三年的正常收益水平,以及停产停业持续的时间来综合考量和计算。楹庭拆迁律师团是这样认为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停产停业所持续的时间,是指企业接到拆迁通知后,自停产停业之日起,到重建恢复正常经营之日止。
(5)对于承租企业的停业损失,以原合同约定的剩余租期来计算。
(6)其他因停产停业所产生的损失。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能导致要约失效的情形具体有几种
我国《民法典》中规定了要约失效的几种情形:1、要约被拒绝。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只要撤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要约即失效。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尿不湿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小孩儿过敏,这种情况母婴店应该如何赔偿损失呢
[律师回复] 产品的使用人、消费人因生产者提供的产品本身存在质量缺陷而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有权向生产者提出索赔要求,也可以向销售者提出索赔要求。后果是属于产品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给予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反之,是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原因而由产品的生产者给予赔偿,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因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因销售者提供该产品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销售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人身损害赔偿应当包括下列费用:  
1、医疗费;  
2、治疗期间的护理费;  
3、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4、交通费;  
5、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  
6、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7、残疾赔偿金;  
8、受残疾人抚养的人所需的生活费;  
9、造成死亡的,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死者生前抚养的人的生活费;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二、财产损害赔偿:  
1、将损害财产恢复原状;  
2、将损害财产折价赔偿;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赔偿。  受害人向生产者、销售者提出损害赔偿的时效期限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超过二年时效,人民不予受理。  因缺陷产品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的请求赔偿权,自该产品交付最初使用人时起至缺陷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时止,如果该产品自交付最先使用人至事故发生之日超过十年,受损害人的请求赔偿权丧失,如果明示的安全期在十年以上,受损害人仍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39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你好,我朋友一时冲动违法了,现在正在法院审理阶段,家里人想找律师进行辩护,请问过失致人死亡 刑事辩护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定义、量刑】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解释】
  本条是关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处刑规定。
  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过失犯罪,是指由于过失导致他人死亡后果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前者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造成他人死亡。后者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其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但由于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他人死亡。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失,而是由于其他无法预见的原因导致他人死亡的,属于意外事故,行为人不负任何刑事责任。
  关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罚,本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也就是说,过失致人死亡,除本条的一般规定外,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中也有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况,根据特殊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原则,对于本法另有特殊规定的,一律适用特殊规定,而不按本条定罪处罚。如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关于失火、过失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害方法致人死亡的规定;第一百三十三条关于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规定;第一百三十四条关于重大责任事故致人死亡的规定等。
  本条在实践中应当注意区分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与间接故意杀人的区别。虽然二者行为人都预见到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后果,但前者行为人并不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而只是轻信能够避免;后者行为人则对结果的发生采取放任、听之任之和漠不关心的态度。
以上是你提出过失致人死亡 刑事辩护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问题的解答,希望您能采纳。
绑架罪过失导致死亡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绑架罪过失致人死亡怎么定性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因此,绑架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只认定为绑架罪一罪,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绑架罪是如何进行认定的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因为行为人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对他人实施绑架,直接危害被害人的生命健康。 2、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 暴力,是指行为人直接对被害人进行捆绑、堵嘴、蒙眼、装麻袋等人身强制或者对被害人进行伤害、殴打等人身攻击手段。 胁迫,是指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或者对被害人及其家属以实施暴力相威胁。 其他方法,是指除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如利用药物、醉酒等方法使被害人处于昏迷状态等。 法律只要求行为人具有绑架他人其中一种手段就构成本罪。 3、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6岁的人,如果仅参加了绑架的行为,但未参与杀害、伤害被绑架人,没有实施刑法第十七第二款规定的故意、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行为,该未成年人对这种绑架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但应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如果在绑架过程中实施了杀害或者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被绑架人的,则应按故意罪、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4、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的目的。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他人,是指采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的方法,强行将他人劫持,以杀害、杀伤或者不归还人质相要挟,勒令与人质有关的亲友,在一定期限内交出一定财物,以钱赎人。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9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哪些情况会导致丧失继承权
继承人如杀害被继承人(无论故意或过失)、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长期严重遗弃或虐待、欺诈、恐吓或妨碍订立遗嘱,以及伪造或篡改遗嘱,都将因严重不当行为丧失法定继承权。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遗弃导致过失致人死亡怎么量刑?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遗弃是一件本不该发生的事情,但是很多人却选择把亲人进行遗弃,遗弃的可能是自己的子女也可能是自己的父母,遗弃可能构成遗弃罪,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如果遗弃导致过失致人死亡的,无论是以遗弃罪论处还是过失致人死亡中论处,都应该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还被遗弃人一个公道。
一、遗弃导致过失致人死亡遗弃导致过失致人死亡以遗弃罪论处原因:
1、遗弃是,过失是作为
2、遗弃的主观方面故意,过失致人死亡是过失
3、不能把遗弃行为和死亡结果相对分析,不能把罪中行为和死亡结果拆开分析吧,本身遗弃就有发生死亡的可能性
二、遗弃导致过失致人死亡的量刑标准
1、
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遗弃致人死亡属于情节恶劣的行为,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遗弃导致过失致人死亡所涉及的法律
1、《老年人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七条暴力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或者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五十二条
第四款对未成年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残疾人保障法》
第五十二条第四款对没有生活能力的残疾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或者遗弃没有生活能力的残疾人的,依照刑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收养法》
第三十一条
第二款、
第三款遗弃婴儿的,由公安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利用残疾人的残疾,侵犯其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遗弃是指对年幼、年老的人有抚养义务且有抚养能力,但是拒绝抚养遗弃后有恶劣的情节和恶劣影响的,那么按照法律的规定,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如果遗弃导致过失致人死亡的那么当事人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般是五年以下,我国有很多法律禁止和处罚遗弃,遗弃是一件既不道德也违法的行为,所以尽量不要发生遗弃事件。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效力 > 导致要约失效的情况有几种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