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摔伤算交通事故吗?

最新修订 | 202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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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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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自己摔伤是算交通事故的,因为交通事故并没有规定事故的受害人是驾驶员自己还是其他人,也没有明确说明,交通事故的责任只能归属于交通事故没有受损的一方,如果是交通事故的责任人造成他人受伤的,必须对其进行人身损害赔偿或者是财产损失赔偿。

自己摔伤算交通事故吗?

一、自己摔伤算交通事故吗?

算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对交通事故有专门的解释,“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车辆包括自行车,骑自行车自己摔伤算独立的交通事故。

1.交通事故,是指汽车等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造成的人员死、伤或物损事件。

2.交通事故在广义上还可包括铁路机车车辆、船舶、飞机造成的事故,但习惯上仅指公路运输和城市交通中车辆造成的事故。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中国规定,在城市道路上直接损失高于20元,在公路上直接损失高于50元的事件才为事故。

二、交通事故应当具备哪些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损险,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座位险进行赔偿。

交通事故的责任方如果是多人的,那么对于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就应当由多方进行分摊,如果是不能确定各自的责任比例的,就应当进行平均分摊,如果是可以确定比例的,就应当按照比例赔偿受害人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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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骑车摔伤属于车祸吗,自己在外面骑车被摔伤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自己上班骑车摔伤农村合作医疗不能报销。
  以下情况不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一)非区内定点医院门诊医疗费用(特殊病种门诊治疗费用除外)、未按规定就医、自购药品所产生的费用
   (二)计划生育措施所需的费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医疗费用
   (三)镶牙、口腔正畸、验光配镜、助听器、人工器官、美容治疗、整容和矫形手术、康复性医疗(如气功、按摩、推拿、理疗、磁疗等)以及各类陪客费、就诊交通费、出诊费、住院期间的其他杂费等费用
   (四)存在第三方责任的情况下,发生人身伤害产生的医药费依法由第三责任方承担,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等
   (五)因自杀、自残、服毒、吸毒、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以及其家属的故意行为造成伤害所产生的医药费
   (六)出国或在港、澳、台地区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规定不予报销的药品和项目
   (八)区医管会确定的其他不予报销的费用。
  “新农合”,全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新农合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新农合报销范围,大致包括门诊补偿、住院补偿以及大病补偿三部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为:
  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医院年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费用由个人自付。同一统筹期内达到起付标准的,住院两次及两次以上所产生的住院费用可累计报销。超过起付标准的住院费用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报销,每人每年累计报销有最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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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摔倒医保报销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摔伤医疗保险能报销。
  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以下项目不在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内: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且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电子束c、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自己摔倒了能报销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摔伤医疗保险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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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以下项目不在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内: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且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电子束c、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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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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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自己摔伤是否算工伤看情况,如果在上下班路上交通事故,自己不担责,并且摔伤是因为交通事故中受伤引起的,就能认定工伤,享受到工伤待遇。其它情况则不能算,即便没有评上工伤,当事人也能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向责任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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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班路上自己摔伤或摔死,算不算是工伤?
[律师回复] 不能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只有一种情形,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遭受交通事故伤害,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或者人民裁定,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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