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不作为向哪里举报?

最新修订 | 2024-09-10
浏览10w+
赵慧律师
赵慧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889人
专家导读 行政不作为向政府的上级主管部门举报,因为在我们国家的话,一般情况下行政不作为都是由政府的责任部门来做出的,所以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之下的话,他们的上级管理部门是对于他们的行为要进行一定的管理的,所以是有效的。
行政不作为向哪里举报?

一、行政不作为向哪里举报?

行政不作为向政府的上级主管部门举报,如果政府职能部门行政部作为,可以向不作为政府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投诉。如果是行政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可先向政府信访局投诉。

行政不作为就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的状态。认为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未履行具体的法定作为义务,并且在程序上没有明确意思表示的行政行为。所谓行政中的“不作为”行为,是基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符合条件的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应该实施某种行为或履行某种法 定职责,而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却拒绝作为的行政违法行为,亦称“不作为违法”或“消极违法”行为。

二、行政不作为的成立条件

行政不作为的成立是否需要由相对方的请求为条件,也就是说,是否只有在相对方请求,而行政主体不履行法定义务时,才构成行政不作为;当行政相对方未请求时,行政主体的不作为可否视为行政不作为。从理论上说,行政主体的职责既然是法定的,行政主体就应严格依法履行,而不应以相对方是否申请为条件;然而在实践中,行政主体职责的履行往往指向特定相对方权益的保护,存在着相对方未请求行政主体也知悉的可能,此时,相对方是否提出申请,不影响行政主体对相对方法定义务的履行。

如当某公民遭受歹徒抢劫时被治安民警看见,此时,即使该公民未向该民警申请保护,该民警也应当履行保护职责。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相对方不申请,行政主体不可能知悉,也就不可能履行法定职责。此时,相对方是否申请决定了行政不作为的成立。因此,不能在原则意义上将相对方的申请一般地作为行政不作为成立的必要条件,但也不能完全否定,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行政诉讼法》第68条规定“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该行政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行政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在当代社会举报投诉这样的一种方式的话,它可以有效的减少一些争议,比如说对于政府相关的行为的话,是可以做出这样的一种举报的,具体的方式的话可以,政府的相关官方的网站或者是一些电话举报的方式来进行,这些都是可以的。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3k字,预估阅读时间8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39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行政不作为向哪里举报?
一键咨询
  • 131****42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7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5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4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3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0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6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2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3****47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0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2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3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6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7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3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2024高利贷向哪里举报
向工商管理部门或者是公安局都可以。工商管理部门是调查他的账户出勤记录。警察是调查他的放高利的犯罪记录。《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房地产开发商违规应该向什么部门举报,并且是开发商和政府共同开发的应向哪个部门举报投诉
[律师回复] 开发商违约怎么处理
  合同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就构成违约。对购房合同而言,购房者的主要义务是按期支付房款,而购房者在购房时,往往是按自己的承受能力选择付款方式,所以因逾期付款造成的违约在实践中极为少见。购房合同中的违约多数由开发商引起。下面主要说明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主要包括:
  1)逾期交房;
  2)面积出现误差;
  3)设备、装修不符合合同约定;
  4)变更规划、设计;
  5)房屋质量不合格;
  6)未按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出现上述违约行为时,购房者应首先看购房合同中是否有对上述违约责任的处理约定,如有约定,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未约定违约责任的处理办法,按法律规定可对开发商的违约行为要求赔偿,赔偿的标准以直接损失为限,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1、逾期交房
  合同未约定逾期交付房屋违约处理办法的,如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违约金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2、面积出现误差
  合同未约定房屋面积误差处理办法的,如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出现误差,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面积误差按下列办法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3、设备、装修不符合合同约定
  出卖人交付的房屋的设备、装修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购房者应拒绝接收房屋,并视出卖人未交付房屋,因此造成逾期交付房屋的,应按出卖人逾期交房处理。如购房者已接收商品房,发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侵犯了肖像权举报部门向哪里举报?
侵犯了肖像权举报部门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对于被侵犯了肖像权那么是可以直接的要求加害人停止侵害,也可以要求赔礼道歉,以及造成自己损失的也可以要求直接给予相应的赔偿。
10w+浏览
损害赔偿
医药代表向医生行贿,给回扣向哪儿举报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你好,可以到卫生部门举报。但是没有证据一般是没用的。你没有具有说服力的证据,及有关部门不会相信你所举报的问题,请三思而后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八)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十一)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十二)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十三)使用假学历骗取考试得来的医师证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9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举报行政不作为去哪儿?
可以去纪检监察部门举报行政不作为的职员,任何的国家职员都是有自己独特的职能的,不管是法官、行政人员还是其他的司法职员,一旦存在行政不作为的行为,那么无疑会使得很多的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所以一旦发现了他人存在行政不作为的情形就可以举报,
10w+浏览
行政类
债务纠纷如何向法院举证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
1、《购销合同》、《供货协议》;
2、订(定)货单;
3、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
三、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
1、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运单;
2、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3、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书、客户投诉、退货及索偿的证据。
四、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依据等。
债务纠纷如何向举证,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一般情况下,债务纠纷应向提供以下证据。
1、身份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信件、电报等);
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5、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6、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7、债务人家庭成员情况;
8、能证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
9、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提交申请书。以上证据在开庭时必须出示原件。
10、因客观原因对证明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无法自行收集,可申请调查取证。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339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债务纠纷怎样向法院举证
[律师回复] 对于债务纠纷怎样向法院举证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
1、《购销合同》、《供货协议》;
2、订(定)货单;
3、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
三、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
1、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运单;
2、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3、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书、客户投诉、退货及索偿的证据。
四、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依据等。
债务纠纷如何向举证,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一般情况下,债务纠纷应向提供以下证据。
1、身份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信件、电报等);
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5、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6、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7、债务人家庭成员情况;
8、能证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
9、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提交申请书。以上证据在开庭时必须出示原件。
10、因客观原因对证明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无法自行收集,可申请调查取证。
债务纠纷怎么向法院举证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
1、《购销合同》、《供货协议》;
2、订(定)货单;
3、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
三、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
1、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运单;
2、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3、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书、客户投诉、退货及索偿的证据。
四、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依据等。
债务纠纷如何向举证,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一般情况下,债务纠纷应向提供以下证据。
1、身份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信件、电报等);
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5、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6、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7、债务人家庭成员情况;
8、能证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
9、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提交申请书。以上证据在开庭时必须出示原件。
10、因客观原因对证明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无法自行收集,可申请调查取证。
请问你们有向卫生部门检举的举报信的范文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一般来说,举报信可以分为开头,正文和结尾三大部分。在写开头之前,最好给举报信起一个名,有个标题。比如:“对张三问题的举报”等等,使举报工作人员对举报信的内容一目了然。
举报信的开头就像写平信那样,顶格写上接受举报单位的名称,比如“台州市路桥区检察院举报中心”。然后介绍一下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比如:名字、性别、职务、工作单位和住址等,如果被举报人有几个人的话,还要一个个分别写清楚。
举报信的正文,应该详细介绍举报案件的事实。这是举报部门进行处理的基本依据,也是写好举报信的关键。介绍举报案件应当按照案件发生的时间顺序,写明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手段、具体情节和后果等等。这些内容应当昼写得详细一些。有证明人或者知情人的,要把他们的姓名、单位、联系办法等写清楚。如果知道知情人和被举报是什么关系,也应写明白。
举报信的结尾可以说说自己的个人看法,提出具体要求。
最后,举报人应当签上自己的姓名,写上写信时间。
写举报信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举报内容必须实事求是,不要随意夸大,更不能无中生有。在介绍案情时,不要把自己的主观上的怀疑、推测和真实情况混在一起写,以免影响及时、准确地开展调查工作。
(2)、最好在举报信中把您掌握的证据写清楚,说明这些证据是怎么来的。
(3)、写举报信最好用钢笔来写,字迹要工整、清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举报导致行政不作为可以向哪一个部门投诉?
举报导致行政不作为可以向当地政府进行投诉,如果政府不处理,还可以向政府信访局进行设诉,行政不作为是属于严重的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而且也会因为自己失职给他人带来很大的伤害,从而受到损失。
10w+浏览
行政类
请问你们有向卫生部门检举的举报信的范文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一般来说,举报信可以分为开头,正文和结尾三大部分。在写开头之前,最好给举报信起一个名,有个标题。比如:“对张三问题的举报”等等,使举报工作人员对举报信的内容一目了然。
举报信的开头就像写平信那样,顶格写上接受举报单位的名称,比如“台州市路桥区检察院举报中心”。然后介绍一下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比如:名字、性别、职务、工作单位和住址等,如果被举报人有几个人的话,还要一个个分别写清楚。
举报信的正文,应该详细介绍举报案件的事实。这是举报部门进行处理的基本依据,也是写好举报信的关键。介绍举报案件应当按照案件发生的时间顺序,写明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手段、具体情节和后果等等。这些内容应当昼写得详细一些。有证明人或者知情人的,要把他们的姓名、单位、联系办法等写清楚。如果知道知情人和被举报是什么关系,也应写明白。
举报信的结尾可以说说自己的个人看法,提出具体要求。
最后,举报人应当签上自己的姓名,写上写信时间。
写举报信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举报内容必须实事求是,不要随意夸大,更不能无中生有。在介绍案情时,不要把自己的主观上的怀疑、推测和真实情况混在一起写,以免影响及时、准确地开展调查工作。
(2)、最好在举报信中把您掌握的证据写清楚,说明这些证据是怎么来的。
(3)、写举报信最好用钢笔来写,字迹要工整、清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39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合同欺诈能向工商局举报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合同欺诈能向工商局举报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合同违法行为,包括合同诈骗行为。行政执法依据是《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1号)。第四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合同违法行为。第五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监督处理合同违法行为,实行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推行行政指导,督促、引导当事人依法订立、履行合同,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第六条当事人不得利用合同实施下列欺诈行为:
(一)伪造合同;
(二)虚构合同主体资格或者盗用、冒用他人名义订立合同;
(三)虚构合同标的或者虚构货源、销售渠道诱人订立、履行合同;
(四)发布或者利用虚假信息,诱人订立合同;
(五)隐瞒重要事实,诱骗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或者诱骗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
(六)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
(七)恶意设置事实上不能履行的条款,造成对方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
(八)编造虚假理由中止(终止)合同,骗取财物;
(九)提供虚假担保;
(十)采用其他欺诈手段订立、履行合同。第十二条当事人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三条当事人合同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经督促、引导,能够主动改正或者及时中止合同违法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行政处罚。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涉嫌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9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非法集资举报,去哪里举报?
非法集资属于刑事犯罪,涉嫌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建议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银行抽贷可以向银行举报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银监会宋占英局长银监会叫停随意停贷抽贷单方面抽贷将被严惩rrrr企业资金一时吃紧,银行就争相抽贷、缩贷的情况已经困扰了不少政府和企业多年。银监会日前正式对外下发《关于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债权银行不得随意停贷、抽贷,可通过必要的、风险可控的收回再贷、展期续贷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帮助企业实现解困。事实上,8月初市场就曾传出消息,银监会给“跑得快”的银行上了紧箍咒。更早些时候,“一行三会”也曾联合发文,鼓励金融机构对钢煤企业采取区别对待“有保有压”。有的地方政府还出台政策,规定单方面抽贷、断贷金融机构要被“严肃查处”。但从银行角度来看,风险是最重要的。一位银行业人士表示,今年债券违约事件频发,一些涉事企业已成为银行眼中最危险的群体,银行业本身不良贷款率就在上升,所以在信贷投放方面更为谨慎,对于发生负面事件的企业信任度较低。此前,云峰集团、亚邦集团等就是在违约前遭遇了银行的抽贷、缩贷行为,最终资金链中断。出于银行不良率管理的需求,银监会允许债权银行可以“抱团”成立债委会。根据通知要求,债委会由债务规模较大的困难企业三家以上债权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成立,要按照“一企一策”的方针集体研究增贷、稳贷、减贷、重组等措施,有序开展债务重组、资产保全等相关工作。如果企业提出有充分理由的新资金需求,债委会可通过组建银团贷款、建立联合授信机制或封闭式融资等方式予以支持。值得一提的是,可以实施金融债务重组的也不是所有企业,通知明确,企业发展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金融支持政策。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表示,如果企业确实不行了,会垮下去,正常的银行信贷是可以退出的,不然最终损害的还是老百姓的利益。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诉讼 > 行政不作为向哪里举报?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