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残疾员工赔偿金是多少?

最新修订 | 2024-08-15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如果残疾员工的伤残不是因为在工作之中造成的话,那么其所获得的赔偿金跟正常人是一样的。需要通过单位是否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来判断单位是否能够给员工进行相关赔偿,如果是违法解除合同的话,需要按照员工在公司工作的时间和工资来进行判断其所获得的赔偿金额。
解除合同残疾员工赔偿金是多少?

一、解除合同残疾员工赔偿金是多少?

劳动法领域,残疾人与正常人都是一样的劳动者,不存在歧视或特殊保护。

1、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2、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则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3、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则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4、如果有关赔偿事宜无法与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在被辞退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首先残疾员工如果是先天性残疾或者是因为其他事故而导致残疾,但是跟工作岗位无关的话,所获得的相关赔偿跟普通员工所获得的赔偿是一样的,不存在有歧视的行为。如果是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或者员工违反了用人单位的相关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也使属于合法行为。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8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1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解除合同残疾员工赔偿金是多少?
一键咨询
  • 171****70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1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5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8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1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5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8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4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8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7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0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0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8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8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8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需要支付解除残疾员工的赔偿金吗?
解除残疾员工显然是需要支付赔偿金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需要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待遇的标准来进行赔偿,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我残疾残疾证,单位会因为这个开除我嘛?
[律师回复] 怎样解决《残疾证》?
1、残疾人按范围管理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本人免冠2寸照片4张到县残联免费解决残疾证。
2、以《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准则》认定发证对于明显残疾,易于认定类别等级者,可直接认定发证,难以认定的,由市残疾组织有关人员体检后认定核发。
3、残疾人康复脱残、丧命要及时要回残疾人证,残疾证遗失要及时注销并补办新证。残疾人有什么政策残疾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限定:
1、国家对残疾人福利性公司、事业组织和城乡残疾人个体劳动者、实行税收减免政策,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本、场地等方面予以扶持。
2、政府有关部门下达工人招用、聘用指标时,应当确定肯定数额用于残疾人。
3、对于从事个体工商业的残疾人,有关部门优先核发营业执照,并在场地、借贷等方面予以照看。
4、盲人能够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
5、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免收学费,并根据事实上情况减免杂费。辅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六章福利第四十条国家和社会采取扶助、救济和其他福利措施,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第四十一条国家和社会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予以救济、补贴。国家和社会对无劳动本领、不能评扶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照限定予以供养、救济。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单位因员工残疾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可行?
除了劳动者主动要求、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存在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由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1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残疾人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金吗?
残疾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要看具体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在单位的经济补偿中,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三无人员二级残疾为什么停发残疾补贴金?
[律师回复]
(一)补贴对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的认定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参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逐步推动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
(二)补贴标准。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长期照护需求统筹确定,并适时调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按照残疾人的不同困难程度制定分档补贴标准,提高制度精准性,加大补贴力度。
(三)补贴形式。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现金形式按月发放。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划分补贴类别和标准,采取凭据报销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四)政策衔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三、申领程序和管理办法
(一)自愿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逐级审核。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进行相关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定,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审核。审定合格材料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县级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三)补贴发放。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特殊情况下需要直接发放现金的,要制定专门的监管办法,防止和杜绝冒领、重复领取、克扣现象。
(四)定期复核。采取残疾人主动申报和发放部门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制度,实行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定期复核内容包括申请人资格条件是否发生变化、补贴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等。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员工工伤残疾赔偿金谁出?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员工工伤残疾赔偿金谁出?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工伤赔偿
你好脾摘除可以办残疾证吗……?
[律师回复]
一、有残疾证可以办低保吗残疾人如果是重残的话,就可以办理重残补助,一般二级以上就可以办理了。一般残疾不是很严重,但又不能干活,没有经济来源,可以考虑低保或者低保边缘户申请,但要符合当地民政办的规定,具体可以到当地村委会咨询一下。
二、农村低保每月多少钱现农村低保标准3300元人年。一个村的低保户享受的低保金不一样。因为低保金的发放与该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纯收入包括:家庭成员的工资、商业保险、扶养费、赡养费、存款及存款利息、集体经济分配收入等)相对应,人均纯收入高的,享受低保金少;人均纯收入低的,相对享受低保金多。每个城市的农村低保标准是不一样的,具体的当地的农村低保一年多少钱,可以向当地的民政局咨询,或者登陆当地的民政局网站,查看最新的低保标准。
三、农村低保申请条件包括什么
1、凡具有本市正式农业户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均属保障范围。
2、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
3、其他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
4、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而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以及采取规避法律(法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不属于农村低保范围。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1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员工工伤残疾赔偿金谁出?
由工伤保险机构承担,用人单位未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承担。工伤残疾赔偿金的赔偿金额根据工伤残疾等级而定,残疾赔偿金通常是一次性支付,员工需要到医疗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10w+浏览
工伤赔偿
脾切除可以办残疾证吗
[律师回复] 尘肺病人不能办理残疾证。
残疾证办理的相关标准:
1、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功能者(或暂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者),以致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它活动。
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两类。
2、听力残疾的定义
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听力丧失,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及言语声(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听力残疾包括:听力完全丧失及有残留听力但辩音不清,不能进行听说交往两类。
3、言语残疾的定义
言语残疾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
言语残疾包括:言语能力完全丧失及言语能力部分丧失,不能进行正常言语交往两类。
4、智力残疾的定义
智力残疾是指人的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
智力残疾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智力低下,智力发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智力损伤和老年期的智力明显衰退导致的痴呆。
5、肢体残疾的定义
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疾、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
6、精神残疾的定义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671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现在经过鉴定为工伤九级,是我半年前在工作的时候被机器给压断了腿。现在腿留下了残疾,不知道九级工伤残疾赔偿是如何赔偿金标准是什么?解除残疾员工的赔偿金吗?
[律师回复]
一、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由于人身损害造成的残疾受害人致使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因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以后,会减少或者丧失自己的收入。这种损失,是人身损害的直接后果,是一种财产损失。对于这种财产损失,应当由赔偿义务人进行赔偿。
梳理关于残疾赔偿金的立法历史,我们可以理解其在不同的法律文件中的性质。
1、我国在1986年制定《民法通则》的时候,基于当时的认识,在第120条规定了对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情况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而对于侵害身体权、健康权和生命权甚至致人伤残和死亡都没有规定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只在第119条规定了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作为对受害人因致残丧失劳动能力而造成收入损失以致生活来源缺失的赔偿。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文件根据《民法通则》的精神,均规定了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则创造性地既规定了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又规定了残疾赔偿金,显然,这两部法律中的残疾赔偿金是属于精神损害抚慰金。
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既规定了对“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的赔偿,同时又规定对“精神损害抚慰金”进行赔偿。
5、为弥补《民法通则》的缺陷,2001年7月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就人身损害的精神损害抚慰金问题,对《民法通则》进行了扩充解释,规定因伤致残可请求精神抚慰金的赔偿,并规定此项目的赔偿金的名称为残疾赔偿金。
6、残疾赔偿金自《民法通则》以来,就一直以不同的名称存在。
6.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2款(“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中所指的残疾赔偿金的功能和性质,与《民法通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的“残疾者生活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的“残疾赔偿金”相同或者相近。
6.2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8条规定的因伤致残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功能和性质上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残疾赔偿金”相同或者相近。
7、对同一问题在不同的法律文件中使用不同的名称,确实给人们在理解和执行法律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对于残疾赔偿金的性质等诸如此类的问题,一定要做到具体法律具体分析,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二、残疾赔偿金计算年限
应当是17年。根据《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我们,我们将为您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赔偿标准 > 解除合同残疾员工赔偿金是多少?
顶部